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中的个人是指自然人。 个人通常是临时性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识别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59号),允许个人识别一般纳税人。
不要阅读第一章的介绍,最多要花两点!
第二章是简要介绍,请记住一些基本原则,注意经济主权和全球合作原则!
356章是关键章节,案例通常集中在这些章节中。特别是第三章,最重要的一点,整本书。在本章中,合同的订立,履行,补救,风险转移等问题将近有30点。重要的国际贸易条款(FOB,FCA,CIF,CFR),付款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
第四章主要是GATS法律体系。本章不是太重要,而是第二章!
第5章重点介绍第45节,掌握国际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以及相关内容的保护!
第六章测试地点的分配更加平均,“双边投资保护协议的主要内容”,“ WTO下的国际投资规范”和“ TRIMs协议”应重点研究。另外,请注意ICSID和MIGA系统!
第七章考试题通常是简短的答案。本章重点介绍更多概念。关于特殊草案权利,国际储备,金融协议,担保,国际金融租赁,证券欺诈,浮动收费,标准CR的简短回答
第八章重点讨论双重征税和国际逃税,税收管辖权和冲突规制问题!
第九章和第十章是选择题。只要看看明显的东西!
上面提到的“一次测试通过”是很好的教具,可以参考一下,命中率非常高!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尽快通过自学考试!
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ABC)
A.免税法
B.贷记方式
C.免税额抵免
D.逃税
E.避税
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包括免税法,信贷法和免税信贷。
免税法,又称免税法,是指居民国在一定条件下放弃居民原籍国的多国收入而对居民的税收管辖权。
目前,大多数国家/地区都采用信用方式以避免国际双重征税。使用信用法,居住国根据国内外收入总额或一般财产价值计算居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从居住国应缴税款中扣除。
免税额抵免,也称为免税额,是指居住国政府(居住国政府)从来源国从国外获得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的税额。税收抵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