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解除合同补偿 个人所得税-员工解禁股售卖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3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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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3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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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收到的补偿金,交不交个人所得税有

因劳动合同解除而一次性获得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澄清说,收入是根据“工资和薪金收入”计算并作为个人所得税支付的。

员工解除合同经济补偿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公司向员工发放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答案: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 [2001]第157号),个人被终止劳资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生活津贴及其他由雇主支付的补贴),其收入在上一年雇员平均工资的三倍之内,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国税发〔1999〕178号),其计算方法为:计算。具体的计算方法是: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减去上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以内,再减去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和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将其除以企业实际从事的个人工作年限,将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薪和工资收入,并根据以下各项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和工资收入,然后乘以年数,即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企业的个人工作年数是根据实际工作年数计算的,超过12年的是按12年计算的。

员工解除合同一次性补偿个税申报

没有必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雇主解除劳动关系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补偿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 157号):收入少于上一年雇员平均工资的3倍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和雇主支付的其他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区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劳动者的平均月薪,经济补偿标准应根据员工的平均月薪来支付“支付金额的三倍”还为员工每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设置了最高限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次性免征个人所得税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财税[2001] 157号)中央直辖省,自治区,直辖市(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税务局,财政局: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适当安置相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以及现在解散个人原因和雇主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个人由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雇主的经济补偿,生活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雇员平均工资三倍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该问题的通知因解除劳动合同而收取的个人所得税,用于经济补偿“(国税发〔1999〕178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获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时,可以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扣除。3.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宣布破产,雇员从破产企业获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该通知将从200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前项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以前发生但尚未征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也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