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纠正的不是公司的避税,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它与公司的避税无关,对公司有害,但没有好处; 另外,这是非法的。 作为一家期望成长和发展的公司,它不应该做这种事情。 无论公司和个人如何,合理合法的税收是基本要求。
雇主可以选择以现金支付工资,这不是非法的,工人应依法支付个人所得税。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自己支付工资。当工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由其亲戚或委托他人领取工资。
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雇主必须书面记录付款人工资的金额,时间,姓名和签名,并将其保存两年以上以备将来参考。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职工提供个人工资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和薪金;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三)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经营收入;
(四)劳动报酬收入;
五,稿件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股息;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X.偶然;
十一,其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税收收入。
现金存款或银行是公司的薪资形式。 它是根据公司的方便确定的。 无论现金存款或银行的工资是不可避免的,税收都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公司需要参与会计。 纳税额可能超过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