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可分为两种,即正当避税和非法避税,二者有本质的区别。正当避税是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找出现有的税法漏洞,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以减轻税负。对非法避税,国家税务总局的态度是进行打击。
从法律的角度,避税是个中性词,没有什么不光彩的,可以叫它节税,或者叫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包括企业和个人,怎样在法律允许的
范围内最少地缴税。还有一种介于合法避税和偷税之间的灰色地带,这是比较危险的,是纳税人应该谨慎对待的。合法的避税,符合税收法律政策,是法律不禁止的
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和政策,就是偷税,就要打击。这就是法律对待避税的态度。
目前常见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放心保)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好像重庆的缴费比例是一定的)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合理避税与非法避税的界限
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合法手段和方法,通过资金转移、费用转移、成本转移、利润转移等方法躲避纳税义务,以期达到规避缴税义务的非违法行为。避税
是纳税人对现有税法的缺陷及漏洞的成功发现,这种发现使纳税人有效地避开了纳税义务。因为这种行为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所以它可以反映现行税法在
多大程度上富有效率。尽管避税本质上不同于偷税,但它也是在钻法律的空子。目前对于避税的有效性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避税是对法律漏洞的“挖
掘”,只要事实符合字面的解释,法律就是有效运用的,即避税行为并不违法;另一种观点认为,避税既要事实符合法律的字面解释,又要符合法律的立法意图,要
依据法律的经济上或社会上的目的,或是依据税法整体内容来判断税法条款对于某件具体事实或行为的运用性与符合性。也就是说,一项经济行为的形式虽然与法律
规定在字面上是吻合的,但如其后果与立法的宗旨相悖,则在课税目的上仍不予承认。
合理的东西未必合法,这个道理众所周知。合理避税其实就是在法律的边缘做文章,虽然看上去略显牵强,但形式上又从法律的角度难以挑剔。我国税务部门
在近年不断举办相关税务培训,有意思的是,这些培训中既有税收筹划培训,也有反避税培训,前者是针对企业的,后者是针对税务机关的。
在笔者受邀参加的一些培训中,发现很多企业培训人员对某些方案的合法性产生质疑。一个看似很好的税收筹划方案,如果仔细分析起来,却发现了若干与法
律抵触之处。在对税务人员的培训中,很多税务人员由于职业敏感常会问,他们受训的很多反避税案例在形式上并不违法,事实上正是很多企业采用的流行的筹划方 案。
比如,有一种对于代购代销业务的筹划方案。由于代销业务是一种销售行为,代销方需要缴纳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
为了规避增值税,有人设计了一种筹划方案,即通过把代销方转换成代购方,由代销方与销售方签订代销协议变为与代购方签订代购协议,这样就可以规避相应增值
税。把代销方变为代购方虽然是一种“合理”的筹划方式,但很多人忽视了如下条件,使得这种合理的筹划方式缺乏合法的支持,也最终失去筹划的意义,即:受托
方不垫付资金;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
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如果不能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代销向代购转换便不成立。可见,合理与合法有时就差在毫厘之间,筹划的方式只有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能考虑合理。
15000-3500 = 11500 * 25%-1005 = 1870元
如果扣除了社会保障和公积金,则该工资为上述工资。
社会保障和公积金不征税
当前的常用方法如下:
(一)在扣除应纳税额之前,尽量安排工资分配;
(2)改善员工福利,减少名义收入;
(3)可以采用延期或提前的方法来大致平均月薪收入;
(4)纳税人在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改善员工福利和减少名义收入的方法有:
(一)企业提供住所是合理避免个人所得税避税的有效方法;
(二)企业提供度假旅行津贴;
(三)向保险公司购买理财保险;
(4)其中一部分包含在工资单中,其余的工资通过发票偿还;
(五)争取税务部门的更多利益,争取更多利益;
(六)实物分配;
(7)公积金超额支付(但同一企业也面临超额支付)
(8)公司提供员工福利设施。例如:①公司免费提供午餐,或者公司直接为合伙企业支付管理费; ②公司提供并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公司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公司提供运输; ⑤公司为员工子女设立教育基金,并为员工子女提供奖学金等。
15000-2000 = 13000
适用税率20%,自付额375
个人应交所得税:(15000-2000)* 20%-375 = 2225元。
整个月的应税收入水平(包括应税收入)
1 5%至500元0
2 500至2000元以上10%25
3 2,000-5,000元以上15%125
4 5,000-20,000元以上20%375
5人民币20,000至40,000元以上25%1375
6 40,000元至60,000元之间的30%3375
7 60,000至80,000以上35%6375
8 80,000至100,000元以上40%10375
9超过10万元的45%15375
因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金额是未知的,可以用公式【15000元-5000元(个税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对应的阶段税率-速算扣除数即可算出需要交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其中专项附加扣除包含子女教育1000元/人、继续教育400元/月、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月、住房租金800元-1500元/月、赡养老人2000元/月。
如已婚人士小李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儿园,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则其个税计算方式为(10000-5000-2000-1500-1000-1000)×3%%=0元。
扩展资料:
专项附件扣除明细: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个人所得税
我为您在年底提供双倍薪水的政策解释是,您可以将一次获得的收入除以12,以得出一年的税率。 如果是普通算法。
月度申报:1.4w-2000 = 1.2w 1.2w * 20%-375 = 2025 2025 * 12 = 2.43w双倍薪水:1.4w5超过20,000至40,000元25%13756超过40,000至60,000元30%33757超过60,000至80,000元35%63758超过80,000至100,000元40%103,759超过100,000元45%15375
应交纳1870元的税。 (15000-3500)x25%-1005 = 1870元。 将其与税表进行比较。 个人税项公式=应税所得额*薪金,薪金扣除额,整个月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全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的税率快速计算 1,455元3 0 1,500至4,500元以上1,455至4,155元10105 4,500至9,000元以上4,155至7,755元20555 9,000至35,000元以上7755至27255元251005 35,000以上 55,000元超过27255至41255元30 2755超过55,000至80,000元超过41255至57505元35 35505超过80,000件超过57505元45 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