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土地价格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七条《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 36号)被视为第十四条规定的销售服务。”
根据这项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免租期不视为销售服务,不需要增值税。
还免租期
总金额= 1000 + 800 + 600 * 7 = 6000
年度评估= 6000/10 = 600
第一年
借:600行政费
预付帐户400
贷款:银行存款1000
第二年
预付款200
贷款:银行存款800
从第三年到第九年
贷款:银行存款600
第十年
贷款:预付帐户600
主要的避税方法是:
1.定价转移
转让定价方法是公司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指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参与经济活动的两个当事方在产品交换和销售过程中并未为了分享利润或转移利润而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它是一种基于企业共同利益的产品定价方法。
2.虚拟组织
虚拟机构是指总部位于某个国家/地区的国际投资者,在“避税天堂”中设立了子公司,然后将其总部生产的商品直接出售给另一个国家,而根本没有经过“避税天堂”。在子公司之间转移的情况下,会产生一种错误的印象,即销售是通过子公司转移的,从而将母公司的收入转移到子公司的帐户中以实现避税。
3.进入特殊行业
例如,某些行业免征营业税:托儿服务,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婚姻介绍和,葬服务免征营业税。
扩展配置文件:
房屋租赁税的税率包括: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是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7%,但划分为纳税人位于市区的地区,税率为7%;纳税人位于县城或既定镇,税率为5%;如果纳税人不在市区,县或镇,则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是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3%;
4.物业税为租金总收入的12%;印花税为租赁合同总额的0.1%,但扣除不足1元的部分,扣减1元;城市土地使用税是根据出租房屋所占面积乘以该地段的适用单位得出的为了计算税额,当地教育附加费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2%收取。
5.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金额为应税收入的10%。但是应纳税额分为两种情况,划分的重点是每月收入是否超过4000元。
6.如果每月收入金额不超过4000元(包括4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是每月收入额减去在出租过程中支付的税费和向公司支付的租金出租人1.纳税人负担租赁房屋的实际修理费用和可抵扣的捐赠款额,减去800元。
一般来说,对于经营租赁的承租人而言,租金的核算相对简单。通常,租金是按月支付的,会计师可以输入月度租金发票和付款文件。但是,在实践中有特殊情况。例如,当租赁期相对较长时,出租人通常会给承租人一定的免租期。或鼓励承租人一次支付较长时间的租金,则同意支付2年的租金将放弃一年的租约。免费租金和免费租期如何处理以上租金?
会计准则规定,如果出租人提供免租期,则承租人应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情况下,在整个租赁期内分配总租金,并按直线法或其他方式分配。合理的方法。租金支出应予以确认。这里有些例子:
A公司向B公司租赁了一套办公楼。B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租赁期为5年。租赁期从2013年1月1日开始,第一年免收租金。从1月1日起,年租金为25万元。本年度的租金已于年初的1月1日预付。
2009年的帐户处理:
整个租赁期的总租金= 25 * 4 = 100万元,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为5年,按直线法摊销的年租金= 100 * 5 = 20万元。月租金= 20/12 = 16.67百万元。处理2009年的每月租金帐户:
借款:管理费用-人民币16,700元
贷款:其他应付款-人民币16,700元
(此处可以向后挤压,但每年的最后一个月除外)
在2014年1月1日支付租金时:
借款:其他应付款-25万元
贷款:银行存款25万元
2014年每月租金帐户付款
贷款:其他应付款-人民币16,700元在
之后,年租金处理将与2014年相同。
在某些情况下,还有礼品租借期。同样,在整个租赁期内(包括免租期),总租金应采用直线法或其他合理方法分摊。礼物的租用期限应确定租金支出。这里有些例子:
C公司将其一栋办公楼出租给D公司。D公司是一家管理咨询公司,合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180万元,为期2年。总租金为360万元。但同时,如果D公司一次支付两年的租金,则将获得一年的租赁期。D公司根据协议一次支付了2年的租金,并获得了一年的租赁期。对于D公司,整个租赁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在2012年1月1日支付租金时的帐户处理:
借款:其他应收款-未决费用(租金)360万
贷款:银行存款360万元
在未来租赁期内摊销月租金时的帐户处理:
借款:管理费-人民币100,000元
贷款:其他应收款-递延费用(租金)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