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什么 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深圳深圳企业所得税零申报表

提问时间:2020-05-07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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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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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 77号)第一条,自1月1日起, 2018年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一百万元(含一百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五十。所得金额应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指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从事该国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的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

1.预付款1

营业收入2

运营成本3

总利润4

减:非应税收入5

减:免税收入6

减:免税项目(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7

减:弥补上一年的损失8

应税收入(第4-5行第6行第7行第8行)9

税率(25%)10

应付所得税(第9行×第10行)11

扣除所得税金额12

,其中:高科技企业13

软件企业14

小型获利企业15-1

过渡期15-2的企业

已付实际所得税16

应付所得税(退款)(第11-12行,第16行)17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款18

最近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19

本月(季度)的应税收入(第19÷12行或第19÷4行)20

税率(25%)21

本月(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第20行×第21行)22

3.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付款23

本月(季度)确定预付所得税金额24

总公司纳税人25

26

总部应分得的所得税金额(第17行或第22行或第24行×25%)

中央分配的所得税金额(第17行或第22行或第24行×25%)27总公司

分行应分得的所得税金额(第17行或第22行或第24行×50%)28

比例29

分支

分配的所得税金额(第28行×第29行)30

不能接受小型低利润企业15-1!

这个可以吗?

深圳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要求的小型盈利企业将被减免20%的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117号):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5年年度回应小企业的应税所得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其所得减为应税所得的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34号):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6年年度回应小企业的应税所得不超过十万元(含十万元)的,其所得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小型和低利润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判决标准

合格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在该国从事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扣除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和上年可以弥补的亏损余额后的余额。

在小型低利润企业的情况下,“雇员”是根据当年的平均雇员数计算的,“总资产”是根据企业在开始和结束时的平均资产计算的的一年。想了解更多有关如何看待的信息。

小型微利企业怎么填写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月度预缴税款申报表(A类,2015年版)》和说明

“它是否属于小型低利润企业”

1.如果纳税人在上一个纳税年度的结算和付款符合小型微型企业的条件,则在今年进行预付款时选择“是”。”。

2.在今年新成立的企业中,“总资产”和“员工”符合规定条件,选择“是”,如果应计的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要求,则选择“没有”。

3.如果上一年的总资产和雇员人数满足规定条件,而应纳税所得额不满足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条件,则可以预计当年的会计利润将满足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条件。选择“是”并预先付款累计会计利润不符合中小企业要求,选择“否”。

4.当纳税人在第一季度支付所得税时,鉴于上一年度的最终结算和支付尚未完成,您可以根据以下情况选择“是”或“否”:预付款是在去年第四季度。

此列是必填项。如果它不满足小型盈利企业的要求,请选择“否”。

第二,“所得税减免的详细表(附录3)”以及填写说明

第2行“ 1.合格的小型获利企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符合小型和盈利性企业要求的纳税人必须报告所得税减免额。包括20%的减税(减税政策)和10%的减税(半税政策)。

享受减税政策的纳税人,本行填写“中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税款申报表(A类,2015年版)”的第9行或第20行5%或20%产品。对于享受减半税收政策的纳税人,本行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每月(每季度)每月(每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表格)第9行或第20行×15%的乘积A,2015版);同时,在此表格的第3行中填写“半税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A类)高级(季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表”的“是否满足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列中选择“是”的纳税人, 2015版)”除本表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基于税收的减税所得额明细”(附录1)中的“收入减免”或其他减免税政策外,不允许对以下各项免除优惠政策:小型和低利润的公司所得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月度(季度)月度(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2015年版)的报告及其他报告》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