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一带 企业所得税-一路养殖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2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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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2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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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的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一带一路”纳税人,遇到税收问题怎么办

国家为一路一带的发展战略提供了哪些税收服务或税收优惠政策

党中央提出了“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十项措施。国家对“走出去”企业和“一带一路”服务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免税和零税率,出口退税,所得税抵免和税收协定。以下各章概述了相关的税收法规。

增值税

政策

1.差异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增值税试点改革的通知》(财税[2013] 106号)第2号公告明确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基于获得的总价和超额费用,减去支付给国际运输公司的国际运输费用后,余额为销售额。

2.免税。

★财税〔2013〕106号公告3明确,试点纳税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提供离岸服务外包服务,纳税人提供试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符合相关法规)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3] 106号文件第4号公告明确规定,由国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为零。适用增值税率:(1)国外工程和矿产资源的工程勘察和勘探服务。(2)会议展览地点在海外的会议展览服务。(3)仓储地点在海外的仓储服务。(4)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供标的物在海外使用。(五)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和送货服务。(六)在国外提供的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作品)的发行和广播服务。(七)符合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但不满足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国际运输服务。(八)符合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但不满足第二条第二款条件的港澳台运输服务。(9)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1.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与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版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交付服务除外),认证服务,认证服务,咨询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工作)制作服务,时间租用服务,流程租用服务,湿租服务。但是,它不包括:针对本地区内合同主题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针对国内商品或房地产的认证服务,验证服务和咨询服务。2.广告投放到海外的广告服务。

3.零税率。

★财税[2013] 106号文件第4号公告明确了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提供的运输服务须缴纳零增值税。领土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过程包机服务。如果租用的车辆用于国际运输服务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的运输服务,出租人应按照规定申请适用的零增值税税率。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 50号)规定,国内单位和个人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税由运输部门发布的“操作”新增“国际客货运业务资格登记证”或“水路运输许可证”,以及通过水路运输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应按照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执行。

★国务院《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规定:免税。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文化机构转制为企业,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两项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 ]第15号)规定鼓励文化产品出口实行零增值税或免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行业纳入增值税增值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4] 43号)明确规定,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电信服务而没有免于增值税。

提示

征收税收差额时,试点纳税人从所有价格和超价费用中扣除价格,并应获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效证书。否则,不允许扣除。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是指试点纳税人根据本国企业或其直接分包企业根据海外纳税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合同在海外提供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和技术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的情况及其海外部门)或技术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随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具体内容)。

国内单位和个人以零增值税率提供应税服务。如果采用简化税法,则实行免征增值税法。如果属于一般增值税法,则生产企业应实行免税退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对购买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应实行免税法,外贸企业开发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的出口视为生产。企业及其出口货物应实行统一的免税和退税方式。

根据《适用于增值税的零税率应税服务退税(免税)管理办法》(2014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进行退税(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

营业税

政策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国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31号)规定:从事海外演出的企业免征海外收入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和购买个人金融商品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111号)第3条规定:单位或个人向境外提供建筑业和文化体育产业(广播业除外)暂时免征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电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00号)规定,出租外国电信网络资源(包括海外电路,海域)的单位或个人电缆,卫星​​转发器等),所得收入不属于营业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国际航运保险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 115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于提供给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注册的公司的国际航运保险业务收入,保险公司免征营业税。

★国务院关于《天津市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计划的批复》(国函[2011] 51号)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在东疆保税港区注册的船务公司将在订婚海上国际航运业务所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天津注册的从事国际运输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60号)规定,在平潭注册的保险公司应当向注册的企业提供在平潭来自国际航运保险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员外派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2] 54号)规定,国内单位提供的其他服务免征营业税。其他免征营业税的服务还包括对海外标的物建设的监督;利用外国劳务合作为海外单位提供完全在国外工作的人员来管理劳务。

★《国务院关于促进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规定,对文化服务出口实行营业税免征。受国家鼓励。

提示

外国海员的劳工服务是指由本国单位的本国单位派遣的海员,为海外单位或国外个人提供诸如船舶驾驶和船舶管理等服务。对外劳务合作,是指在境内单位与境外单位之间签订劳务合作合同,并按照合同组织和协助中国公民出国工作。

国家鼓励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有关部门确定。

出口退税

政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及出口货物服务的通知》(财税[2012] 39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将国外承包工程视为出口业务,并且可以按规定申请退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商品出口退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62号)规定,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及其项目子公司(以下统称为融资租赁出租人),通过融资租赁租赁给外国承租人,租赁期限为5年(含)以上,海关申报后实际出境的货物,请尝试加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提示

财税〔2012〕39号文件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未从出口进项税中扣除的二手设备,第二种是已从出口进项税中扣除的二手设备。,退税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出口商品和服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企业应当自纳税之日起次月起缴纳增值税。货物申报至次年4月30日在纳税申报期内收集所有相关文件和电子信息,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以办理出口商品的增值税退(免)税和消费税退税。如果逾期,则不得宣布退税(免税)。

根据《出口商品和服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出口退税(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关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第61号公告)税收2013)落实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和服务的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