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与逃税之间的关系
从概念上讲,税收筹划是会计人员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的合理避税。税收筹划是为了鼓励企业从积极方面避免税收,这是在国家的支持下进行的。要求公司的会计人员对税法高度敏感,并避免一些不需要为企业支付的税。逃税是纳税人伪造国家和逃税的意图,遭到国家的严厉拒绝和严厉打击。
从社会的角度
税收筹划可以帮助公司合理地计划其经营活动的费用和收入,投资方向以及资金规模。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在制定税收政策时,国家考虑了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例如,对公益活动的投资可以减少税收和免征税收,对环境有害的投资可能在税收之前不得扣除。逃税会破坏公平原则。它会影响国家税务机关设定的税率,从而影响整个社会层面的总体税负。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实现零税收风险,在税收允许的范围内,为企业的经营,投资,财务管理,组织和交易等各项活动预先安排的过程。法。
节约税收筹划是税收筹划的一种形式,是指纳税人采取合法手段,按照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利用优惠条件的合法经济行为。
税收筹划和节税是合理的法律行为。这是与避税和(偷)逃税的根本区别!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漏洞或税法允许的方法进行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筹划,以达到减轻或减轻税负的目的而又不违反税法规定的目的。结果是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使用外资的成本增加,违反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以及一国甚至整个国民社会收入和分配的扭曲。
尽管避税并没有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但其危害也不能忽略。 1.避税直接减少了该国的税收收入。 2.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意图,影响其公正性和严肃性。 3.避税的出现对社会公德产生了有害损害,威胁了诚实和纳税,使守法经营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税法不允许偷窃(逃逸)税,并将受到相应法律的惩罚!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该修正案对刑法中关于逃税的第二十一条做了重大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纳税人利用欺诈或隐瞒作虚假申报或不申报。逃税额较大,对纳税额超过10%者,处以有期徒刑。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巨额款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扣缴义务人采用前款所列方法,没有缴纳或者少缴代扣,代收的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如果前两段的行为被重复执行,而未得到解决,则应计算累计金额。”“对于第一款,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应退还纳税人并支付滞纳金,不施加行政罚款;但是,五年内逃税,或者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那些拒绝以暴力或威胁性方式缴税的人具有抗税能力。除税务机关退还的滞纳金和滞纳金外,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拒绝缴纳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一次至五倍的罚款。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七条。
为处理抗税问题,《刑法》第202条规定,因暴力或威胁拒绝纳税的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处以罚款。处以两倍以上的罚款,并处以五年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七年以下拒绝缴纳罚款五倍的罚款。
在理解税收筹划的概念时,我们需要对三种概念进行一定的理解和比较:逃税,避税和节税。
一,税收筹划与逃税的区别是逃税的定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逃税和抵制犯罪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瞒的方式,以及未经授权的销毁帐簿和凭单,如果帐簿上有更多支出,或有较少收入,或虚假的纳税申报方式,则未缴或未付应纳税额就是逃税。
税收筹划与逃税之间存在本质区别:逃税是公然违反税法的行为,是与税法相对的行为。逃税的主要手段是,纳税人积极隐瞒有关税收情况和事实,以达到少缴或不缴税的目的,其行为显然具有欺骗性。税收筹划遵守税收法律的规定,即首先,在遵守税收法律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税收法律的优惠条件,并结合纳税人的具体经营条件,制定最优惠的税收政策,有关计划,首先是税收计划的性质合法。
就法律后果而言,逃税是税法明确禁止的行为。因此,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必须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依法受到处罚。世界各国的税法对逃税行为都处以罚款,掩盖了纳税事实。税收筹划是通过某种法律形式尽可能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其经济行为在形式和事实上均符合税收法律。各国政府通常默认甚至鼓励这样做。的。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逃税是公然违反税法和使用虚假声明减少税款的行为。因此,偷税漏税是纳税人的一种避税行为。为防止纳税人逃税,地方税务机关正在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税收筹划的成功需要纳税人和计划者熟悉税法的规定,充分了解税法的精神,同时掌握必要的筹划技巧,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避税是指纳税人通过精心安排经营活动和金融活动来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不足,以期实现经济行为的最低税收负担。例如,在中国的一些企业,为了对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免二减”的税收优惠,邀请外国客商来国外而不投资,而只是用自己的名字来建立所谓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企业。另一方在享受外国投资者的优惠待遇的同时,从事内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显然,避税行为在制定优惠政策时违反了税法的精神和意图,不符合政府的税收政策取向。因此,它绝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关于“避税”是否合法的争论一直在进行。逃税者基于“法律没有规定它不是犯罪”的原则,认为逃税是“合法的”。因为它确实可以在某个时间为纳税人带来利益,所以逃税的概念在开始时是中立的。这也是纳税人之间的愤怒。但是,随着避税范围的扩大,对中国财政收入的影响不断增加,政府也不断在税法中加入反避税条款。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避税不再是中立的行为,而是违反甚至打击法律规定或立法精神的非法行为。
可以说,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漏洞和不成熟之处,依靠聪明发挥税法的“扫球”来获得税收优惠。税收筹划是按照国家税法和政府税收立法的意图,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就投资,管理,金融活动作出事先安排。尽管避税在形式上不是非法的,但它甚至反映出“聪明”的计划者。但其实质与税法的立法意图背道而驰;税收筹划从形式到内容都是完全合法的,反映了国家税收政策的意图是受到税收法律的保护和鼓励。
第三,税收筹划与节税的概念相吻合。节约税收是指按照税收法规,政策的要求,合法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行为。节省税款是一种合法合理的行为,其合理性体现在其行为上符合优惠税收政策制定的精神。
在中国的税收理论和实践中,目前税收筹划的概念等同于节税。在国家税务总局出版的税收筹划书和《中国税收文件》中,税收筹划被明确定义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预先规划和安排商业,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尽可能“节税的税收优惠”。
国家完全鼓励和支持节税的概念。因为节税活动通常与中国政府鼓励的项目相关,例如环境保护,高科技,下岗和再就业,引进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以及产品扩展等出口赚取外汇,这反映了真正的国家感到担忧,但它也是一个真正的强国和富人。节税行为是个人(股东),集体(纳税人)和国家的税收利益的最佳组合。
最后,我们必须提出一个非常明确的观点:愚蠢的人逃税。聪明人去避税;聪明的人去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