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薪是22天的正班工资,不包括全勤奖金、餐补、交通补助以及绩效考勤,采纳下谢谢
国家真的没有硬性规定过,这属于企业行为,不给还真拿他没办法。
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交通补助,餐补,基本工资,职务工资
这些会一起算入你的工资里的
基本工资+职务工资+交通补助+餐补+....=应发工资
应发工资-公司应扣的(保险什么的)=实发工资
如果实发工资超过了2000元(08年3月开始),2000元以上的部分就要交个人所得税了。
计入工资的目的就是要计征个人所得税,防止通过职工福利费偷逃个税。
按税法规定,只要是直接发放给个人的现金,人人有份的(除了如抚恤金、困难补助之类),都必须按工资薪金所得交个人所得税。即使账务处理放入了福利费,还是要交个税的。
晚交不如早交,晚交还要交滞纳金呢。
是的,一般底薪2000,外加餐补或者交通补贴或通信补贴等500。加起来应该是2500
员工工资合理避税,目前常见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好像重庆的缴费比例是一定的)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
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没有通讯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