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下设商贸企业的。据我所知也无法避税
下设商贸企业都会有很多企业内部问题,比如我的合资企业,下面就会设置一个商贸公司。商贸公司完全可以独资
讲真心话,避税是不太可能啊,除非税务局没注意你,避税的概念在中国行不通的,你想呀,政府强征税,税务局的人根本不讲法税收,要你交就要交,别税没避成,惹得税务局经常上门,那你可是麻烦了
什么叫增值税?实际上就是针对你公司产生的毛利征收的流转税毛利=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也就是说毛利基本上完全取决于:你销售时开具的发票不含税金额-你进货时收到的发票不含税金额根据上面的说明,合理减少缴税金额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要么,想办法减少你当月的开票金额,要么想办法增加你当月手里能用于抵扣的进项金额目前进项发票的抵扣期为半年,大部分的所谓税收筹划其实就是利用时间差,始终让自己的进项金额最大程度的接近销项金额,从而使两者的差额变小甚至消失。 话又说回来,你们公司如果产生了毛利想要不交税是不可能的,上述简单的筹划,操作空间有限而且需要提前准备。毕竟增值税是一个流转税。
增值税:在合理的情况,推迟往外开票,同时尽量足够多的进项税发票。
企业所得税:合理计入尽可能多的费用。
1,避税问题。
一般讲合理避税,主要避税对象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需要企业内部控制以及合理的税务筹划,只能尽量避免一个期间或者几个期间内交款过多,造成影响资金的周转和公司的运营。
2,建议。
增值税属于流转税,是由最后的消费者承担所有的税费。 当公司和客户订立销售合同的时候,如果对方需要开17个点的税,合同里要注明的款项=货物价款+价款*17%%,税款就成功流转到下一个商家手里。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不足,敬请谅解!)
这事较麻烦,因为不是避税而是逃税。如果你从香港收钱,所有单据都应该対得上。风险较大。
取消混合销售,将培训费分离开来。
原培训费征收营业税,现代服务业征收增值税6%%,进项税180万元/17%%=1060万元,销售货物的限额不低于1060万元,(实际工作中应高一些,怎么着也要交点税吧),将其余的作为培训费,缴纳6%%增值税,可以节省余下部分的17%%/(1+17%%)-6%%/(1+6%%)。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它来源于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当时参与此案的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对税收筹划作了这样的表述:“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律界的认同。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税收筹划的规范化定义得以逐步形成,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 Savings)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