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所购买的房地产,有些房地产的临时文件不完整,无法申请贷款,因此您不能去房地产局备案。 也许他们的意思是在移交房屋之前不申请贷款。 这样,如果当时卖掉了房子,就找不到贷款,可以认为是第一套房子。 可以根据第一套房子的情况缴纳贷款和契税。
降低合同价格是中介机构通常使用的一种避税方法。 通常,合同价格略高于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最低评估价格。 但是,以这种方式,客户将不得不提取大量现金来弥补实际买卖价格的不足。 例如,如果您卖出100万,但是为了避免税收合同价格,只有60万进入交易中心转账,因此差额40万必须在转账前由客户支付。 因此,这样做并非违法,只是法规中的漏洞,对您没有影响。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中介机构的低合同价格必须略高于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最低评估价格,否则会更加麻烦。
《贷款总则》说,是否同意贷款应在六个月内答复。 实际上,几乎没有对公共或私人的回应。 因此,您说过,没有证据表明银行已对口头答复进行了内部审查。 实际上,银行法规的实施有一个缓冲期。 一般来说,接受时间为准。 只要在签发文件之前就接受了申请,通常仍会执行原始执行以避免争议。 看来这是银行的内部额度,但是个人贷款额并不大,影响也不大。 建议向银监会投诉,这相对简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