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2006年所质疑情况的会计处理为:
借入:上年损益调整523.09元
贷款: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523.09元
借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23.09元
贷款:上年损益调整523.09元
涉及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假设提取率为10%,5%),您还需要:
借款: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52.31元,
借款: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26.15元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8.46元
另外,由于该问题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不大,如果该金额对企业的损益影响不大,也可以按照上述方法处理,附加税项应视为当年应交税款。 :
借款:所得税523.09元
最后,应该强调的是,税收调整是税法中的一个概念,而不是会计。因此,问题中列出的税收调整项目无需在会计中进行调整,仅需要根据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以按照应付企业所得税法核算。
企业所得税调整:
1.与损益相关的科目通过“上一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计算。
2.对于不影响上年度损益的错误账户,可以直接进行调整。
(三)对前一年未影响上年损益,但与当年会计和税收有关的错误账目,前一年的差错和遗漏金额会影响当年的税收情况,并且 本年度的相关账目应作相应调整。
4。 如果不可能根据错误的检查结果直接调整损益,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分配。 在实际工作中,最常见的是“按比例分配法”,即分配比例=错误的复核数量
如果是今年:
应计
借款:所得税3662.56
贷款:应纳税所得额3662.56
工资
借款:应付税款所得税3662.56
贷款:银行存款3662.56
3.继续前进
借款:年度利润3662.56
贷款:所得税3662.56
如果去年:
应计付款
借款: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3662.56
交税
贷款:银行存款
借款:利润分配3662.56
贷款:上年损益表调整366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