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税收筹划 计算题

提问时间:2020-01-28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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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1-28 20:29
最佳答案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题,务必写出计算过程。

0.585÷(1 + 17%)= 0.5

2.34÷(1 + 17%)= 2

(10 + 0.5 + 2)* 10%= 1.25

消费税 17_10 6000

关于税务筹划的2个计算题

一,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下列纳税人的混合销售活动,应分别计算商品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所售商品的数量是计算增值税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需缴纳增值税;如果未单独核算,则其货物的营业税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一)销售自产商品并同时提供建筑服务的行为;

因此,应交增值税= 180 * 17%-20 = 106,000元

应纳营业税= 30 * 3%= 90万元。

这个问题应该从原始税法下的税收筹划角度出发。原临时增值税条例的执行细则规定,产品销售和混合销售活动的安装均应计算销项税180 + 30 = 210万元。 。当前的税法规定,无需进行税收筹划即可实现税收筹划。

2.作为雇员,雇用期限为一年,以薪金收入为基础的月度纳税是最佳的税收筹划。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每次劳动报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收20%的费用,余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比例税率适用,税率为20%。如果一次性的劳动报酬收入过高,可能会被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条:《税法》第3条第4项提到的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过高,这意味着个人获得劳务报酬一次,他的应税收入超过2万元。

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额征收50%;

结果,应税金额= 56000 *(1-2%)* 30%-2000 = 11440元

其次,作为一名雇员,雇用期为一年,并每月缴纳所得税

月薪和薪金收入为:56000/12 = 4666.67

每月应交税费=(4666.67-2000)* 15%-125 = 275元

ap年应交税费= 275 * 12 = 3300元。

节省税金= 11440-3300 = 8140元。

合理避税_节税70%以上

如何利用消费税纳税人的规定进行税收筹划 是简答题

生产和销售的生产者在销售时是消费税的纳税人,例如酒精;他们将不再计算和再循环消费税。例如,批发和零售的卖方不是消费纳税人。

生产企业可以建立独立的会计相关销售公司,以较低的价格向销售公司销售应缴纳消费税的产品,然后销售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实际的批发和零售公司。

此时,生产和销售企业可以根据可自由控制的“低价”计算并缴纳消费税。

(一道100分)两道税收筹划题目

粮食和酒类的第一固定税率为每斤0.5元,按20%的比例税率。此问题未给出每斤0.5元的固定税率(一斤= 500克)。

计算过程:

1.在计划之前,尚未建立销售部门。酒厂应缴纳以下消费税:

1000 * 12 * 1 * 0.5 + 1000 * 1400 * 25%= 356000(元)

应缴增值税的销项税为:

1000 * 1400 * 17%= 238000(元)

2.计划后,成立分销部门。酒厂应缴纳以下消费税:

1000 * 12 * 1 * 0.5 + 1000 * 1200 * 25%= 306000(元)

(将酒厂和分销部门作为一个整体)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为:

1000 * 1200 * 17%+ 1000 *(1400-1200)* 17%= 238000(元)

忽略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计划后可比计划前少缴的税额为:356000-306000 = 50000(元)

一题税收筹划题 !!

1.在原文中,“ 2003年1月1日的缺货烟草的购买成本为4860万元。”库存数量是多少?

2.工厂购买含消费税的产品进行后处理,可以扣除。

消费税税收筹划

根据财财[2012] [2012] 8号,自2012年9月1日起,“客户应回收的应税消费品,应直接以不超过受托人应税价格的价格出售。不再征收消费税。支付;如果客户以高于受托人应税价格的价格出售,则不是直接销售,需要按照规定申报并缴纳消费税,并允许扣除受托人已代其收取并付款。

因此,您提到的两个方案的消费税额相同。我们无法根据消费税额来判断哪种方案更好。我们应该从利润开始。

选项一

征收并缴纳的消费税:(10000 + 7000)/(1-10%)*%= 1888.89元

销售消费税:70200 /(1 + 17%)* 10%= 6000元

此期间应缴纳消费税:6000-1888.89 = 4111.11元

[实际上,由自己缴纳并代其收取的消费税是其自身成本,总计为6000元,相当于销售所缴纳的消费税]

利润:70200 /(1 + 17%)-10000-7000-5000-6000 = 32000元

方案二

征收消费税:(10000 + 7000 + 8000)/(1-10%)* 10%= 2777.78元

收付基础:(10000 + 7000 + 8000)/(1-10%)= 27777.78元

当销售价格高于税基时征收消费税

销售消费税:70200 /(1 + 17%)* 10%= 6000元

本期应交消费税:6000-2777.78 = 3222.22元

[实际上,自行支付和征收的消费税与备选方案一相同,已计入成本。总计为6000,没有任何区别。]

利润:70200 /(1 + 17%)-10000-7000-8000-6000 = 29000

从利润的角度来看,它仍然是方案一的最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