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免税的金额是:3500+五险一金=A
A*12个月,全年免税金额。
30万-12A=纳税收入,这个收入/24=每月的纳税收入。月纳税收入*12做年终奖。
月纳税收入+A 做月工资。
这样纳税税率在同一级次,个税最少。
你替他避税了 公司就要承担的多了啊 我提几个建议啊 如果你们公司有隐形账户(不要说这个不明白啊) 就将他的工资分成两部分发 这样就减少了他的工资基数
或者将他的工资分出点 当通讯费发 (不要超过税法规定的限额 应该是300吧) 这样减了300 差旅费形式发 没有什么税务问题 你可以将他的差旅费计入某个项目 现在为项目发生的差旅费 也能计入项目成本 这样也可以避税
另外将工资发成车补等 也能避税 不过你公司负担就加重了
差不多我知道的就这些 祝您好运
你如果想不缴税的话 就要用做隐形帐了 因为基本上没有什么方法能完全不缴税的 而且你说的是个临时机构 我觉得做两套账还是比较好用的 当然 我这是教你犯错了 不过我以前在的那个公司就是个建设单位 而且也是这样做的 不过我是因为太不正规才出来的 所以你做不做就在你们了 有风险哦 你要与你们的审计事务所的关系好才可以啊
所得多少,所得税是不同的,分解到月份或许就达不到纳税标准了,也就跳掉了税收。旦愿对你有所帮助
是某个月还是每个月都差不多个人实发万元左右?(如果是年就不用考虑税,因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月工资税前扣除额是1600,如果是工效挂钩企业企业所得税工资可全额扣除)
如果是每个月,可以考虑每个月发其中一部分,另外的集中在当年的某个时候一次性发放。因为国税总局对一次性发放数月奖金有单独的扣税方法。一次性发放数月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进行扣税(该方法一年只允许使用一次),不扣减1600,相应税率为应发数额除以12对比减去1600以后所使用的税率。比如每工资6500元,适用税率为15%%;另发放数月奖金59997元,59997/12=4999.75元,适用税率为15%%,每月扣税(6500-1600)*15%%-125=610,数月奖金扣税59997*15%%-125=8874.55,全年共发放工资奖金(6500-610)*12+59997-8874.55=121802.45,即平均每月实发到个人121802.45/12=10150.20。
如果不采用一次性发放数月奖金政策,每月平均应发放(59997+6500*12)/12=11499.75,扣税1604.95,相当于每月实发9894.8,这样能为每个人没月节约255元的个人所得税支出。该计算方法对一般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没有影响。
至于拿票报销就是人事和财务一块处理,拿票报销不能走工资,直接进的费用,所以没有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但严格说这其实是不符合国家政策,而且那么做工作量会增加不少.特别地,要是是经验老道的审计人员其实也是可以查出些蛛丝马迹的
可以用很简单的算术计算交税方法, 这是10月新规, 把工资数扣去5000(免税),把结果找到对应的档数,按注明的税率乘好,最后减去 速算扣除(元)这一档的数。
全月交税额 税率 速算扣除(元)
不超过3000元 3%% 0
3000-12000元 10%% 210
12000-25000元 20%% 1410
总的收入 每月应税工资2850*12+150000=184200 算190000
月工资过低 可设置在6500左右 扣除各类保险后稍低于5000,这样既分担了年奖的金额,又适用最低个税税率,按每月应税额5000,那么个税是45,这样12个月工资大约77000-78000
剩余部分适用个税年奖计算方法,19万-7万8 剩下11.2万 缴纳个税约27000 一共交个税27500左右,缴纳各种保险约18000 实际到手14.45万
如果设置月工资在10000一下,扣除各类保险后稍低于8000,这样适用第二档税率10%%,每月个税345,这样12个月工资大约120000,剩余部分7万按年终奖方法计算个税大约13500,一共交税17640,缴纳各种保险2.4.实际到手14.8万
如果设置月工资在16000左右,扣除各类保险后稍低于12500,适用第三档税率20%% 每月个税1245,十二个月工资约19万,这样就没有利用年奖个税计算方法,全年个税约14940,缴纳各种保险4.2万元,实际到手13.3万
根据上面推算,大约是第二种方法合算一点,当然其中各种假设太多,和实际是否相符不能保证,另外缴纳的保险等虽然没有拿到手,但终归也是自己的,特别是公积金
如果像你说的 这工资和年终奖可以分摊到3个人,那就应该是第一种方法最合适
每人全年大约6.5万,那么每月工资5500 扣除各类保险后大约4200-4300,这样12个月个税是不到300元 三部分一共19.5万 共交个税约1000,各类保险约4.5万 实际到手约15万
实际情况要复杂的多,仅供参考
1.现金方式发放
为了工资避税,有些公司会以现金方式发放薪资,而不使用银行代发。不过随着支付管理制度的发展,国家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现金方式发放工资将会被取代。对那些想在现金工资避税上做文章的企业来说,以后要想用这种方式“偷税”“漏税”是无法实现了。
2.虚开发票抵扣
这算是许多企业常用的风险较大的避税手法,不但违规而且违法。企业将员工工资分解成基本工资,年终奖,过节费,各类补贴等进行发放,再让员工每个月找发票来冲抵,以报销的形式达到工资避税的目的。这种工资避税方法企业能够抵扣成本员工到手工资高,近年来一直十分受欢迎。然而7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严发票令”堵死了“发票抵工资”的后路。
3.虚增人头虚列
税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交五险一金才能税前列支,因此许多企业利用这个漏洞,使用无业人员或退休人员的身份证虚列工资,甚至编造职工名字虚增人头,使用虚假工资单入账。因为税务局平时不审核五险一金和工资之间的逻辑关系,因此被钻了空子。然而金税三期上线后,全员全额申报,再加上社保审计与税局大数据共享,此种工资避税方法已经没有生存空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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