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规模不大没有建账能力定额税对你有利。
(一)收到商品时
(a)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二)实际销售时
(b)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再做(收到委托方开来的增值税发票)
(c)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三)支付款项时
(d)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银行存款
注意:1、对于分录(a),是按协议约定金额入账的,而不是按成本价入账 的, 这一点和视同买断情况下账务处理金额是一样的。
2、在资产负债表上受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是不列示的,代销商品款是受托代销商品的备抵科目,两科目金额一致,这两个科目仅在账上反映,原因是受托方对受托代销商品不具有所有权,同时又为了便于对受托代销商品加强管理而这样处理的。
补充:视同买断方式,那就等同于自己购进商品:
1、收到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实际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公司,委托白酒生产厂家加工,只是经销。
大型的,一般纳税人,交增值税。
小型的,营业税。
从会计原理去分析,不考虑税务情况
销售返利本身应该减少收入的确认,不应该做为费用
所以,应该是:
借:主营收入
贷:应收账款
这样,最后出具的利润表,收入指标是已经减少了返利的。不会使得利润表虚增收入。
实际工作中,因返利与销售的时间差异,大部分会计会为了工作方便,直接计入销售费用。也就是你列出的做法。
买白酒时,一般是不能收押金的。因为,你把白酒买回后,目的是把白酒卖出去,当你把白酒卖出去时,你是不会向客户收取瓶子押金的,否则客户肯定不愿意。也就是说,你缴纳的瓶子押金肯定是收不回来的。
如果白酒销售时收取瓶子押金,肯定时瓶子销售了两次。
缴消费税,大酒企都低价将产品销售给自己的销售公司,已达到合理避税。
酒类销售公司购买生产公司酒的会计分录如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