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税

提问时间:2019-09-19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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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09-19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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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进口关税的分类

1. 消费税

2. 增值税

3. 手续费

概念:

1. 进口关税是一个国家的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各国已不使用过境关税,出口税也很少使用。通常所称的关税主要指进口关税。

2. 征收进口关税会增加进口货物的成本,提高进口货物的市场价格,影响外国货物进口数量。

3. 适当的使用进口关税可以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也可以作为一种经济杠杆调节本国的生产和经济的发展。

主要作用:

1. 是通过缔约方之间的相互协商、谈判,降低各国的进口关税水平,对缔约方的关税加以约束,不得任意提高。

2. 由于关税是通过市场机制调节进出口流量的,在目前阶段还允许以进口关税作为各国保护本国经济的唯一合法手段。

3. 但通过几个回合的关税减让谈判,各国的关税水平大大降低。

在计算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进口税款缴纳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2. 完税价格金额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入。完税税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

3. 一票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免税。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因有不同的成交条件而有不同的价格形式,常用的价格条款,有FOB、CFR、CIF三种。

进口不同的服装布料要交哪些税税率分别是多少?

那我们应该交的税额是多少呢? 没错增值税率是17%%,但是工厂的含税价并没有17%% 这么多,工厂开票也 国内买卖货物都要交“增值税”。 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计算: 若原材料等属于进料加工贸易已减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应扣除已减征税款

关税是如何进行分类的呢

按照不同的标准或从不同角度,可对关税的种类进行不同的划分。按照进出口货物的流向,可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按照计税标准(或计税方法),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混合税(包括复合税、选择税)、滑准税、季节税、差价税等;按照关税的性质,可分为普通关税、优惠关税(最惠国待遇关税、特定优惠关税、普遍优惠制等)、差别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惩罚性关税等)不同种类的关税;按照征收关税的主要目的,可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两种,这是制订关税政策有时使用的关税概念;按照制订关税是否受到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约束,可有自主关税、不自主关税、国定关税、协定关税、约束关税等。

关税还可有正税及附加税之分,附加税是对正税而言的,正税是在海关税则中列明的正规关税,而附加税是由于一些特定需要在正税之外另行征收的关税,一般具有一时性或临时性的特点。

依照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倾销行为应受到谴责,并且受害国可对倾销进口产品征收一定额度的反倾销税,以抵消倾销或防止进一步倾销。由于构成商品倾销与否是一个十分敏感的经济乃至政治问题,因此,有一个明确、科学的商品倾销的概念并区别不同类型的倾销十分必要,这也是正确使用反倾销税的基本前提。为保护公平竞争,阻止倾销的产生和反倾销措施的尴用,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之一的《关于履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在计算倾销幅度、反倾销的程序、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时限和反倾销争端专家组工作的具体标准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但《协定》也规定,对同一产品不得以抵消倾销或出口补贴为由,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贴补税。

我国于1997年3月25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这是中国制订的第一个反倾销、反补贴法规。该《条例》规定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出口到中国的为倾销。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会同海关总署对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调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损害及损害程度迸行调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分别作出初步裁定,并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予以公告。初步裁定倾销和损害成立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对倾销及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进一步调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根据调查结界分别作出最终裁定,并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予以公告。由海关负责征收反倾销税,其税额不超出倾销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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