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服务报酬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如果来自劳务报酬的一次性收入过高,则可能要征收附加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动报酬,手稿酬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租赁所得的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收20%。余额为应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条第11条,劳务报酬的一次性收入过高,这意味着个人一次获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
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额征收50%;
因此计算公式应为:30000 *(1-20%)* 30%-2000 = 5200元
根据现行税法,以月收入额减去工资支出单位与用工关系的支出2000元后的工资收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超出部分为5%-45%对于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职务,劳动关系的个人,其累进税率的计算应按照劳动报酬进行。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支出减少800元;支出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按照20%的比例税率计算和缴纳。
劳务报酬的一次性收入过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实行征费办法。具体而言,从一次性服务报酬收入(应税收入)中扣除费用后的余额超过2。对于税率在10,000到50,000之间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为50%。元;超过50,000的部分,将征收10%。 1.每次收入少于4000元时,扣除800元,适用税率20%
如果您赚了1000元,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800)* 20%= 40元;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应扣除费用的20%,适用税率为20%。如果您赚取4100元,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100 *(1-20%)* 20%= 656元。
3.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适用税率为30%,快速扣除额为20,200,00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1-20%)≤50,000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金额* 30%-20004,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适用税率为40%,速扣除7,000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1-20%)> 50000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4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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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收入=收入*(1-20%)= 87000 *(1-20%)= 69600
应付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 40%-7000 = 69600 * 40%-7000= 20840
按照规定,劳动报酬的应税所得超过2万,是一次性收入的异常高。 另外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如下:
应税收入为3w *(1-20%)= 24,000,其中2w使用20%的税率,41,000使用25%的税率,这意味着应纳税
2 * 20%+ 0.4 * 25%= 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