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的节税效益

提问时间:2020-03-03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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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3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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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收入100万不一定是你的,但节税100万都是你的!_企业

节税、避税、逃税之间有何区别?_纳税

问题:节税,避税和逃税之间有什么区别?

肖塔功的回答:目前,中国的税收意识存在偏见。那么,节税到底是什么呢?它与逃税和避税有区别吗?是否应提倡节税?本文将对此进行分析。

1.节税,逃税和避税的概念和特征

节省税款,也称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收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固有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例如起征点,减税和免税政策。法律法规。明智地安排投资活动和商业活动可以达到少缴税款或不缴税的目的。节税具有以下特征:合法性;政策导向;规划。

逃税是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并可以确定时,使用不正当或非法手段逃避纳税人的纳税义务的行为。逃税具有两个基本特征:违法和欺诈。主要表现是纳税人自觉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利用隐瞒或欺骗手段逃避税收义务。

避税是指纳税人在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对经济活动的融资,投资和管理进行了明智的安排。这种安排方式处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地带。避免或减轻税收负担。避税是为了达到通过不合法手段少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因此,避税计划既不是非法的也不是合法的,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因此被称为“非非法”。避税具有以下特点:非非法;规划。逃税者通过对现行税法的透彻理解和研究发现了漏洞,并加以巧妙利用;避税计划本质上是纳税人在履行法律义务的前提下利用税法赋予的权利维护既得利益的一种手段;规范的。

2.节税,逃税和避税之间的区别

2.1目的差异

从节税,逃税和避税的结果看,它们都显示出已付税款的直接减少。因此,许多人认为这三种方法的目的是相同的,但所用手段的合法性却不同。其实并不是。

与逃税和避税相比,节税的目的不仅限于支付最少的税款,而是使总体税后收益最大化。一些经济活动可以使税额最小化,但可能不能保证给纳税人带来最大的利益。因此,不能说选择这种经济活动是成功的节税措施。例如,中国税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科技企业按15%的减免税率征收所得税,从生产开始到新企业可免税2年(一般企业所得税率为33%)。如果仅考虑减税的目的,纳税人将大笔投资于他们不熟悉的高科技产业。一方面,在未来的业务流程中,由于企业家对行业的不熟悉,可能导致管理不善,导致企业整体利润率下降;另一方面,高科技产业通常是高风险产业和产品市场。前景非常不确定,一旦项目失败,也将带来巨大的损失。尽管有税收优惠,但还不足以弥补由此带来的利润损失。而且,对于利润微薄甚至亏损的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的节税效果并不明显。因此,为了成功实现节税的最终目标,纳税人必须考虑其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以便找到节税和增加收入的最佳组合。

2.2计划行为与长期行为之间的区别

节税是有计划的,属于先前的经济活动。也就是说,纳税人在进行融资,投资,利润分配等经济活动之前,需要将纳税作为影响决策的主要因素,根据税法计算各种替代方案的应纳税额,然后相应地计算每个方案。退税后,根据税后收益最大化的原则选择最佳解决方案。

预先进行税收筹划可以确定它必须是长期的。具体来说,这意味着在节税过程中,不能仅根据当前的税法做出决定,而需要对其未来趋势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分析。这是因为参与减税的企业的经济活动通常具有较长的时间,例如在大型生产线上进行投资决策以及长期的资本融资决策。在延续期内,如果税法做出相反的变化和调整,原来的节税优势可能消失,甚至转化为企业的额外负担。这就要求规划者具有长期的战略眼光,正确处理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之间的关系,并最大程度地减少节税的风险。当然,如果节省税款成功,它可以为纳税人带来长期的节省税款的好处。

相反,逃税是一种短期事后行为。在发生与税收有关的经济活动并确定应纳税额之后,纳税人已经掩盖,歪曲和篡改了上述非法手段。纳税事实是事实之后的欺诈。从短期的角度来看,“成功”的逃税只能在当前时期产生减税效果,而不能持续到未来。

避税的计划性和长期性介于两者之间。它可能是事先计划好的。例如,一些内资企业从事伪造合资企业,以享受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所谓外资,实际上就是国内投资者以外国投资者名义投资的资金。外国投资者只是业务运作过程中的装饰,并不真正参与业务决策。由于这种情况难以核实,税务部门只能将其识别为外资税收企业。这种预先计划的避税通常是长期的。事后还可以开展其他避税活动。例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和薪金项目是根据当月的实际付款额计算的。一些纳税人的月收入波动很大。为了避免采用高税率,当某个月的收入较高时,通常会采用将该月收入的一部分推迟到收入较低的其他月份的做法,以便可以以较低的税率征税收入,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这种事后避税行为通常是短期的,也就是说,其影响仅限于当期。

3.中国减税的前景

根据以上分析,众所周知,节税与逃税和避税本质上是不同的。这是国家应大力倡导的行为,纳税人应积极推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仍然as愧提及这一点,尤其是一些较成功的节税公司。原因是,除了担心误解之外,还有更多的人缺乏节税的道德认同。向该国少缴税总是可耻的。这与我们过去为宣传纳税荣耀,强调纳税人的职责和忽视其权利所做的努力有关。事实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不再是国家行政机构的一部分,衡量企业家贡献的标准不再是每年缴纳的税额。但是从社会整体财富的角度来看,他能否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最终使企业价值最大化。从短期来看,节税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州的财政收入,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将州的减税交由纳税人掌握往往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人担心减少财政收入会影响政府的运作。实际上,这是不必要的,因为一个国家在制定税法时必须仔细地预算其财政支出。即使实际的经济运作与预算有所不同,政府也可以通过发行短期公共债务来弥补。通过转移纳税人的再投资,可以将国家转移的税收资金用于建立更广泛,更坚实的税收来源。因此,从长远来看,国家不仅会减少收入,而且会继续增加财政收入。

鉴于此,国家应加大节税的宣传力度,使节税的观念在人民中流行,税务部门也应与纳税人积极沟通,并积极向纳税人介绍有关税法的规定他们的积蓄税务建议。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专业中介机构,应加强与税收有关业务的拓展。只有通过多边合作,中国的税收节省才能真正走上良性循环发展的道路,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肖塔贡最后提醒说,避税和逃税是非法的。国家仅允许节税(税收筹划)。

【原创】从一则促销案例看企业不同处理下的节税效应_增值税

目前,旅馆,购物中心,加油站等许多企业开始日常运营。购买1000元储值卡并获得200元,购买1000元减200元以及其他商业促销方式的消费者很普遍。作者最近参加了一个加油站。我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储值卡并发送200元,按照要求支付了1000元后,我得到了标有1200元的储值卡,并获得了1000元的正常增值税发票,因此站发票正确吗?加油站收到款项后如何进行会计分录和与税收有关的申报?让我们一起探讨这个问题。为了说明起见,让我们做一个简化的模型:持卡人一年花四次,每次300元,每次石油产品的成本是180元,加油站没有进项税额减免,除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论其他税费,此业务都没有其他税项调整。

加油站向消费者支付上述发票时的帐户处理

1.作为销售商品的一方,加油站此时的付款是预售资金,无需支付增值税,它可以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但不能为消费者开具特殊发票(无论消费者是个人)或业务)不确认为营业收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一是公司已经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购买者,二是公司没有保留继续经营的权利。通常与所有权相关,也如果没有对售出商品的有效控制,第三点是可以可靠地计量收入额,第四点是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五点是已经发生或将要产生的相关成本。产生的费用可以可靠地计量;《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属于当期损益。不论收到还是支付,均视为当期损益。不是当期收入费用,即使在当期已收付款,也不被视为当期损益; 《增值税暂行条例》还明确规定,以预付款方式销售商品的日期为发货之日。

根据以上规定,加油站仅开具1000元普通发票,包裹上无任何备注,应进行以下账户处理。为了与以下示例进行比较,将其称为示例1:在

集合中,会计条目为

借:现金1000

贷款:预付款帐户1000

消费,每项消费均以公允价值确认,并应计增值税销项税,

借:预付款3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258.62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41.38

借用:主要业务成本180

贷款:股票商品180一次支付的

增值税为41.38元,会计利润为78.62元。本年度累计增值税负担为165.52元,利润为314.48元。

用这种方式处理帐户的主要问题如下:首先,消费者获得了1200元的加​​油证明,开具1000元的发票违反了与税收相关的规定,例如“发票管理办法” ,票证和卡的数量不一致。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不可能的,这容易引起纠纷。第二,预收账款年末无借方余额(-200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第三,加油站的税收负担增加,利润虚假增加。

2.在此示例中,加油站使用折扣销售方法,该方法不同于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指公司在销售产品后,由于产品的种类,质量和合同等原因,价格优惠给予购买者。例如,当消费者购买一批商品时,他发现质量不好,但是不会影响使用。因此,消费者可以要求卖方降低价格。不像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鼓励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尽快偿还商品而给予顾客的折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若干特殊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的通知,纳税人应打折出售货物。如果有规定(在金额栏中另外说明),则可对折价销售征收增值税;如果开具折扣,则无论其财务如何处理,均不能从销售中扣除折扣。

根据以上规定,在加油站的实践中还有两种其他的帐户处理方法:表达式为示例2和示例3。

示例2:随着消费者获得一张1200元的储值卡,加油站为客户开具了1200元的普通发票。

确认1200元为“预付款帐户”,并确认200元捐款为未结费用,因为该客户在一年内用完了。会计分录应为:

借:现金1000

摊销费200

贷款:预付款帐户1200

在消费环节中,由于储值卡是分期购买的,因此应根据应计的原则,按每次购买占充值总额的比例分配200元的捐赠额。和比率,同时公平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借:预付款30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258.62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41.38

借:销售成本50

贷款:摊销成本50

借用:主要业务成本180

贷款:股票商品180

每一项业务的增值税为41.38元,产生的会计利润为28.62元。四个累计年度负担的增值税额为165.52元,年度会计利润为114.48元。

示例3,加油站仍向客户开具1200元的常规发票,区别在于使用200元作为折扣金额,在销售金额1200元和折扣金额上分别注明相同的发票。

根据《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公司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对产品价格进行的价格扣除为商业折扣,而商品销售触及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收入的金额,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对于商业折扣,现行的增值税法律规定,如果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和折扣,则可以将折后余额用作销售,以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发票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财务处理,都不得从销售中扣除以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因此,在集合链接中:

借:现金1000

贷款:预付款帐户1000

在消费环节中,通过将储值的比例乘以折扣值后的比例乘以300/1200 * 1000 = 250,并以250元作为价值,来确定价值300元的石油产品价格含税。

借:预付款250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215.52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34.48

借用:主要业务成本180

贷款:股票商品180

营业负担的增值税为34.48元,会计利润为35.52元。全年增值税137.92元,利润142.08元。

比较三种计费方式下的增值税和公司所得税:

开票

税收负担

会计利润

公司所得税

整体现金流出

示例1

165.52

314.08

78.52

244.04({}}示例2

165.52

114.08

28.52

194.04({}}示例3

137.92

142.08

35.52

173.44

通过对以上三种情况的比较,示例3是加油站采用的最佳帐户处理方法,它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节省税收成本,而且可以有效地防止税收风险,因此应采用。

如果将上述营销策略修改为购买1000元储值卡减去200元,或购买1000元储值卡返还200元,依此类推,情况类似,并且会计处理正确可以采用。应该指出的是,在实践中关于上述促销方法存在一些争议。如果学者提出将捐赠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则认为这种处理方式违反了权责发生制。学者认为,捐赠金额应计入“预计负债”帐户。作者认为这比较合适。对于未实施“小企业会计系统”的单位,角度没有差别,但是缺点是应用范围狭窄。

与其他几种促销方式有何不同

在实际的商业营销活动中,以下两种方法也更为普遍,这里是一个简单的比较。

1.与“买一送一”的区别

示例4:示例1的部分修改,将内容更改为1000元以供消费者充电,并赠送了价值200元(含税)的洗车机。消费者,为简单核算,假设消费者一年完成四次消费,每次消费250元,相应费用调整为150元。

“买一送一”关于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税函[2008] 875号规定:如果公司以买一送一的组合销售产品,则不构成捐赠,总销售额应为根据每种产品公允价值的比例,分配每种产品的销售收入。在增值税方面,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生产,委托或购买的商品应免费赠与他人。增值税应视为已售出货物,其应纳税额将在货物转移之日发生。

我在这里收到的只是预付款,不能将其作为主要货油产品确认为收入,而是用于礼品洗车机,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并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应该是1000元。石油产品和礼品是按照其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的,即石油产品的销售金额为1000÷[1000÷(1000 + 200)] = 833.33,礼品的含税金额为166.67,并视为销售不含税额为142.45元。在

收集阶段,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1000

贷款:预收款833.33

其他业务收入143.68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22.99

借款:其他业务费用140

贷款:股票商品洗车机140

根据每次消费在总充值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消费,分阶段确认收入,并计提增值税销项税。

借款:预付款208.33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179.60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28.73

借款:主要业务成本150

信用:存货150

礼品交付的增值税负担为22.99元,产生的会计利润为3.68元;本年度累计增值税为137.91元,会计利润为122.08元。

目前,在实践中也有不同意见,即礼品应包括在“销售费用”中,而“销售费用”应在销售商品时记入借方;贷记“库存商品礼物”,“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购买礼品时,借记“存货礼品”,“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方“银行存款””。赠送礼物时,也将以成本价结算。进项税和销项税抵销。支付增值税没有问题。 “销售费用”中包含的礼物被视为广告和业务促销费用。营业收入与其他营业收入之和的15%是比较限额,超出部分将增加当年的应税收入。作者认为,礼物的待遇不应一概而论,而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当礼物是纸巾和玻璃水之类的低价易耗品时,这没什么不对的。帐户处理更为合理。

2,销售折扣券的区别

仍在修改上面的示例,B先生充值1000元,并赠送一张价值200元的代金券,充值后立即给予,B先生在一年内分四次完成消费,每次300元元。您一次可以使用优惠券将相应费用调整为180元。

在这种情况下,B先生获得的优惠券具有与储值卡相同的消费权利要求。为了便于管理,可以设置第二级主题。除凭证费用的摊销外,会计分录也包括在内。其余与示例2中相同的情况,成本摊销调整为:

借用:售价200

贷款:摊销费用200

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企业带来了多种促销方式。由于企业的会计制度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上述会计处理以及与税收有关的申报和付款只是笔者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