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隶属于总公司,并以总公司的名义签署了建设合同。假设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则该合同应缴纳的营业税总额为:100 * 3%= 30,000元。 (其他包括印花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由于数额很小,我们暂时将其忽略。)2.根据合同,建设项目的纳税人为总公司,但实际的施工方是您,所以实际的情况是,您的总行缴纳了3万元营业税后,将再次向您收取费用。这里的税法称为税收负担转移,这意味着实际的税收负担从总部转移到您的公司。
3.根据您的观点,在进行项目之后,还应该将其分包给其他人来进行。他们完成项目后,他们将向您结算项目,然后您的公司将支付分包合同。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建筑业的总承包商将项目分包或分包给他人,项目总合同金额减去向分包商或分包商支付的价格即为营业额。计算营业税。同时,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处理完工项目价格的结算时,应当根据与分包商结算的项目价格计算并代扣代缴营业税。因此,对于一百万个项目,如果您分包出去60万元,则您的公司应缴纳营业税(100-60)* 3%= 12,000元,而分包的施工团队应支付60 * 3%= 18,000元,被您的公司扣留。
4,可以看出,3万元的营业税总额没有变化,但实际承担的税负却有所不同。当施工队向您求钱时,您可以告诉他您将自己支付一部分税款。但是,每当我与许多建筑业老板讨论这个话题时,他们都会告诉我:当外包给这些人做时,价格已经太低了,如果他们必须自己缴税,他们将提高工资,并且最后仍然是一个数字。如果您考虑一下,这也是事实。没办法,所以最终您仍然必须携带30,000税。
5.如何转移您的税负?我已经看到许多建筑单位在与甲方和解时,和解声明如下:材料***元机械成本***元人工成本***营业税***元总计***元这项和解实际上已经使甲方为乙方纳税。
这样,将上面的示例用于分析。 如果您与甲方签订了100万元的合同,也就是说,甲方将与该项目签订100万元的合同,其他一切都将被忽略。 然后,您只需我支付一百万英里的税款即可。 但是,如果您根据实际结算来签订合同,那么您可以在最终结算时做一些技巧,写为:材料+人工+机器= 101万元营业税30,300元项目总成本:10,403,300元,一次 公司的高管和财务人员不熟悉税法,您的s俩将会成功。
1.您的单位执行公共机构会计系统。 您以10,000元的价格从A单元承包了一个土木工程项目,然后将其分包给c。 您对其进行管理,并按1%收取100元的“管理费”。 有c要缴税。 您在收到项目付款后会收到一张“税票” [在哪里? 要缴纳除税后的余额并扣除“管理费”,应说是汇款。
您要c向我们提供税票吗?
2.如果我不需要正常的收据收据,该怎么办? 没有普通的收据! 应该是行政机构的特别收据
我们还需要为管理费缴税吗? 3.您的行为是公司行为,您将代扣并缴纳营业税。
签订合同非常重要,地面附属物的会计非常重要,项目的最终帐目时间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这些是处理所得税的方法。至于流转税,只有一种方法可以转嫁,不能减少。
我建议您去当地税务局开具发票,因为如果您去发票,发票只需要缴纳营业税(项目价格的3%),城市维护和建筑税(营业税的7%)。农村土地税局,仅占1%),教育费(占营业税的3%),地方教育费(占营业税的1%),企业所得税(按项目价格的1.65%预缴)
请注意,关键在于此公司所得税。正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由于您去当地税务局开具建筑业发票,所以企业所得税仅为1.65%,可以合法记账,达到了避税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