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缴纳-在外地代开交的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30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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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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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设立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应如何缴纳?

纳税人被定义为纳税人,而不是法人。因此,如果在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独立会计单位,则不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该分支机构均应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并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缴纳,在外地的地税局代开了发票,并同时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收入必须得到确认,所支付的相关税款也可以在税前扣除。对土地税发票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是不正确的,应按规定由国家税款征收,但对土地税发票征收的所得税仍比较普遍。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对此业务发布明确文件实际工作中国税通常被视为您的地方税作为预付税支付的所得税。

参见国家税务总局[2010] 39号《关于建设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与本通知有冲突的地方税务机关将停止执行。并纠正它;不按规定提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当及时返还给企业。未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更正的,国家税务总局将按照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异地成立分公司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国。在线会计学院的布丁回答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跨区域营业税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第6条规定,现场预付款是指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每月或者每季度向地方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第7条规定,集体清算是指在年底之后,总部负责公司所得税的年度结算和支付。当场提前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将退还更多的税款。

第19条规定,总公司和分支机构预先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50%,应由分支机构分摊,总公司应缴纳50%。由总部预付的部分,其中25%将存入原位,而25%将预先支付给中央国库。《暂行办法》公告(财税[2008] 10号)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分配。

跨省开办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都有什么情况?个人所得税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