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贷款是借条还是和解?供应商是否给您开了发票或其他东西? 130000.00是您给供应商的现金现货交易还是以前欠他人的交易?以前记过吗?
有几种情况:
1.如果您的公司在借贷时开具了收据,则您的公司应具有开票凭证;这是欠供应商的款项,并且以前已进行过记录。您可以借:银行存款130000.00贷:应付(对您的货币公司)130000.00,借:贷:应付(供应商)130000.00贷:银行存款130000.00
2.如果您发行的借记单没有会计凭证;并且以前已将欠供应商的款项记录在帐户中,那么您应该使用供应商的发票作为凭证和借方:应付(针对供应商)13000.00贷款:应付(向您借钱的公司)130000.00
3.如果是供应商的现金交易,则应扣款:银行存款130000.00贷款:应付(向您公司贷款)130000.00贷款:原材料130000.00贷款:银行存款130000.00
并非所有企业之间的贷款都是非法的。企业之间为满足生产和经营需要而订立的私人贷款合同,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私法审判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公法》第十四条除外。 《贷款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贷款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法律和有效规定》,第十一条: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为生产和经营需要而订立的民间贷款合同除存在本法第五十二条和本规定第十四条的合同外,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主张私人贷款合同有效。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该私人贷款合同无效:(一)提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为借款人再融资,借款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前;从其他企业借入的资金或从本单位职工处收取的资金,再贷款给借款人以牟利,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 (3)贷方事先知道或应该知道借款人的借款仍被用于非法和犯罪活动。提供贷款者; (四)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3)以法律形式涵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您可以根据贷款合同向税务局开具营业税发票,并将其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中;
如果您不开具发票,则可以向另一方(公司A)开具收据,也可以将其包括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帐户中; 但是另一方(甲公司)在“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帐户中计算,但是所得税在计算时,估计无法在税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