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也称为“合理避税”。它起源于1935年的英国“税务专员诉格兰·温斯特(Tax Commissioner v。Grand Winster)”案。当时参加此案的上议院议员汤姆林勋爵(Lord Tomlin)描述了税收计划:“每个人都有权自行安排如果根据法律作出的某些安排可以少付,那它就不可能。他被迫缴纳更多的税。“这一观点已为法律界所接受。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税收筹划的标准化定义逐渐形成,即“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事先计划和安排业务,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来节省税收。 “主要内容(一)避税计划是指纳税人通过使用非违法手段(即看起来符合税法规定但实质上与立法精神背道而驰),并在税法中使用漏洞和漏洞。税收筹划既不是非法的也不是合法的,与逃税者根本不遵守法律的逃税根本不同。国家只能采取反避税措施进行控制(即不断完善税法,填补空白和堵塞漏洞)。
(2)节税计划是指纳税人通过巧妙的融资,投资和业务安排,充分利用税法固有的门槛,减税,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而没有违反立法精神。活动,达到少交或少交税款的目的。
(3)转移计划是指纳税人通过价格调整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以减轻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
(4)实现零税收相关风险意味着纳税人的账目清晰,纳税申报正确,纳税及时,充分,不会有任何税收处罚,也就是说,纳税人没有风险。税区或风险很小。被忽视的状态。这种状态的实现虽然不能使纳税人直接获得税收利益,但可以间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这种状态的实现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壮大。
基本特征(1)税收筹划是合法的。 1.税收筹划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纳税人在遵守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在各种税收方案中选择最大税收优惠是合法的。 。 2.税收筹划符合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二(2)税收筹划是预谋。(3)税收筹划有明确的目的。
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准备纳税人(法人或自然人)的业务活动或投资活动等与税收有关的事项。 提前计划活动,以实现少付或递延税款的目标。
(1)合法性:这是将其与逃税和避税区别开的最重要特征。首先,对于企业而言,其行为不仅在形式上是合法的,而且基本上符合政府的立法意图;第二,对于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征收税收,以保护和鼓励税收筹划。 (2)优先:在经济活动中,税收责任通常滞后。税收筹划是在企业发生纳税义务之前可能面临的税收处理的一种计划和安排。如果所谓的计划是在产生应纳税额和确定应纳税额之后进行的,则不是计划税收,而是逃税或逃税。 (3)及时性:中国的税收体系建设仍不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迅速。这就要求公司要有敏锐的洞察力,预测并及时了解会计,税收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并根据时间制定或修改相应的税收政策。否则,政策变更后的追溯效应可能会使预期的税收策略失去其最初的效力,“恶化”以避免税收甚至逃税,从而给企业带来税收风险。使用税收优惠政策时要特别注意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