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设不冲乙进项,甲进项0销项170,纳税170。乙因平销,销项进项都170。纳税0。总共甲乙是170
2:假设需要冲乙进项。100÷1.17×0.17=14.54。这样甲销项乙进
反避税是指B。如果B以1000元出售并以1000元购买,则没有应纳税额。 实际上,A和B之间的回扣协议使B的购买价格不是公平交易中双方的实际价格,因此必须抵消B的进项税,从而降低B的进项税。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纳税人折扣优惠开具红色专用增值税发票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税务局分别计划:
在某些地区询问如何为销售折扣或由于市场价格下降和其他原因而打折的折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研究,很明显如下:
纳税人出售货物并向买方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后,由于买方在一定时间内购买了一定数量的货物,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跌,卖方给买方相应的价格折扣或对于折扣等减价和减让,卖方可以按照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以红色字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卖方应开具特殊的红色回扣发票,用于统一回扣,
供应商的待遇:
借款:主营业务收入
贷款:银行存款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买家待遇
借款:银行存款
应付税款-增值税(进项税)猩红色
抵押:主营业务成本
但是,在我们的检查中经常发生的情况是,购买者的回扣是由购买者开具普通发票的。
借款:销售费用
税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企业获得的返利与销售量有关,因此,无论是货币资产还是实物资产,都应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除。 会计处理:
1.收到回扣时:
借款: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您收到货物并获得另一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还应同时从应付税款中扣除应付增值税(进项税);
2.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借款:其他业务费用
贷款: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