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支付的现金记录如下:
贷款:现金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借款:主营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物品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公司经常性和主营业务产生的基本收入,例如销售制造产品,非成品和提供工业劳动服务; 商业流通公司的商品销售; 以及旅游服务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当发生主营业务收入时,该收入在贷方上。 在月底,必须将贷方从借方转为当年利润。 结转后,主营业务收入在月底没有余额,因此借款没有差异。
首先,您必须要求他们在发票结算方法上填写“现金”一词。
其次,您要求他们签发现金专用收据。
这样,您可以正常接受现金科目,当然,这些科目均已得到领导者的批准。
根据现金管理规定,收到的现金应及时存入,不允许花钱。
因此,现金接收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收到现金时:
借入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
应付税款
将现金存入银行(填写现金付款单)
借银行存款
贷款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