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两个单独的发行版是非法的。 这是公司的内部管理。 它与法律无关。
但是,此事有点违反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是收入的集合,例如实际支付的工资。 根据您的说法,他实际上只支付了一半的税,但扣除了所有税。 绝对不是这样。
我在私人公司做财务
根据我的经验,这与税收无关。 奖金可能来自小型保险库,而小型保险库可能暂时没有那么多钱。
因为是年终奖
因为我没有钱寄,所以我可以一分为二地理解它。
这是一种税。 员工代表税务局扣除的税款。 该税由员工而非公司承担。
公司宣布此举是为了使员工少缴税款,这对公司不利
如果您从理论上讲。 。 该月的实际收入每隔一个月报告一次,因此您必须缴纳大量税款
您为什么考虑举报此事
I.这是逃税。这是非法的。建立更多的人或多次支付以实现避税是非法的。一个人每月支付两次是违法的。根据税收规定,它是当月个人收入的总和。让我们根据税收文件纳税。
合理避税:
1.不应征税的部分计为工资。例如,电话费,现场补贴等是与办公室办公过程中公司生产和经营相关的实际支出,而不是个人收入,因此您需要过帐发票并报销。不要将其计入工资中。需要纳税的部分避免个人纳税。
2.税款按工资划分,每个月以均衡的方式分配工资(这样每个月的工资都在同一个纳税文件中),例如:年终奖金,放在一个月内,您有可以提高几种纳税等级,实际上,将支付更多的税款。如果它分散在多个月内,并且降低了纳税等级,则将少付税款。
这是根据纳税年度计算的。 尽管它是在两年中发行的,但是它是在一个会计年度中发行的,因此这是合理的。 。
贵公司为您做了避税。 通常,您的奖金和薪水应合并以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金是75元。 由于您不需要纳税,这意味着您的公司还有其他处理方法,例如使用外资帐户奖金,或者以多人名义记录您的薪水,因此该薪水低于起征点且没有 需要税。 有很多避免税的方法。 我不知道您的会计方法是什么,也不知道如何处理帐户。
发行两次,税款是根据第一次的年终奖金以及第二次的纳税方式计算的。
否则,税收会更高。
或者,这是第一次全额计税,计入税后奖金的一半,另一半计入其他应付款。
下一期将不作申报,因此不需要额外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