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租用个人的汽车,则只要能够获得真实,合法和有效的凭单,租赁,汽油和通行费将在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总局尚未就私家车宣传问题制定具体规定,但一些地方已经明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某些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3] 646号)文件三条规定:“对于需要租用私家车上班的纳税人,其租金为根据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费用,可在获得真实,合法和有效的凭单的情况下在税前扣除;在获得真实,合法的基础上,可在税前扣除汽油费,通行费和通行费以及有效的凭证。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汽车费用,例如车辆保险和维护费用,则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只要签订了租赁合同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发票是开给税款的,这是合法的。
由于当地税收法规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可以向您当地的税务机关咨询具体程序。您可以稍微写下租赁金额,也可以直接签订免费汽车使用协议,相关费用将由公司承担,因此法人无需开具发票和缴纳税款。
挪用公款不构成犯罪,挪用公款可能会构成犯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挪用公款供该国个人私人使用,利用其办公便利,非法活动,挪用大量公款或牟利或挪用大量公款。钱超过3个月。也有行为。犯罪的关键是挪用公款供私人使用,还是私下划分公款和挪用公款所得的利润。刑事处罚的范围尚未扩大到挪用公款。
《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官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私用,从事非法活动或挪用大量公款,进行牟利活动或挪用大量公款。资金。逾期不超过三个月的,处以挪用公款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不予退还,他将被判处十年以上徒刑或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紧急救援,防洪,优惠待遇,扶贫,移民和救济的资金将受到个人惩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个人使用公款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国家官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借给其他自然人或私人企业或私人合伙,但其人名不具有法人资格由企业等盗用,供个人使用。
第二条国营职工利用自己的设施谋取私利,以个人名义向其他单位出借公共资金使用,是挪用公共资金用于个人使用。
(1)将公车用于私人事务是非法使用公车的最常见方法。它主要涉及使用公共汽车运送亲戚去上班和上学,探望亲戚和在公共公共汽车上玩耍,使用公共汽车经营娱乐场所以及使用公共汽车处理婚姻。葬礼等
(2)私家车主和私家车主由为公共领导者提供的汽车保险代表,这些人购买了领导者的私家车,用公共资金维修和保养私家车并使用私家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
(3)挪用资金购买公交车。
(4)非法提供公车,包括过度使用公车或“借用”汽车或将其与企业和下属单位捆绑。目前,更多的人受到“借用”汽车或将其与企业和下属单位捆绑的调查和惩罚。公共汽车的购买和使用有严格的规定,因此有些地方使用“借用”的名称来掩盖他们的眼睛和眼睛,并长时间使用公司车辆,同时将车辆成本转移给企业。某些单位的汽车帐户安装在企业或其从属单位中,这些单位不被视为地面上的公共汽车,而实际上是公共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