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避税,是指为了最大化利润和最小化税负,公司研究了各国税法之间的差异,并制定了个人或集团财务节税计划来避免纳税。外资公司都有自己的避税秘密。尽管避税行为违反了税收法规的意图,并且违背了政府的税收政策指南,但避税行为并非违法,法律上也存在合理的避税行为。因此,许多外资企业已采用各种技术来实现合理的避税。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张女士透露,他们在对外资企业进行审计时,经常会遇到一些避税方法,这些方法利用了现有中国税法不完善的转让定价优势。
例如,张女士说,在审核过程中,她遇到了一家总部设在中国的外国分公司的加工制造公司。减少甚至亏损,亏损后投资会增加。全年都是这种情况,税务部门对此无能为力。审计师将此做法称为“转让定价”。该公司的“长期亏损”方法在许多外国公司中也很普遍。
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借以避免国际税收的重要工具。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许多国内或国际避税活动都与转让定价有关。他们通常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从高税国家向低税国家或避税天堂出售货物和分销,或者通常以较高的内部转移定价从低税国家或避税天堂向高税国家出售货物和分销。减轻国际分支机构的整体税收负担。
高贷款利率一种使用无形资产(例如专有技术)使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或隐藏在设备价格中的方法。外国公司利用人们对设备和技术真实价格的不熟悉,以提高设备和技术转让的价格,将企业利润转移到海外。在提高设备价格的同时,他们将技术转让的价格隐藏在设备价格中,以避免应缴的特许权使用费预扣税。
劳务费是“高进低出”。关联公司互相提供服务或服务。通常,海外公司收取的费用高,而国内公司收取的费用低或低。有些还列出了海外公司的费用。资产评估提高了折旧率张女士曾经遇到一家香港公司,该公司每年对其房地产进行评估。由于其在中国的子公司希望与其香港母公司进行合并,因此还需要评估其在中国的房地产。这也是外国投资避税的有效途径。如果房地产评估增加,则每年应计的折旧也将相应增加,并且纳税额自然也会相应减少。
国际避税建设公司记者还从曾在一家台湾公司工作的陈某得知,在避税天堂注册也是一种方法。他们在那里使用相同的方法。在国际避税天堂建立公司,然后与避税天堂中的公司和其他本地公司进行商业和金融运营,以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天堂,依靠避税天堂或避税天堂中的低税率来减少税收负担。在长三角地区,一些外资公司有来自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的投资者,但在岛上可能只有一个办事处。
利用避税天堂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和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维持税收制度在筹集国家财政资金方面的有效性,也是各国税务机关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随着跨国纳税人不断使用避税天堂,该国的税收权益不断受到损害,税收受到影响,税收公平原则也因此受到损害。因此,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特别注意如何防止跨国投资经营者利用避税天堂从事避税活动。
其他方法层出不穷。外国公司避免税收的另一种主要方法是利用关联方交易进出。此方法占避税金额的60%以上。此外,目前,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资金中超过60%是借入资金。即使是一些实力雄厚的国际公司也从国内外银行借来了大量资金,并使用税前利息支付了很少甚至没有的企业所得税。目的。
反避税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所有领域。税收制度不健全,地区与部门之间的矛盾是形成避税的客观原因。专家指出,应从税法和税收征管两个方面完善现行税收制度。首先,现行的涉外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与内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此税收设置为法律避税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只有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才能进一步完善税法,严格征管,从根本上为反避税打下良好基础。 否则,当前的两套税制非常随机。
其次是收集和管理。 收集和管理方法必须跟上计算机的信息控制,并且还涉及出口退税和税收欺诈。 海关,外贸部门和税务机关必须能够相互快速沟通。 这些领域与国际社会仍有差距。 提高。
1.财政拨款收入的借项是:
(1)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根据应收或收到的金额,记入“其他应收款”和“银行存款”科目,记入递延收益科目。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入时,请从递延收入帐户中扣除,并记入“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和其他科目。
(2)与收入有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根据应收或收到的款项,在“其他应收款”和“银行存款”中记入借方,并计入递延收益科目。
以后各期确认相关费用时,根据应补偿金额冲减递延收益帐户,记入“营业外收入”帐户。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将递延收入帐户记入借方。贷记“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和其他科目。
(3)归还政府补助时,根据要归还的金额,对借方本科生,“营业外支出”科目和贷方“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及其他科目进行归还。
2.财政拨款是政府免费分配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中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资金来源通常是同等水平的政府收入,通常用于公共事业(教育,卫生,交通,市政,科学研究,国家大中型建筑项目等)。
答:财政专项资金应区别对待:实施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 不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应当计入资本公积。
在税法方面,符合《关于处理特殊用途金融资金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1] 70号)的规定,有资金分配文件,财务部门有专项资金。 资金管理措施和公司的特殊账簿可以分开核算。 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五年内(六十个月内)未发生,尚未退还已分配资金的财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部分,应当计入取得资金的第六年的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