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公司账户转账给个人的款都要交税。只有属于个人收入的款项,公司在支付时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属于资金借贷往来款的转账,无需缴税。
想合理避税,就要从款项用途上考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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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然人与法人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且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的汇款,即属于大额可疑交易,银行向你要求的借款证明等文件都是报告大额可疑交易的流程之一,只是例行的查询,如果资金去向无不合法的情况,是不会有事的。
合理避税是规则之内允许的操作,需要了解税务的各项政策;假账是直接在账面上做平各项虚假数据,本身都是假的东西,违法,慎用。
希望采纳
解答:
代为走账,本身就是违法的,因为你没有发生真实的业绩发生,任何违法行为都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现在你的客户违约,不肯支付佣金给你,你去诉我,还要考虑香港当地对你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及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这是我所无法得知的知识盲点。另外这笔走账的钱是为了躲避税收呢还是洗钱,都是很不好的行为,你帮着走账,你觉得如何得到保护。不建议你把这个事情弄大了,拿不到就算了,本来就是违法交易,需要双方都有信赖,像你这样通过别人介绍来的,风险很大,我建议你就此打住,避免带来更大的风险。
不开票本身就是一种避税方式,你没有开票,税务局就检测不到你的收益
(二)费用转换避税法
(1)用自有住宅和土地经营时。此时,是否向所经营的公司收租,所耗水、电、燃料费如何分摊,家人生活费用及交通费用是否在产品成本中有表现等等,对税收会产生不同的作用。
如果考虑收租,对经营者本人来说,个人要缴纳房产税,财产租赁收入交纳个人所得税。表面上税收有所增加,实质上由于企业支付租金须计入经营成本,这就使得企业所得减少。企业税负下降,企业年终利润不可分红,从而减少红利收入所负税额。此外,租房须负担维修保养费用,这些在保证经营者房屋完好的同时使企业列支的成本费用增加,年租金所带来的个人所得边际税率的变化应以不超过企业所得税的边际税率为准。
私营企业所得税采用35%的比例税率,当租金收入和经营者月收入的增加幅度不跨越35%的税率档次时,税收支出是有利可图的。一般来说,在与人合伙经营时,可能收房租较以房抵资要明智一些。因为,收取房租要交纳房产税和对房产租金纳税。以房抵资也要缴纳房产税,按资本金的12%计税,而且房产资本金不得计人产品成本,这样就人为增加了企业负担,减少了个人所得。
另外,在决定用自有居室作为经营场所时,还应该在申请执照时,区别房屋的使用性质,不可用全部居室作营业场所,这样,可以少缴房产税。出租房屋,按租金的12%按年征收,而房产税是按房产余值的1.2%按年征收。这时,原房产作价是指房屋在使用一定时间后的余额,是在房产原值的基础上扣除各种折旧后的剩余价值,而且还可以享受10%~30%余值的减免,而租金是按现行市价确定的。一般来讲,现值总大于原值,余值大约只相当于现行市价的30%。
(2)经营者及家人在企业中工作时。经营者须对其家人在合伙企业的工作支付工资。按税法规定,企业工作人员的工资及规定的津贴可以计入产品成本。这样,个人有所得,企业少交税,皆大欢喜。经营者在自己住宅中工作、休息,自然就可以申请到加班费,只要不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标准就可以。
(3)企业员工享受医疗、卫生、保健等。经营者自己投资建厂和雇佣工人劳动,还可以通过成本来减少企业所得税,进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支出,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这个负责人根本不懂会计,让他招聘会计人员不合适的。如果想做一套账,只能是外账了,白条虽然也可入账但年终汇算清缴要提出来,不开发票的收入也要入账。
代理记账公司一般收费都比较低,能够正确做好账,按时申报不出差错就很不错了,还要求合理避税,要求有点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