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提问时间:2020-04-0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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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0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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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企业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三个案例选一个写作即可,字数无要求但最好多点,对问题解答清楚即可

企业支付一次性奖金以代扣个人所得税:

从征税的角度来看,上述一次性奖金的分配具有以下计划空间:

2.副经理的职位规划为:每月预付工资1255元,可节省个人所得税753元。

3.普通员工职位:工资税率为3%,奖金税率为20%,月工资税率可以计划为3%,一次性奖金为10%,其中是相同的原则。如果奖金是每月955元,则部分奖金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43.8(按月扣除工资)+ 4249(一次性扣除)= 4592.8元,可节省5852.2元的个人所得税。

在税收筹划中,应充分运用税收政策,并将税收政策与日常管理相结合。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题

税务筹划的案例分析

1.一家家用电器销售公司是B公司知名电视机的本地独家经销商,并且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规定,甲公司将按乙公司规定的市场价出售电视机。乙公司每售出一台,就要退还甲公司的资金200元。将根据实际销量结算。甲公司全年销售电视机2500台,实现利润5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规定:“所有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不论是否征税,均应纳税。以购买商品为准。卖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应根据所购商品的增值税率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因此,甲公司应扣除进项税= 50÷(1 + 17%)×17%= 7.26(万元)。由于公司A以公司B确定的售价进行销售,因此销项税等于进项税,因此,扣除的进项税为公司A的应纳税额。

2.如果公司A与公司B协商改变收入方式并签订了寄售合同,则公司A必须以公司B指定的市场销售价格出售其电视机。对于每售出的单位,公司B向A公司付款手续费为200元,根据实际销售量结算,情况就不同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的通知》(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托运货物属于上述范围。服务业税收项目下的代理行业指受托销售商品,根据实际销售结算,收取手续费的业务。据此,甲公司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而服务业的营业税率为5%,则甲公司缴纳营业税= 50×5%= 2.5万元。因为销项税等于进项税,所以公司A不支付增值税。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税率的差异,甲公司通过改变收入方式和改变税收种类,可以节省税收4.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