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发放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可以发,也可以不发,每个公司都有不同的,所以年前发年后发,有就是好的!一般公司都会年后发,主要从留人的角度考虑!
目前常见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好像重庆的缴费比例是一定的)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天山道人 2011-9-1
一是可以通过分摊提成、年终奖等大宗收入的方式,降低员工收入的税级,达到税率的降低。如前面举到的一些税收临界点的问题,在发放年终奖时,可以在当月收入与年终奖之间进行平衡,将收入尽可能地纳入低一档的税级上,与之相对应的税率也会降低,从而达到了规避税收的目的。
第二种方式是年终奖收入的多元化,除了一次性发放的现金收入,公司也可以考虑增加员工的福利形式,如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就是较好的做法,既增加了员工的福利,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合理避税的目的。
春节临近,大大小小的单位都进入年终奖发放的高峰期。各单位员工在喜滋滋的盘算着年终奖该如何花时,也为年终奖要缴纳的高额税款而心疼。税务专业人士表示,如果筹划合理,年终奖合理避税可以节省大笔税金。
举例来说,某企业员工月薪1万元,1月份该企业给他发放去年的年终奖金4万元。根据税法,“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如果按照年终奖一次性纳税,这位员工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0000*30%%-3375=8625元。
税务专业人士表示,目前通行的合理避税方法是不按照一次性发放年终奖,而是将年终奖平摊到上年各月中。同样举例,某企业员工月薪1万元,1月份该企业给他发放年终奖金4万元,平摊到每个月中,就是3333元,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元,年终奖应纳税额为40000*15%%-125=5875元。由此计算,可以节省8625-5875=2750元。
以上计算可以看出,将年终奖平摊到每个月中发送,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比一次性发放缴纳的税额要低。
另外一种手段往往可以和上述方式同时使用,就是发放有价证券、礼品、购物券等。例如在一些股份制企业里,公司在年终会给表现出色的员工配发股份,参与公司分红。按照税法,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即使缴税,也比4万元年终奖适用的30%%的比例税率低很多。不过税务专业人士表示,单位发放的有价证券、礼品,最好根据市场价来折算纳入个人收入缴纳个税,否则在日后查账时一旦发现就要补缴税款并加以处罚。
还有一些特殊行业,可以将年终奖作为其他收入纳税。比如出版社的编辑将年终奖算作稿费。举例来说,某出版社编辑获得年终奖40000元,计为稿酬收入。按照规定,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税率为20%%,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稿费可以按应纳税额再减征30%%。由此计算,该出版社编辑年终奖缴纳税款为40000×(1-20%%)×20%%×(1-30%%)=4480元。与一次性纳税相比,可以节省8625-4480=4145元。
员工工资合理避税,目前常见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好像重庆的缴费比例是一定的)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
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以年终奖为例,企业奖金可以分几次发放,使纳税人天然趋利避害,在“法无禁止即可用”的原则下合理避税。
主要是由公司通过税务筹划,帮助员工获得更多报酬,不仅是合法的,还能实现员工利益最大化。但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应避免采取极端手段避税,更要警惕防范逃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企业之所以分季度发放年终奖,是因为相比一次性发放,这样做能避免缴纳高额个税。所以年终奖的发放,企业不仅既要给员工发大包,也要做好税务统筹,让员工利益最大化。
扩展资料:
企业奖金是可以分几次发放的,这样可以避税,但是要采用合理的手段避税。因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的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所以,如果多次分发年终奖,只有一次可以采用以上的计税方法,其余情况下都要以个人所得税计税。
纳税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将所得分摊,增加扣除次数,就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节省税收支出。例如,针对那些根据业绩表现、收入很不稳定的业务人员,高工资月份可以部分划分到后面的低收入月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发多少、发什么?年终奖要按规矩发
1.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