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绝对是行不通的,您的行为是逃税。国家税检查完基本帐户后,您就完成了所有工作,
如果您出售收受更多现金的商品,想要隐瞒收入和少缴税款不是逃税,而是逃税。避税是指利用现行的优惠政策进行投资和运营,从而减少税收。我认为你最好在管理上努力还是合理使用优惠政策,不要以为逃税。
首先,员工的工资可以现金支付。
根据规定,无论工资是以现金还是银行转帐的形式支付给员工,个人所得税都必须在当月计算。
包括用于表彰在年底颁发的奖励的奖励(不是一次性奖金),必须将其合并为当月工资的税收。
再次根据规定,以非现金形式支付给员工的福利补贴也应转换为相应的金额,并计入月薪以计算个人所得税。(实际上,很少有单位会这样做)
实际上,某些组织会允许员工以发票的形式支付一部分工资或补贴。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检查税款时很难区分税款是由于实际业务费用还是其他原因所致。
关于税收问题,多付钱,您不会有任何问题。支出少,甚至少,都容易出现问题。
我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对于税收筹划,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税收方法,仅供参考:
1.基于工资支付方式的合理避税:现行的个人税法没有针对个人非货币福利收入的具体管理方法,因此可以通过减少名义收入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以实现实现的能力接受的税率范围。
2.以五险一金的扣除标准为基础的合理避税措施:适当提高五险一金的支付标准,或提高其他免税项目,才可以扣除薪金总额。以公积金为例,每月增加住房公积金后,实际收入不受影响(可以取出公积金),节税效果更加明显。
3.基于优惠政策的合理避税措施:当税率难以改变时,我们可以更改应税收入额。例如,您可以与公司达成协议,部分薪水和薪水是以福利的形式而不是现金的形式支付的,因此它不会被视为收入,并且不会征税。单位可以增加免费运输,免费膳食等福利项目,从而可以减轻职工的税负,而又不增加职工的工资,也可以变相增加职工的收入。
4.在税项中,年终奖金的税收计划:年终奖金是按一个月的薪水计算的,即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报税。许多单位未能注意,导致员工的薪水与年终奖金比率之间的不平衡,这对于一方而言太高了,从而提高了全年的总体税率。
以上是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