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应税业务应该开具相应的发票,不开票且不申报属于逃税行为,有的是定额纳税的不开票是嫌麻烦。注意免税或不征税的货物和或劳务,如质量罚款等,不能开税务发票,但发生这类业务收款时应该开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首先,你不存在任何违法嫌疑,如果存在也全部属于公司的责任。
其次,公司要你们的发票确实是为了节税,但是不是为增值税,而是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一,现行的税法规定,公司支付的合理的工资总额,可以税前扣除,公司把你们的发票拿去冲账后,账面上你们的这一部分钱就不会反映为工资,避免使你们的工资总额太高,避免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其二,如果这部分钱作为工资发给你们,那么你们要交更多的个人所得税,由于个人所得税是超额累进税率,发给你们的钱的增加还要低于个人所得税的增加。
是的 你们公司的行为属于偷税 具体如下:
1. 《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 偷税罪是偷税情节严重的行为。据刑法规定,扣缴义务人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且超过一万元的,依照偷税罪处罚。偷税罪的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含自然人和单位。
1. 偷税情节严重是指:其一,偷税数额较大,即偷税的数额占应缴税数额的10%%以上且超过一万元。在计算偷税数额时,应注意对行为人未经处理的偷税行为,要累计计算其偷税额。其二曾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这说明行为人明知故犯,主观恶意较大。偷税情节是否严重是区分偷税罪和一般偷税行为的关键。
2. 偷税罪的处罚。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犯偷税罪,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或者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30%%以上且超过十万元,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偷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偷税罪处罚。
小规模纳税企业合理避税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个方面,企业所得税方面避税:
1、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多积累一些费用票,比如的票、文具发票、洗涤用品、复印纸、墨盒等电脑耗材等各种费用发票。尽量回避饭费、礼品这类不能全额抵税的费用。另外对于企业正常的费用支出有许多是没有正式发票的,只有一张收据,这样的费用支出要尽量减少。
2、工资,可以按照当地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标准编制工资表,当然要比实际支付工资高(若超出个所税的标准还要缴纳个所税)。另外领取工资的人员最好是具有退休证的返聘人员,这样可以少按人数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约按职工人数减退休返聘人数*400元左右)。
第二个方面, 增值税方面避税
1、在销货时,可以针对收现和不要正式发票的业务采取回避态度,计入往来账,或也可不入账处理。
2、在进货时,对于没有正式发票的进货,即使买票也要资金的支出有配套的发票,这样做可以增大成本,减少毛利。
1、合理运用国家的免税政策。2、善于运用税率的点子差。3、打好时间差。 例:1、企业采购物资时所发生的运输费有7%%的进项抵扣,但是,你必需向运输单位索取运输发票。不要轻易放弃索取发票。 例:2、如企业有在职职工100人,安置一个残疾职工,可给企业节省6000元-8000元的残保金;安置下岗、退伍军人、应届大学生、劳改、劳教人员达30%%以上可减免三年所得税及附加税。 例:3、掌握好国家充许发生的费用的范围内降低所得税的税率。 例:4、(时间差的打法比较微妙不太好说),简单说一句,根据企业的收支情况来定开具发票和发货时间,这样企业的周转金可多运转二十多天,也就可多找回利差。 例:5、产品、商品的购入和销出与取得的发票有着至关重要的可寻性…… 总之,企业要有一个精明强干、精打细算、能说会道、工作经验丰富的财务主管。
公司这种行为是非法的,如果被税务机关发现,弄虚作假,按偷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