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 税收筹划,EPC工程项目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4-08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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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08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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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项目缴纳增值税执行的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增值税增值税试点的公告》(财税[2016] 36号)附件二:增值税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第一条项目1:试点纳税人销售税率或征收率不同的商品,加工和维修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应当分别核算税率或征收率不同的销售额。不单独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计税。或回收率:

1.高销售税率适用于销售商品,加工和维修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具有不同税率的房地产。

2.对于具有不同收取率的商品销售,加工和维修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适用较高的收取率。

3.高销售税率适用于销售商品,加工和维修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具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房地产。

第2条第3项:如果销售涉及商品和服务,则属于混合销售。从事商品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单位与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应当根据商品销售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与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应当按照销售服务税额缴纳增值税。

从事商品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主要从事商品生产,批发或零售以及也从事商品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和服务。对于

兼职项目,不同的业务需要单独的会计处理,并且不同的税率适用于计算和支付增值税。

epc项目如何纳税

工程总承包在中国建筑业市场上占有主导地位,是建设部推广的先进模式。

项目总承包是指设计,采购和施工(EPC)的集成。所谓“ EPC”模型是指工程项目的设计,工程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以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所有这些都是由企业承包的。如总承包电厂脱硝工程,与电厂签定总承包合同,合同中包含一系列内容,如根据电厂的实际情况设计和优化工程图,采购电厂所需的设备等。项目,并负责土木工程和安装。功能设施。在实践中,如何为这笔业务缴纳流转税是极为矛盾的。。作为项目的总承包商,

实际上具有以下纳税方式:

1.商业合同应按合同总价减去分包合同价格的价格缴纳营业税。

政策基于《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税函发〔1995〕156号的规定。在实践中,施工现场的地方税务机关也将要求此项操作。

2.分别缴税

该政策依据的是国税发[2002] 117号,即对商品销售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所得以及所得建筑业的劳务服务(不包括增值税的自产产品)(商品及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建筑业税项征收营业税,其他服务业税项征收设计税。但是,该项目的总承包企业不是制造企业,因此不应应用此规定。

3.所有增值税将作为增值税支付

这种方法通常占很大比例的设备,其政策是基于临时增值税法规中规定的混合销售。在2009年之后,所有者还将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扣除设备进项税。

对同一物质的上述处理方式有不同的纳税方式,主要受所有者和施工现场主管税务机关的影响,因此不能反映税法的严格性。请说明上述业务的正确纳税方式。

EPC项目到底该如何纳税

EPC项目通常是指将设计,采购和施工集成在一起的工程项目。承包商负责项目的专业设计,特殊设备的采购和工程施工。

即:EPC =设计服务+商品销售+建筑服务

可以看出,EPC业务涉及应税服务和商品,因此无疑是混合销售。

我们来看混合销售的定义:

《试点实施办法》第40条如果销售涉及服务和商品,则属于混合销售。

顺便说一句,现实中更常见的错误观点可以帮助每个人从消极的方面理解问题。

这种观点认为,根据“试点相关规定”(第36号通知附件2)第1条第1款的规定,应将其作为并发处理:

(1)并发操作

试点纳税人销售采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商品,加工和维修服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分别核算具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根据此规定,似乎纳税人从事销售和服务,必须单独纳税。它作为并发操作处理。

实际上,此规定的目的是:如果纳税人“采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如果不对它们进行单独核算,那么如何执行有关更高税率的补充规定。

这是对“并行经营”单独征税的补充规定。不可能从本文中得出结论,一旦从事商品和服务的销售,就必须将其作为兼职操作来处理。

因此,EPC项目应视为混合销售。

如何为混合销售缴税?再看看混合销售的规则:

《试点实施办法》第40条如果销售涉及服务和商品,则属于混合销售。从事商品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单位与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应当根据商品销售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与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应当按照销售服务税额缴纳增值税。

建筑企业不是生产和批发企业。因此,得出的结论是,EPC项目应根据销售服务征税,其中设备购买和销售的应纳税额由服务销售代替。

第一阶段的结论是,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都无法按17%的税率纳税。

应该对销售服务征税。

但是,出现了新的问题,在制定政策时可能没有考虑EPC的特殊性:EPC项目有两种服务,税率不同,一种是6%的设计服务,另一种是11的服务。 %用于建筑服务。哪个服务需要纳税?

我们当然希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有关如何为此EPC特定业务缴税的补丁。但是,在没有补丁的情况下,必须遵循基本的试点策略。在将

EPC项目确定为混合销售之后,就增值税而言,它成为一项新的销售业务,对销售服务征税:设计服务+建筑服务。

这两项服务的税率不同。根据《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应将其视为兼职操作。

是的,这仅用于边路训练营。

根据并发操作,有必要分别为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核算销售和税收。如果不单独核算,税率将很高。

那么,您如何分别计算销售额?

在EPC中,可以确定单个设计和建造服务的数量。但是,如何将出售的设备的销售作为服务核算呢?如何共享两种税率不同的服务的销售额?

1.不负责任。那么很简单,税率很高,全额为11%,税款是根据建筑业缴纳的。

其次,可以考虑。例如,我们可以根据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的含税额分摊所售设备的含税额,从而实现单独核算。

那么,这样的单独计算正确吗?

请注意,只要税法符合会计和税法的基本原则,便不会提及您的明确会计要求。这种根据销售量分配的方法有一个会计原因。此外,它还可以根据其他标准或方法进行分配,具体取决于哪种方法更合理并且更符合会计原则。

如果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可以接受这种单独的会计处理,那么税率可以分别计算为6%和11%。

如果无法商定这种单独的会计方法,或者税务机关不同意这种会计方法并且不能说服它,则只能占总数的11%。

或仅分别占设计服务的6%,其他11%。

根据现行政策,EPC应该以这种方式支付增值税。

境外EPC工程需要注意哪些税收问题

1. EPC项目相关概念

EPC(工程采购建设)工程项目是指按照合同规定的项目总承包商,承担工程建设阶段的所有工作,例如设计,采购,施工,性能测试,试运行服务等对质量,安全性,施工时间和成本全权负责。EPC总承包项目一般是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相对复杂的项目。合同通常是固定的总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大部分风险由总承包商承担。

2.海外EPC工程项目产生税收风险的原因

税收风险存在于税收管理的整个过程和环节中。海外EPC工程承包项目存在很多税收风险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各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战略存在差异,因此各国的税收制度和征收方法也存在很大差异。公司不了解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税收系统和收税方法。

(2)企业缺乏初步计划,还没有选择合适的合同主题或组织形式。

(3)在项目实施期间,未对基本计划给予任何关注,未依法处理税务事务,并依法享有税收优惠。

3.应对海外EPC项目承包项目的税收风险的策略

(1)项目跟踪阶段的税收风险应对策略

对于海外EPC项目,从跟踪阶段开始,有必要对税收管理进行调查和调查,包括地方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与税收风险有关的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所在地国与中国及其他国家之间的税收协定,重点是税收协定中的税收保护或优惠规定;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税法体系,以确定相关税收种类,注意税收优惠政策和申请处理条件,程序等;有关项目所在国家/地区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法律法规;项目所在地国家/地区的进出口法律法规,以及进口设备材料的税收优惠政策。

(2)报价和合同谈判阶段的税收风险应对策略

1.比较和分析税收成本,以确定最佳计划。

力求在商业合同中明确指出,项目所在地国家/地区的所有税费将由所有者承担。

如果必须由承包商承担,则必须仔细研究招标文件,阐明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的免税规定,阐明可以免税的税种以及需要的免税程序待处理;及时为业主澄清模糊的条件研究阶段的税收筹划建议,分析项目各个环节涉及的税收类型,计算各种报价方案的税收成本,比较并确定最佳项目报价策略。

2.合理进行合同拆分。

经所有者同意,企业可以利用EPC合同的特殊性将EPC合同合理地分为EP部分和C部分。在总价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采用适当的不平衡报价,以适当减少建筑和安装部件的比例,在项目所在国保持公司的盈亏平衡或适度利润,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在项目所在地的国家征税,并降低EP其中一些人在项目所在地的国家/地区缴纳预扣税。

3.选择一个合理的合同签署实体。确定

合同的税收条款和总价后,有必要考虑选择最佳的合同签订方来签署业务合同,以使项目的税收负担最小。设立海外机构包括海外代表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承包企业应分析自身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并选择最合适的机构形式进行注册。例如,EP部分选择由国内母公司或位于低税区的子公司签署; C部分可以选择由母公司签字,也可以根据企业的战略发展需要,选择在项目所在地的国家建立独立的法人子公司并签字。实施。

(3)项目实施期间的税收风险应对策略

签订EPC合同后,大多数相关的税收风险已经形成。合同实施阶段应对税收风险的主要策略是缓解风险和转移风险。具体措施如下。

1.做好与国内有关的优先备案,避免双重征税或过多纳税。

签订合同后,企业应及时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签发《中国税务居民身份证明》,并申请税收协定规定的有关待遇。

根据国内关于“增值税改革和增加”的暂行规定,总承包合同中规定的设计部分可享受零增值税率的优惠待遇,有关税务机关应申请有关证明。 。对于建筑和安装部分,应根据新的营业税规定及时完成营业税减免备案手续。

2.建立适用于国内外管理的两套会计系统。

对于同一个经济业务,两组帐户在输入形式,输入内容,成本范围,税基等方面是不同的,但是仅使用两种不同形式的帐户处理,但在会计中会计处理的目的和原则基本相同。根据越南税法,当地永久性代理商从中国旅行社订购的机票不包括在海外项目的费用中。这部分实际成本需要包括在国内总账中。

3.选择合适的分包商和供应商来转移税收风险。

在确定合格的海外建筑和安装供应商时,应在相同条件下,优先选择项目所在国家的当地合格分包商或国内企业的分支机构;服务合同(包括材料采购和工程包装等)应含税。当地供应商的结算和付款应与他们提供的合格票据挂钩,并且应严格按照当地税收法规履行预提义务。项目所在地的服务合同应尽可能实行当地支付。

4.建立税收风险预警报告系统。

企业应根据海外项目税收环境的复杂性和公司自身的风险偏好,建立税收风险预警报告系统,包括常规税收风险预警报告和特殊税收风险报告。定期的税收预警报告应该对过去时期存在的税收风险和下一时期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特别税收预警报告是针对持续经营的特殊,紧急和严重影响而编写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5.海外税收管理本地化。

聘请熟悉当地税法,经过严格工​​作并遵守职业道德的当地会计师,以根据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税法处理国外税务帐户业务。从税务登记,账簿凭证处理到相关票据的发行和收取,都需要严格管理,以确保及时申报,正确申报和及时缴纳税款。您也可以聘请当地税务会计师事务所来协助审核和准备当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各种税务报表。海外税收管理本地化后,很容易通过地方税务部门的审查。此外,在已签署税收协定的国家中,公司应立即获得项目所在地国家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具有年度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纳税凭证,并对海外项目账户进行年度专项审计允许在领土内扣除所得税。

(4)项目结束时的税收风险应对策略

项目结束后,有必要清理税收,发现工作死胡同,及时缴纳所有税收,并消除被罚款的风险。与地方税务审计部门合作,及时取得纳税证明。与项目有关的税务文件应存档和组织。总结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税收筹划工作,并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