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也是要缴纳个税的,税局会查。
根据不同的税目,分别列支,比如工资和劳务报酬,可相互转一下,放在哪个合适,用哪个。
在《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2010年新版草案)第五条规定的“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的项目中,也明确包含“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一项。
为业内共识的是,人寿保险在规避遗产税中,主要可以在两方面体现优势。第一就是可以减少应税财产。从《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的上述规定就能发现,投保人寿保险后,资金从个人资产中剥离,划归到保险公司,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赔付金不计入应缴税遗产总额。第二,人寿保险还具有变现能力,被保险人身故后通常是立即给付现金,这笔保险赔付金不会被冻结,从而可以作为缴纳遗产税的资金来源。
寿险避税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生前将资产转移,一种是身故后获得赔付。这两种方式都能减少遗产总额,从而降低须缴纳的遗产税。
保险是不作为遗产的,保险收益也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保险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资产,不需要交税的资产.身家千万的人可以用保险来合理避税.传承财富!
你把收入都转赠给我,就可以避税了
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的相关受益,比如生存金,死亡赔偿等不上税。
很多人在宣传保险时,会提到一个避税功能,是真的吗?
说法1:保险能避税
这种说法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不能以偏概全。
税有很多种,如所得税、增值税等等,如果一以概之的说保险能避税,未免很不客观。比如我们买保险所花的钱已经是税后收入,所以这部分所得税已经被征收了。
不过目前我国已经开始试点所谓的“税优健康险”,就是说买特定的商业保险,可以获得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但是这种能给我们带来优惠的保险有一定局限性。
按照目前的规定,每人的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也就是说200元/月。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如果李先生月收入5000元,那么他应缴纳的的个人所得税应该为(5000-3500)×3%%=45元。而如果购买了税优健康险,每月可以有最多200元的免征额,这时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变成了(5000-3500-200)×3%%=39元,一共剩下了15.6%%共计7元的税金。
当然,税优健康险的优点不仅如此,最大的优势在于它是可以带病投保的,这是普通商业保险无法做到的。
说法2:保险金所得是免税的
这种说法是真的。
首先,按照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发生保险事故之后的理赔所得,是没有被列入应纳税所得额度的计算中的,而且这实际上也并非个人所得,所以是免税的。
其次,目前有争议的部分在于,部分投资理财型保险的分红、投资收益是否需要交税。在股票、基金等投资品类中,股息、红利等是需要纳税的。而在商业保险中,保单所带来的投资收益等,并没有规定,所以是免税的。
不过,在美国等国家,保单产生的这部分收益在领取保险金时需要交税,也就是所谓的“递延”。但我国目前并没有这样的规定,即使未来有规定,应该也不会影响已有保单。
说法3:规避遗产税
虽然开征遗产税的传言很多,但在目前,以及在未来短期内,中国确实是没有遗产税。
如果未来开征遗产税怎么办呢?
以美国为例,目前遗产税的免税额应该是150万美元,超出部分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最高50%%。也就是说,对大多数人而言,并不需要考虑遗产税的问题。
当然,对于富人而言,这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目前比较有效的是通过大额保单和信托计划等方式避税。
社保是可以完全避税的,
企业另外给员工买的保险,能避税的是年金险,是单位职工总工资的4%%可以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