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是一个基层家村经济组织,主要从事农业产品经销业务。应当先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再到国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登记,从事生产经营,为农民服务。农产品大多属于免税项目,你可根据你从事的品种向当地国税部门咨询了解。如经营化肥、农药、种子种苗等都免税。如经营农民自产的农副产品,健全账务,实行财务核算,你可申请成一般纳税人,便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这样税负就比较低。办理税务登记证,都得先去这些部门,他们服务很热情,会给你一张资料清单让你准备。然后你按照清单一个个落实准备好,交上去,等待审核资料完毕后,缴上工本费就能拿到证件了。一般情况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财务人员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基本就可以了。当然有些地方税务部门要的资料不同,以税务要求为准。
看经营项目决定,一般情况下不用。具体情况咨询一下税管员较好。
按国税总局文件及《合作社法》等法律规定,合作社对外销售成员自产农产品免税,外购入生产资料对成员销售免税,同时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
除此之外其他经营项目都应按规定缴税,包括代扣代缴个税。
请参考。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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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两部门发出的通知,今后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将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同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两部门还明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将免征增值税,此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两部门在通知中指出,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超过起征点的金额,国税在 代 开增值税发 票是要征收增值税税款的,税率为3%%。起征点标准是每月3W或每日500。
当然你也可以通过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方式合理避税,但中间的过程时间较长。
你好,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应该是“减免税收、重点扶持”,但没有给出具体细则,所以目前都是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政策,因此各地差异比较大,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比较快的寿光为例,优惠幅度要大一些,一些落后地区根本就是按照小型合伙企业来征税。记住一条,农民自己种地都不交税了,加入合作社是为了让农民多赚钱,所以优惠政策早晚会落实的,具体情况,你得去当地的国税去了解,多跑几趟,应该会有收获的。
土地占用税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