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计个人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奖励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30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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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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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报销的职工教育经费,要加在工资里申报个税吗?

企业建立了员工培训体系。外包员工产生的员工教育费用,可以在企业工资总额的8%以内税前支付。

如果将雇员在企业批准后用于出国培训的费用计入企业成本,则雇员无需对此征税。

职工教育经费应从个人工资里扣除吗?

工资计算公式为:

应付工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其他工资项目

已付工资=应付工资-工资支出-预扣个人所得税-预扣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其他各种预扣工资

其中,应付工资是企业承担的实际工资费用,构成总工资,并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入成本。因此,应计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基础是工资总额,即“应付工资”。

至于应税工资,这是公司所得税清算中的一个概念。指企业发生的工资支出(通常是上述工资总额和应付工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从应税收入中扣除,应纳税的工资标准为准。企业发生的实际工资支出低于应税工资标准的,按照实际工资支出扣除。企业发生的实际工资支出超过应纳税工资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税收调整。

此外,根据税法的规定,公司的员工福利支出,工会支出和员工教育支出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分别为应纳税所得额的14%,2%和1.5%批准的扣除额。实际取款额低于限额的,应当扣除。超过的,应当依法调整。

可以看出,总工资,应付工资,实际工资,工资支出和应税工资的概念都是标准化的概念。关键是正确理解和应用这些概念。

职工教育经费报销给员工时是否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是。

根据《关于印发〈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06] 317号),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和个人的学历教育参与获得学位在职教育的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用来挤出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工资和薪金收入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工资增长,劳动红利,津贴,补贴,补贴和与就业有关的其他收入。

因此,为奖励雇员参加社会学业而偿还的部分学费不属于雇员教育费用的范围。领取工资时,应将其纳入月薪和工资收入中以预扣员工个人所得税。

扩展数据

税收对象

1,法律对象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有收入的人和不在中国居住但从中国获得收入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获得收入的外国人和香港人。孔来自澳大利亚和台湾的同胞。

2.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人是居民纳税人,应承担无限的税收责任,即,他应依法向个人支付在国内外获得的收入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人

没有居所或没有在中国居住或居住不足一年的人是非居民纳税人,并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仅对来自中国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取得的劳动竞赛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问题:我是工会会计。我在工作中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公司每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分配劳动竞赛经费。近日,税务部门表示,审计中提议的劳动竞赛奖应缴纳所得税。我已经阅读了这些信息,并说,根据法规产生的工会资金无需缴纳所得税。企业是否要按比例缴纳国家征收的劳动竞赛费所得税?在通过工会进行的劳动竞赛将这些费用分配给员工之后,个人员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42条第3款,工会经费主要用于服务于员工和工会活动。资金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49条([92]财工574)是指根据职工工资总额的2%分配给工会的资金。职工教育支出,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提高文化水平所付出的支出。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及“工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金应主要用于开展工会的各项活动和向职工提供的服务类型,并可以专门用于职工教育,娱乐,体育,宣传活动和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的支出。贸易同盟;工人之家,进行法律咨询,劳资纠纷调解以及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用于工会会员(代表)会议和各种会议,培训工会干部和活动家等费用。因此,您所在单位根据总工资的一定百分比提取工会资金,并由工会组织劳动竞赛(当然,退出比例可能存在问题)符合现行法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基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是否可以在确定税款前缴纳此类工会资金的问题(国税函〔2000〕No。 678 2000-09-01)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扣除分配给工会的资金,并根据《工会经费专项收支》进行税前扣除。工会组织发布的“拨款”。对不能发行《工会经费专项收款》的,不得扣除已提取的工会经费,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基金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2005-1-21)第一条依法成立工会组织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款。每个月的员工总数。该组织签发的“收到的工会资金收据”在税前扣除。总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总工资构成法令”(1990年第1号法令)颁布的标准执行。规定中包括了各种工资,津贴和补贴,构成了工资总额。扣除税前工会经费的条件,除企业应建立工会组织外,在将工会资金分配给工会组织时,还必须获得《工会经费专项收款》签发由工会组织,否则,即使企业工会经费是依法计提的,该提取的费用不能作为企业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因此,应根据上述规定判断贵公司提取的上述工会经费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