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土地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引起的变更登记,应评估作价、转让、变更登记到上市公司名下。
1、一般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一般企业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营业外收入(或借:营业外支出)
3、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负担的土地增值税,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借:其他业务成本
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将土地增值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无需缴纳契税,公司主体没有变更。
您是指房地产吗?房地产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合法避税的,并且房地产这块需求量还挺大的。
一般来讲,大部分的企业都是可以进行这样的操作
不用交税,反而是企业合理避税的好办法。你想想吧,增资后每年都有摊销,相当于费用增加利润率下降,反而不用交那么多说了。税局人再牛,也不能置法律于不顾。
按照规定,企业增资要由被投资企业按照增资金额的万分之五计征印花税,不管你是个人股东还是企业股东
第一个问题:这里没有说清楚B公司是什么性质,如果是非国有企业,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A单位的土地必须按评估价进行调账,然后按评估后的价格进行增资扩股,整个流程除了必须经过当地国资管理部门备案审批以外,还要经过产权交易部门公示挂牌。20个工作日内如有其它单位举牌还须进行竞价。
第二个问题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