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也就是纳税筹划
考虑旧法的弊端新法做出了较大调整,使得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发生了实质性的转变:
(一)从注册区域筹划转变为企业性质的筹划
旧法规定,只有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方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因此,不在此类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纳税筹划时,可以通过公司分立或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给位于此类地区并享受税收优惠的关联企业,甚至利用“区内注册、区外经营”来谋求税负的减轻。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不再有地域性的要求。因此,企业的纳税筹划必须从纳税地点的筹划转移到企业性质的筹划上来。
(二)从职工数量筹划转变为职工特点的筹划
旧法规定、只有民政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在这一政策引导限制下,普通盈利企业只能在减少职工数量,提高职工劳动强度上进行筹划;新法规定所有企业只要录用符合条件的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并从事国家鼓励的经营活动都可享受减免税或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为此,企业应认真策划,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分析录用上述人员与一般人员在成本和收益等方面的变化,同时应注意做好相关证件的备案、劳动合同的签署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从组织规模的筹划转变为组织架构的筹划
新法采用“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因此企业应当预计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并据此做出分支机构性质的决策。
(四)预提所得税的筹划
对股息征税是很多国家的普遍做法。而我国对外资企业的股息免征所得税,这也是导致出现日益严重的“假外资”现象及税源大量流失的重要原因。新企业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开征所得税,税率为20%%,这对部分借国外低税区来华投资的企业有较大影响。这部分非居民纳税人可以利用我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协定合理避税。如目前我国香港、爱尔兰、毛里求斯、巴巴多斯等国家和地区,与我国的税收协定均约定对股息适用不超过5%的预提所得税税率,美国、加拿大等国与我国签订的税收协议对股息适用不超过10%%的预提所得税税率。非居民企业可以将公司注册地迁往上述国家或地区,从而规避部分税收。这是一种着眼于长远的避税方法。另一种短期避税方法是尽快将已有的股息汇出境外,或者在新企业所得税法生效前进行股息再投资,不仅可避免20%%的所得税,还可以享受原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优惠政策。
(五)其他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而对于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批准设立的企业则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25%%的税率。那么近期准备设立企业的投资者可以“借壳”避税,这就是借用已设立在低税率地区实际只是有少量业务或者干脆没有业务的休眠企业的壳资源从事新业务,从而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当然,这种做法要具有一定的风险,更适合集团公司利用下属休眠企业开设新业务。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合理避税的说法不正确,纳税是义务,强制性的,没有什么避与不避的问题,是必须的。
对于纳税,可以进行统一筹划,即纳税筹划或税收筹划。
纳税筹划是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一种“双赢”的方案实施。对纳税人来说,合理的纳税筹划能够直接降低纳税成本,纳税人既履行了依法纳税的义务,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征税者来说,它能够促进国家税法及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改进和完善,改变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有利于发挥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从长远来看最终增加了国家的税收收入总量。
所谓合理避税是一种偷税漏税行为,与欠税、抗税和骗税没有区别,是在违反国家相关税法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个人或企业的单方面行为,使用非法手段,达到降低或免除税负,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说了这么多的目的是希望能正确理解纳税问题。关于纳税筹划是另一个问题了,可以继续讨论。
合理避税是根据国家的政策,调整企业的经营,达到减税的目的;但现实是 打着合理避税的晃子,偷换事实,达到减税的目的。
1、合理运用国家的免税政策。2、善于运用税率的点子差。3、打好时间差。
例:1、企业采购物资时所发生的运输费有7%%的进项抵扣,但是,你必需向运输单位索取运输发票。不要轻易放弃索取发票。
例:2、如企业有在职职工100人,安置一个残疾职工,可给企业节省6000元-8000元的残保金;安置下岗、退伍军人、应届大学生、劳改、劳教人员达30%%以上可减免三年所得税及附加税。
例:3、掌握好国家充许发生的费用的范围内降低所得税的税率。
例:4、(时间差的打法比较微妙不太好说),简单说一句,根据企业的收支情况来定开具发票和发货时间,这样企业的周转金可多运转二十多天,也就可多找回利差。
例:5、产品、商品的购入和销出与取得的发票有着至关重要的可寻性……
总之,企业要有一个精明强干、精打细算、能说会道、工作经验丰富的财务主管。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来达到纳税人减少缴纳税款的经济行为。
合理避税,也称为节税或税务筹划,指纳税人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结构和交易活动的安排,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以减轻纳税负担,取得正当的税收利益。通俗的讲,合理避税可以认为是纳税人利用某种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他本应承担的纳税数额。由于它的前提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展开的,因此在税务上不应反对,只能予以保护。
而通过1994年税制改革,增值税已经成为国税的第一大税,也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根据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和法律条文,增值税的避税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的基本税率和低税率的差别,利用基本税率的项目与低税率项目混合,以低税率来避税。
2.通过挂靠几种免征增值税项目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3.利用采购农产品享有10%的扣除条款来避税。
4.利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来避税。
5.利用增值税发票避税。
6.利用不同货物销售价格进行避税。
7.通过委托加工费避税。
8.利用不正当的进口价格避税。
9.利用混合销售机会避税。
10.利用对自用于连续生产的产品免税这一规定来避税纳税人因此可能会尽可能使用自产的产品作原料以代替外购原料。
没有主营业务,没有要求,没有大致的规模,怎么回答呀。对企业来说,能省钱当然好了···不过你要考虑税务局让不让啊~一般来讲业务单一或者比较简单的,合理避税难度很大,只能尽量按照税务能够抵扣的范围,把抵扣所需的东西都做好,让所有可以抵扣的都抵减应纳税额。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普通小企业,这种复杂的东西雇人做是划不来的,因为税务局会查账征收或者定额征收,毕竟你应该交多少税说到底是税务局说了算的,你就算做了一定的避税申报,不合理的也没办法通过呀,难道你暴力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