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这是逃税。这是非法的。建立更多的人或多次支付以实现避税是非法的。一个人每月支付两次是违法的。根据税收规定,它是当月个人收入的总和。让我们根据税收文件纳税。
合理避税:
1.不应征税的部分计为工资。例如,电话费,现场补贴等是与办公室办公过程中公司生产和经营相关的实际支出,而不是个人收入,因此您需要过帐发票并报销。不要将其计入工资中。需要纳税的部分避免个人纳税。
2.按照工资划分纳税额,并且每月均衡分配工资(这样每个月的工资都在同一纳税文件中),例如:年终奖金,放在一个月内提高几种纳税等级,实际上,将支付更多的税款。如果它分散在多个月内,并且降低了纳税等级,则将少付税款。
如果单位与您签订的协议在固定时间两次支付工资时有效,则单位与合同签订之时不同的时间支付工资是非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自己支付工资。 当工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由其亲戚或委托他人领取工资。
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雇主必须书面记录付款人工资的金额,时间,姓名和签名,并将其保存两年以上以备将来参考。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职工提供个人工资表。
如果单位与雇员签订了相关协议,则在固定时间支付两次工资是有效的,并且如果单位在与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同的时间支付工资,则是非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自己支付工资。当工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由其亲戚或委托他人领取工资。
(2)雇主必须书面记录付款人的金额,时间,姓名和付款人的签名,并将其保存超过两年以供参考。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职工提供个人工资表。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是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施每周,每日和每小时工资制度的人员可以每周,每天和每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从事一次临时工或者从事特定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协议或者合同的规定,在完成劳动任务后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