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13000-3500)*20%-555=1345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你没有五险一金的话,就直接按你的纯工资13000计算按现在最新的个税计算方法
把结果找对应的档数,就是你要交的数,按注明的税率乘好,最后减去 速算扣除(元)这一档的数教你计算方法,把工资数扣去3500(免税)
(13000-3500)*25%%-1005=1370.00元
目前常见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解:∵工资为13000元
∴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 每月收入额 - 减除费用额 = 13000 - 3500 = 9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9500 * 25%% - 1005 = 1370元
答:应缴纳1370元个人所得税
2011年9月1日起即将执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了.在此次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中主要变化有如下几点:
对于工资的税前扣除免征额提高即由过去的2000元提高到了3500元.
此次对于工资的税率表由过去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改成了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同时对于税率表中的各档次每月应纳所得税额也做了相应的调整.
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 每月收入额 - 减除费用额 = 13000 - 3500 = 9500元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9500 * 25%% - 1005 = 1370元
一般来说工资13000应缴纳1370元个人所得税
2011年9月1日起即将执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了.在此次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中主要变化有如下几点:对于工资的税前扣除免征额提高即由过去的2000元提高到了3500元.此次对于工资的税率表由过去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改成了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同时对于税率表中的各档次每月应纳所得税额也做了相应的调整.
员工工资合理避税,目前常见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好像重庆的缴费比例是一定的)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
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要缴纳590元个税。
如你当月累计收到工资:扣除社保*元,公积金*后得到13000元,纳税所得额=13000-5000=8000元;应交个税=8000*10%% =800元, 速算扣除=210,实交个税=800-210=590;你的到手工资收入:13000-590=124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