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 税收筹划,促销的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4-08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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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08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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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促销方案中的税务筹划。 三联家电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场每销售200元(含税价,下同)的商品其购

实际上,促销活动不是根据节税的效果来评估计划的利弊,而不是评估利润减少效果的利弊,必然会导致利润损失。如果商家认为这四个程序具有相同的促销效果,则评价标准为影响力最小的是谁。如果其他费用保持不变:

方案(1)旨在减少收入和税收;

方案(2)并不是要降低该商品的税率,而是降低总体税率。如果发送的40元购物券受到限制,并且只能购买毛利率较低的产品,这将有助于减少利润下降。

方案(3)不会减少这种商品的税,而是直接减少利润。

方案(4)相当于240元人民币换200元人民币,折扣很小,对利润的影响也很小。

因此,(2)是最好的,(3)是最坏的,(4)是第二个,(1)是第三个。

赠现金券促销涉及哪些税务筹划

1.根据《关于增值税某些特定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纳税人使用折扣销售商品。如果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和折扣,折价销售征收增值税;如果再次开具折扣,则无论从财务上如何处理,都无法从销售中扣除折扣。 ”

2.可以认为税务局定义的从税基中扣除的条件是:销售金额和折扣金额相同,并在发票上分别注明。因此,建议折扣券的使用范围应与原始提单条件相同,但是会员积分的奖励和返利的性质显然是“折扣销售”,这与增值税和所得税法规,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内部标准化根据该文件,应扣除应税销售收入以减少相应的增值税和所得税。

税收筹划题目

选项A:减价20%,不退款

营业税= 8000 * 17%= 1360

销售利润=正常销售费用折算后的营业税= 8000-7000 = 1000

所得税= 1000 * 25%= 250

计划A中的应纳税总额=增值税+所得税= 1360 + 250 = 1610

2.无折扣,现金返还(比例为20%)

B所得税= 1000 * 25%= 250

方案B的应纳税总额= 1700 + 250 = 1950

方案B的总纳税额大于方案A的总纳税额= 1950-1610 = 340

因此,计划A是最佳计划(财务部门的意见)

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对于股东而言,无论是外资企业,私营企业还是上市公司,投资决策都必须考虑税收政策因素对投资回报的影响。在税收筹划中,可以合理使用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本文简要介绍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选择注册地点

中国制定了一系列在不同地区承担不同税负的优惠税收政策。投资者在选择企业登记地点时,可以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贫困地区,保税区和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以节省大量税费。例如,中国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了区域性,集中性和多层次的方法。具体内容包括:

1.将税率降低15%,范围包括:

(1)在经济特区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成立的从事生产和经营的外国企业。

(2)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3)位于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旧城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是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项目,或外商投资额为美元3000万以上是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或属于能源,交通和港口建设项目的项目。

(4)从事港口和码头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

(5)在国务院批准的经济特区及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资资本或分支机构。总公司分配的营运资金超过一千万美元。营业期为10岁。

(6)在上海浦东新区成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能源和交通建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例如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电站等。

(7)在国务院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

(8)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设立并从事国家鼓励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

2.征税范围

的税率降低为24%。它的范围包括:位于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旧城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选择投资单位的组织形式

一般来说,在公司成立的初期,损失的可能性更大。分支机构的使用可以将分支机构的损失转移到总部,从而减轻了总部的税收负担。被投资企业进入正常经营轨道后,可以采取设立子公司的形式,享受地方政府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当然,我们还必须对那些通常没有流动的企业保持警惕。异常业务流有四种主要类型:

1.脱壳分离类型

这种企业“东部边境基地,在西部注册;在南部列出,在北部生产和销售”。有些公司只是在某个公园或经济开发区做笔记并挂卡,而实际的生产和经营场所并没有改变。有些人在同一住所注册了几家甚至十几家公司。

2.总部“倒置式”

有些企业的原始总部位于某个市区。为了享受优惠政策,总公司总部迁至经济开发区,在同一地点设立分公司导致税收转移或主体税率变化。

3.“完全淘汰型”

由于各地对企业的优惠政策不同,因此出现了“政策松懈,企业将随处迁徙”的现象。尽管这些企业的新注册地和营业地相同,但它们并没有转移到实际的生产和经营需要中,纯粹是享受优惠政策免税,少缴税款和各种资金。一些企业在这里享受优惠政策,他们在搬迁到新地点时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4.“没有许可证业务类型的旅行”

少数企业被剥夺了工商和税务部门的地域管理权,无法通过更改营业地点的名称从事无执照的经营活动。

选择投资方向

随着社会越来越关注环境友好型经济的发展,环保产业和产品也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来调整投资方向,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例如,深圳为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优惠企业所得税

(1)新认定的生产性高科技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为期两年,减半为八年。对于现有的高科技企业,除享受原来的“两免六减”企业所得税优惠外,还将增加为期两年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一半。按照规定的优惠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将达到当前产品产值的70%以上。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认证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公司所得税在未来3年内减半。

(3)在将高科技企业引入高科技企业之后,在消化吸收新的投产项目后,该企业上一年是否享受减免所得税的优惠,该项目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由税务部门批准。利润可免征3年的公司所得税。

(4)从事高科技产品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成果转让的企业产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年净收入,每年净收入50万元以下有些免征企业所得税,超额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年收入在一百万元以下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为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提供技术服务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出部分将通过企业所得税减半。

2.营业税减免

(1)认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免征营业税5年;未来三年营业税减半。

(2)从事高科技产品开发的企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成果转让,以及在此期间产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收入,可免除营业收入转移。

3.房地产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减免

(1)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自竣工或购买之日起五年内免征物业税。

(2)高科技企业和高科技项目签订的技术合同免征印花税。

(3)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科技项目给予奖励,并将分配给雇员的股份再投资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综合利用某些产品资源和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 198号),截至2001年1月1日,以下货物受增值税,征费和退款政策的约束; ①页岩油和其他与煤炭开采过程相关的页岩油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②在生产原料中所产生的废沥青混凝土不少于30%再生沥青混凝土; ③利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电能; ④生产的原料中掺入不少于30%的煤coal石,石煤,粉煤灰和燃煤锅炉底渣(高炉水渣除外)等废渣水泥。同时,自2001年1月1日起,将对下列货物征收应纳增值税额一半的税收政策:①利用煤石,煤泥,干酪根页岩和风力发电。 ②一些新型墙体材料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