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行业各环节税率

提问时间:2020-03-05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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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5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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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税率是多少

各行业增值税税率详解_服务

增值税是最重要的税种之一。这些年来,税收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以下是2018年5月1日之后的税率摘要。如果将来有更改,请尝试及时进行更新。

增值税税率可分为两类:

税率(四种类型):16%; 10%; 6%; 0%;

征费率(两种):3%; 5%;

其中,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税额采用一般税法计算;税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化税法计算税额。除此之外,对于税务机关规定的某些特定的应税行为,普通纳税人还可以选择简单地计算税款,并使用征费率来计算增值税。

以下是详细的税率表,通过应税行为加以区分,因为某些行业中存在重叠的业务,而这些业务不能完全对应于各个行业。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已于2018年5月1日之后进行了调整。适用的税率已从原来的五个合并为当前的四个,如下所示:

还有两种0%的税率,分别适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空间运输服务,税率范围是相对固定的。

其中,农产品加工业比较特殊。如果要购买免税农产品,购买者可以开具农产品购买发票以扣除进项税。在许多地区,对于加工农产品的企业,进项税是根据产品的产出率确定的。具体要求应遵守当地税务局的规定。

还应注意,租赁服务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但从税率的角度来看,分为有形动产租赁和房地产租赁,前者为16%,后者是10%。其中,比较特殊的服务是道路交通服务和停车服务,两者均属于房地产租赁。

对于有形动产租赁,还需要区分“干租赁”和“湿租赁”,即有无经营者的税率也可能不同。典型示例:建筑施工设备的湿租赁业务,按照“建筑服务”税率计算,航空运输的湿租赁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此外,还有一些混合操作。如果不同服务的税率不同,则最好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将它们区分开,否则税率应按高税率计算。例如,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可能包括部分管理费。如果可以通过标准区分,则可以将管理费应用于6%的税率。另一个例子是运输服务中包括的运输和运输成本,也分别按6%的税率征收。如果加在一起,税率为10%。

再次查看回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大多数应税行为的征税率为3%,其中二手固定资产的销售可以减少2%。对于与不动产买卖有关的应税行为,征收率为5%。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般服务,例如劳务派遣,安全保护和其他建筑项目,例如“清理劳动力”和“供应”项目,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简单的税金计算方法。对于这些服务,通常很难获得输入发票,并且有时选择简单的税款计算是有利的。但是,一般纳税人采用简单税法计算后,不能扣除相应的投入,不能按正常适用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以上是增值税税率。在实际应用中,将会更加复杂。最后,您需要参考税务局的规定。

国家政策的制定为某些特定行业提供了支持,还会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和一些特殊业务,而且税务局可能会有不同的政策和法规。您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官方网站上及时签到。您还应该与当地税务机关的税务代理保持良好联系,以便及时获取最新信息。

还有许多关于增值税的地方优惠政策。为了吸引投资,一些保税区会将部分地方政府保留的增值税按比例返还给公司。

纯干货!增值税各行业税率及征收率一览表

各个行业的增值税税率清单

税率(四种类型):16%; 10%; 6%; 0%。

征费率(两种):3%; 5%。

尊敬的朋友,请注意

干货来了

最喜欢的〜

16%的税率

提供加工,维修,修理服务

货物的销售或进口(单独列出的货物除外)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0%的税率

食品和其他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供暖,空调,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民用煤炭产品;书籍,报纸,杂志,视听产品,电子出版物;谷物和食用植物油;饲料,肥料,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转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地产,提供房地产租赁,提供建筑服务,提供运输服务,提供邮政服务以及提供基本的电信服务。

税率6%

金融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提供无形资产销售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和创意服务物流支持服务认证咨询服务广播和电视服务业务支持服务其他现代服务教育和医疗服务旅游和娱乐服务饮食和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

零税率

国际运输服务

提供给完全在海外消费的海外实体的相关服务

由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其他服务

纳税人的货物出口(除非国务院另有规定)

税率3%

小型纳税人出售商品或过程,维修和服务性劳务,出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有特定的应税行为,可以按照规定适用,也可以选择采用简化的纳税计算方法,但他们除5%的回收率。

税率5%

1.房地产销售:

(1)对于出售2016年4月30日之前购置的不动产的一般纳税人,他们可以选择应用简化的税率计算方法,并以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对于出售所购房地产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购买和出售的房屋以及其他个体出售房地产),应纳税额按5%的税率计算。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售或租赁自己开发的旧房地产项目,可以选择采用简单的税率计算方法,税率为5%。

(4)出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将根据5%的收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5)对于出售所购置不动产(不包括自建房屋)(不包括所购房屋)的其他个人,应税额按5%的税率计算。

2.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

(1)对于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赁的不动产租赁的一般纳税人,他们可以选择应用简化的税款计算方法,并以5%的收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2)对于出租所购房地产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个人出租房屋),应税额应按5%的税率计算。

(3)其他人租用的不动产(不包括住房)的应纳税额应按5%的税率计算。

(4)个人租赁住房的税率为5%减去1.5%。

3.对于一般纳税人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签订的房地产融资租赁合同,或对于2016年4月30日之前获得的房地产提供的金融租赁服务,可以选择简化税法计算方法,具体方法如下:至5%增值税的计算。

4.从中外合作石油(天然气)田中提取的原油和天然气

5.劳务派遣和安全保护服务,以支付翻译差异的税款

6.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7,一级和二级高速公路,桥梁,大门的通行费(旧项目)

详细税率表

一般纳税人的原始增值税税率

货物的销售或进口(其他地方所列货物除外);服务销售16%

销售或进口:

1.谷物和其他农产品,食用植物油和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空调,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产品;

3.书籍,报纸,杂志,视听产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肥料,农药,农业机械,农用薄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商品。

10%

购买的农产品的进项税减免率

对于购买农产品的纳税人,最初适用的抵扣率为11%。10%

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佣金加工,税率为16%,税率为12%

一般纳税人全面实施增值税改革

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水上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包括太空运输服务)和管理运输服务,非运输运输服务10%

邮政服务

特殊邮政服务,

其他邮政服务

10%

电信服务基本电信服务10%

增值电信服务6%

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维修服务,装修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10%

房地产销售转让建筑物和建筑物等房地产的所有权10%

出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转让10%

转让技术,商标,版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使用或拥有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权利6%

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6%

房地产租赁服务10%

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和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6%

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文化和创意服务(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以及会议展览服务)

辅助物流服务(航空服务,港口和码头服务,货运码头服务,救助和救援服务,装卸服务,仓储服务和送货服务)

认证服务(认证服务,保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广播服务(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放映服务,包括放映)

业务支持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经纪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除了所列的现代服务业,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业提供技术和知识服务的商业活动等)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包括有形动产的出售和回租,房地产融资;通过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保证利润)

说清楚:农产品免税、模式、税率/征收率及抵扣

部分参考云南税务信息

1.农业生产者出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由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动物的种植,收获,养育和捕鱼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是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知》出售的。印刷发行税”(财政税)字[1995] 52号)农产品自产。

农产品是指通过种植,育种,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生产的各种动植物的初级产品。农产品的税收范围包括:

1.植物

植物包括人工和自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主要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1)食物

谷物是各种主食植物果实的总称。该商品的税收范围包括小麦,大米,玉米,高粱,小米和其他杂粮(例如大麦,燕麦等),以及通过碾磨,脱壳和其他工艺加工的谷物(例如面粉,大米,棒子面,炉渣等)。

诸如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食皮,米粉等的食品复制品也属于该商品的应税范围。

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以谷物为原料加工的各种熟食不包括在此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2)蔬菜

蔬菜是药草和木本植物的统称,可用作副食品。该商品的税收范围包括各种蔬菜,真菌和一些可用作副食品的木本植物。

经过干燥,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加工的蔬菜,例如腌制蔬菜,咸菜,咸菜和咸菜,也属于该商品的征税范围。

罐头蔬菜(罐头食品是指包装在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中并用排气管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适用于此商品,无需缴税。

(3)烟草

烟叶是指各种烟草和经过简单加工的烟叶。该货物的税收范围包括晒干烟叶,空烤烟叶和初烤烟叶。

①太阳烤烟叶。指使用太阳能在露天晒干的烟叶。

②风干烟叶。指在干燥室中自然干燥的烟叶。

③初烤烟叶。指由烟农直接治愈的烟叶。不包括来自专业再烘烤工厂的再烘烤烟叶。

(4)茶

茶是指从茶树中采摘的新鲜叶子和嫩芽(即茶绿色),以及最初通过吹干,捏合,发酵和干燥等过程生产的茶。该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红茶(例如红茶,绿茶,乌龙茶,白茶,红茶等)。

精制茶,边界茶以及与各种药物混合的茶和茶饮料不包括在此商品的税中。

(5)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是指可食用的水果,例如水果,干果(例如荔枝干,龙眼干,葡萄干等),干果,坚果和甜瓜(例如瓜,西瓜,哈密瓜等)。 ),以及胡椒,胡椒,大料,咖啡豆等

通过冷冻,冷藏,包装和其他过程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该商品的应税范围。

水果罐头,果脯,蜜饯,油炸坚果,坚果和碾碎的园艺植物(例如胡椒粉,胡椒粉等)不在此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6)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传统中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由上述药用植物制成的中药饮片也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中成药不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7)石油厂

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于提取油料的各种植物(例如油菜籽(包括芥菜),花生,大豆,向日葵种子)的主要产品,例如根,茎,叶,果实,花朵或胚芽,和蓖麻子,芝麻,亚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从中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厂也受此商品的税收管辖。

(8)纤维厂

水洗羊毛和羊绒不包括在商品的税收范围内。

(5)其他动物组织

其他动物组织是指除上述动物以外的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和昆虫的其他组织。

①茧。包括新鲜和干燥的茧,以及蚕p。

②天然蜂蜜。它是指收集的原始天然蜂蜜,新鲜蜂王浆等。

③动物树脂,例如虫胶。

④其他动物组织,例如动物骨骼,贝壳,动物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子等。

2.农产品直接销售或生产加工后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政策

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外包农产品(蔬菜和一些活的肉和蛋制品除外)以及单位和个人生产和加工后出售的外包农产品仍被包括在“农产品”“,”所列农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3.种子和幼苗分配免征增值税

自2001年8月1日起,批发和零售种子和幼苗免征增值税。

IV。蔬菜流通免征增值税

自2012年1月1日起,从事蔬菜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出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用作副食的草药和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真菌和一些可用作副食的木本植物。主要品种是指财税[2011] 137号附件中蔬菜的主要品种。目录“实施”,包括块根蔬菜,地瓜,洋葱和大蒜,卷心菜,芥末,卷心菜,叶类蔬菜,瓜类,茄类水果,豆类,水生蔬菜,多年生和杂类蔬菜,食用菌, 豆芽。

通过选择,清洁,切割,干燥,包装,脱水,冷藏和冷冻过程加工的蔬菜属于免税蔬菜的范围。

罐头蔬菜不包括在免税蔬菜范围内。蔬菜罐头是指通过对蔬菜进行加工,罐装,密封,灭菌或无菌包装制成的食品。

五,某些生肉和蛋制品免征增值税

自2012年10月1日起,从事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出售的一些鲜肉和蛋制品的流通均免征增值税。

不含增值税的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绵羊,鸡,鸭,鹅及其全部或分开的新鲜肉,冷冻或冷冻肉,内脏,头,尾,骨头,蹄,翼和爪。

免增值税的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和鹅蛋,包括新鲜鸡蛋,冷藏鸡蛋以及与蛋壳分开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六。专业农民合作社增值税免征政策

自2008年7月1日起,将农民合作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销售给农民合作社被视为免征农业生产者生产的农产品的增值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社会成员出售的农用薄膜,种子,幼苗,杀虫剂和农用机械不享受增值税。

VII。 “公司+农民”业务模式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13年4月1日起,纳税人采用“公司+农民”业务模式从事畜禽养殖,即公司已与农民签订了提供牲畜养殖,饲料,兽药的合同和疫苗(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民将牲畜和家禽的幼苗喂入成品中,然后将其交付给公司进行回收。该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商业模式下,收集和转售牲畜和家禽的纳税人是销售自己的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

VIII。种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10年12月1日起,以以下生产和经营模式生产和销售种子的种子生产企业为销售自己的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应根据《农业生产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增值税征收。

1.种子生产企业使用自己的土地或租赁土地雇用农民或工人进行种子育种,然后经过深加工(例如干燥,脱粒和空气筛分)出售种子。

2.种子生产企业向父母提供亲本种子,以委托农民进行育种并从农民那里恢复过来,然后经过干燥,脱粒和空气筛分等深加工,出售种子。

IX。粮食购销免征增值税

1.自1999年8月1日起,以下谷物购销业务免征增值税:

(1)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出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

(2)其他谷物企业因经营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①军粮:是指按照价格计算的军品供应价格提供给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食军粮票和军粮供应证; ②relief灾食品: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根据the灾食品优惠券(证明),按规定销售价格提供给需要帮助的受害人的食品; ③水库口粮:是指县以上县人民政府根据口粮配给口粮票(证书),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水库移民提供了谷物供应。

2.对于由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和草场补贴的粮食,凡是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粮食,均免征增值税。

十,动物胚胎行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人工合成的牛胚胎属于“农产品税收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第52号)第2条第5款所指定的动物“其他动物组织”,并且人工合成牛胚胎的生产该过程属于农业生产,应由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人造牛胚胎免征增值税。

十一项适用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

2017年7月1日之前: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1%

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0%

2019年4月1日以后:适用增值税率为9%

征费:3%

12.农产品减免率

自2017年以来,连续三年将适用的农产品税率从13%降低至9%。每次降低税率,农产品的扣除率也作了相应调整。与以前一样,第39号财税公告也阐明了两个方面:第一,一般规定,伴随税率调整,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扣除额同时从10%调整为9%。第二是特殊规定。考虑到农产品深加工行业的特殊性,允许纳税人根据纳税人为生产或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商品而购买的农产品的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以下是有关10%扣除率的一些解释:

1.关于10%扣除率的适用范围

根据规定,抵扣税率的10%限于纳税人为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收商品而购买的农产品。此外,按照批准的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采用批准的扣除政策的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的扣除率是销售商品的适用税率。

2.根据10%的扣除额,纳税人需要获得哪些证明?

可以享受三种农产品减免政策的法案类型:

首先,农产品购买发票或销售发票必须是农业生产者对自产农产品适用免税政策的普通发票;

第二步是获得一般纳税人签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进口证书;

第三,从以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批发和零售阶段销售免税农产品而发行的免税发票,或者小规模纳税人所发行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都不能用来计算进项税额。 。

3.纳税人何时增加农产品进项税

纳税人应按照农产品减免的一般规定购买农产品,并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9%。在获取农产品的过程中,如果将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的商品,税率为13%,则将增加1%的进项税。例如,当五月份购买一批农产品时,购买时抵扣了9%的进项税;当它在6月收到时,被确定用于生产税率为13%的商品,并在6月额外增加了1%的进项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总局2019年第39号海关公告)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7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刷发行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肉,蛋制品分销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用“公司+农民”经营模式的纳税人出售畜禽销售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行业增值税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 19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粮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发〔2001〕1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工合成牛胚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国税函〔2010〕97号)。

四力战疫情 同心促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举行在线访谈解读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措施

3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举办了以“四军爆发流行病集中发展”为主题的在线访谈,就流行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与网民进一步互动。采取措施帮助企业恢复工作并恢复生产。。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亚林出席了活动并回答了网民的提问。

采访开始时,任亚林首先对大多数网民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介绍说,自新王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贵州省税务局全面贯彻了金平总书记发布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了党中央,国家的决策安排。理事会,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坚决确定“流行病是一种命令“控制,预防和控制是责任”,着眼于实施优惠政策,加大“非接触式”税收管理,数据服务力度和防疫力度,充分发挥税收“四项优势”要求。发挥职能作用,出台了20项支持抗击流行病防治措施的斗争,启动了“促进全省1000家企业恢复生产和恢复销售的扶持行动”,为赢得抗击疫情做出了贡献争取贵州税收的斗争。目前,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我省已顺利实施。纳税人纳税工作顺利有序,全省税收制度具有扎实有效的防疫工作。在

互动中,任亚林表示,“四军”是税务部门发布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用于实施金平总书记在流行病预防和控制方面的实习。这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现阶段决策和部署具体措施的阶段。支持预防和控制流行病,协助企业恢复工作,恢复生产和转售以及促进纳税人付款的一般要求。贵州省税务局为支持防疫工作而采取的20项措施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减税减费,简化税收的征收和管理,优化税收服务以及对社会保障缴费的紧急保护。纳税人可以减轻他们的后顾之忧。({}}减税政策措施:

一个是增值税。防疫医疗服务,交通防控关键材料,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基本生活必需品快递服务,重点企业增值税退还等相关领域免征增值税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保留的税收抵免在预防和控制捐赠方面免于“三税两费”,并提供各种水平的增值税进项税抵免,例如邮政,电信和现代服务以及诸如生活服务的医疗服务。

第二是公司所得税。“一次性扣除”用于预防和控制流行病的关键材料和设备,“全面扣除”相关的公益捐赠和直接捐赠,“合理支出和资产损失的可抵扣扣除”,针对“三项新的研发费用,政府补贴和捐赠的收入为“不含税”,损失由“延长期限”弥补。

第三是个人所得税。有针对性的免税措施,并推迟了年度结算和付款,以使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人员感到温暖和舒适;同时,实行全额减税,以简化票据的提供,并使捐助者放心有保证。

第四,财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对于那些受到流行病影响的人来说,中小企业确实很难缴纳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以申请定期减免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第五,外部付款备案管理。在海外购买口罩和其他防疫医疗用品时,海外佣金和国际运输费用无需缴税。 2020年,电子归档将得到全面实施。

六是优化进口税收政策。捐赠用于防疫工作的进口材料,依法免征进口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

简化的税收征收和管理措施:

一种方法是简化税务中止和注销的处理。对于实行固定配额的工商户,由于疫情的影响,不能正常营业,可以申请停业登记。如果由于疫情的影响,对承诺​​期内无法完成的免税登记材料的“承诺制度”容忍度应依法扩大。

第二个是延迟纳税申报和纳税的处理。如果由于流行病的影响而无法申报纳税,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延期。如果确实难以按时缴纳税款,则可以申请最长3个月的递延税款。

第三是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定期以固定配额经营但生产和经营受到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体户可以申请调整配额,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配额,或简化关闭程序。

第四是优化实物税收程序。对于确实需要到现场处理实名事务的纳税人,他们将通过检查注册证,身份证明文件等方式进行验证,并且暂时不会进行“刷脸”验证。

第五,实施“无风险,无检查”。前一个时期的税收检查被暂停,特别是医院,制药业以及阻碍该流行病的农副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的评估,案例选择和检查。同时,依法查处了假冒伪劣医疗产品的生产,销售,ing积库存,抬高价格等违法行为。

要优化税收服务:

第三是实施“一次性运行”服务以进行离线税收管理。对于那些必须离线支付税款的人,请实施“一次性运行”服务。打开预约电话征税,为无法在线处理的约会提供离线服务,并一次性通知相关事项。

第四是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我们为疫情的预防和控制以及受疫情影响的行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通过电话调查和发放调查表,我们可以及时收集需求,以帮助公司解决问题和帮助他们;依法保障对生产和销售防疫医疗卫生设备,用品和药品的纳税人发票的需求。

第五,加强政策跟踪和有效性服务。跟进并及时掌握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情况,突出税收政策在防疫工作中的应用。

第六,扩大信贷共享并促进融资服务。充分发挥“贵州税收信用云”的作用,支持银行和金融机构向纳税人提供除D级信用以外的税收相关信用贷款。

及时调整和支持用于预防和控制流行病的社会保险费的收取和支付:

一种是扩展并动态调整社会保障缴款期限。到2020年,该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体征收期暂时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动态调整新生儿的覆盖时间。该政策规定的新生儿动态入学90天,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由​​我省各市(州)医疗保险局和税务局调整。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相关事项保全信息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要求企业丧失资产,仅需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所得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和税收调整的详细清单”将不再报告资产损失的相关信息。有关信息将由企业保留,以备将来参考。

问题6:对受该流行病影响的困难行业中的企业有哪些政策支持?怎么做?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以预防和控制肺炎的税收政策公告》(财政部2020年第8号公告)第4条,通过流行大型困难工业企业在2020年遭受损失的最长结转期限从5年延长到8年。

包括运输,餐饮,住宿和旅游在内的棘手行业的企业(指旅行社和相关服务以及旅游景点的管理)分为四类,并根据目前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20年困难行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必须占总收入的50%以上(不包括非应税收入和投资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的第10条,那些受到流行病影响的人受影响更大。困难行业企业适用延长结转亏损期限的政策时,应当在结清企业所得税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关于延长结转亏损期限的政策适用说明》。并于2020年支付。

问题7:我们公司是一家制药设备制造和安装公司,专门从事药物提取和浓缩设备的制造。如果我公司现在可以申请防疫重点保护材料生产企业,是否可以享受有关的防疫工作?政策?

答案:根据财政部《关于预防和控制肺炎流行以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20年第8号公告)的规定,是防疫的关键保护材料制造企业名单由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技术部门确定。如果贵公司被省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技术部门确定为防疫重点保护材料生产企业,则可以享受有关的防疫政策。

问题8:由保险公司直接捐赠给防疫特派团医院的团体医疗伤害保险(保险是为医务人员提供的)可以享受财政部第9号公告第9条的免征增值税的规定2020年打折吗?

回答:根据《增值税营业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 36号附件1,以下简称36号文),纳税人免费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公益事业服务或者,如果是针对普通大众的,则不视为销售服务,也不征收增值税。

保险公司免费为负责防疫工作的医院提供保险服务。它们不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规定的商品捐赠范围,但可以根据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用于公益事业。或免费向公众提供服务,增值税不视为销售。

问题9:支持对主要材料生产企业进行一次性防疫减免政策。如果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获得设备,可以采用一次性扣除政策吗?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肺炎球菌疾病预防和控制以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税收征收和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规定防控重点保护材料生产企业适用一次性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在优惠政策的管理上,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减免设备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规定。 ”(SAT公告2018年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46号公告规定,购买包括以货币或自建的购买方式,不包括融资租赁。因此,通过融资租赁获得的设备不能一次性扣除。

问题10:如何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第1条申请优惠的一次性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和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4号公告),流行病防治重点为确保原料生产企业实行一次性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设备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法规执行情况。纳税申报时,企业应当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一次性扣除固定资产”行中填写有关信息。

问题11:扩大生产能力的企业一次性购置税前抵扣政策的设备购置价值上限为500万元,向流行病重点保障材料控制企业购置设备是否限制在500万元以下?预防和控制?

答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20年第8号公告),防疫关键保护材料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而新购置的有关设备,不论单位价值是否在500万元以上,均可扣除一次税款。

问题12:我的单位是一家餐饮公司。疫情爆发后,我们为社区医务人员提供免费餐点。此外,我们还以优惠的价格提供“爱心餐”服务。我们的业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和控制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20年第8号公告)第5条为纳税人提供了生命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执行。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的日常需求而提供的各种服务活动,包括文化和体育服务,教育和医疗服务,旅游和娱乐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居民的日常服务及其他生活服务。

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范围。因此,贵公司向人们提供的餐饮服务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此外,在流行期间,贵公司还向医务人员提供了免费餐点。免费提供餐饮服务,以达到公共利益或一般大众的目的。无需将销售视为增值税。

问题13:如果我无法获得发票,是否会在税前扣除公司购买的防护材料,例如口罩,防护服,消毒剂等?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如果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应税增值税项目,另一方已经完成了税务注册。对于增值税纳税人,将发票(包括税务机关根据规定开具的发票)用作税前扣除凭证;另一方是不需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从事小规模零星业务的个人。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或收据以及内部凭证将用作税前扣除凭证。凭证收据应包含相关信息,例如接收单位的名称,个人名称和身份证号,支出项目以及收据金额。

问题14:在这种流行病的指定医院中,与新的冠状肺炎相关的支出,例如:人工成本,消毒成本,新的特殊渠道,CT病房的关闭等,是否应单独列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计算哪些?还清75%的研发费用吗?

答案:与指定医院的爆发相关的支出,如果属于研发支出的范围,则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受到研发支出减免政策的约束。无法应用超额抵扣政策。因此,就目前的政策而言,指定医院在劳务成本,消毒成本,新的专用通道和CT切割室的支出可以扣除税款,作为与生产和经营相关的费用。企业。

问题15:“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支持的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捐赠的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第9号公告)捐赠现金和用于通过县级以上县级以上的社会公益事业组织或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付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物品的个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全额。我在第一季度提交公司所得税时可以申请此政策吗?

答案:企业可以在包括第一季度申报在内的预付款申报中扣除,并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应行中填写年度纳税申报中相应的捐款扣除额,并保留相关信息备查。

问题16:“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预防和控制的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第1条,第2条和第3条提到的物品和商品有特定范围吗?

答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企业和个人只需通过合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捐款,或直接向负责的医院捐款用于防疫工作,这些捐赠的目的是应对新的冠状肺炎流行,您可以享受全部扣除政策,而不会限制捐赠材料的具体范围。

问题17:我们公司为员工购买了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口罩,酒精和其他防护用品,并在购买时获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输入的这一部分是否适用于“为了集体利益”,并且不能使用?免赔额?

答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贵公司在流行期间购买的口罩,酒精和其他防护用品用于恢复该企业的工作和生产,劳动保护用品在特殊时期内,已取得合法有效的税收减免。对于凭证,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

问题18:如何通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捐赠?我可以捐赠给任何政府部门吗?

答案: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的冠状病毒感染的预防和控制肺炎流行的捐赠税收的公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第9号公告),企业和个人采用公益事业县级以上社会团体或人民政府及其国家机关捐赠现金和物资用于冠状病毒新感染的肺炎流行,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因此,无论是哪个政府部门(例如民政局,卫生局等),只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国家机构,捐赠人都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通过捐款全额扣除。

问题19: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9号文件第1条提到的“公益社会组织”是什么意思?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的税收征收管理公告”的第12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组织”是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

问题20:我的工厂正在生产无纺布。由于疫情,对口罩的需求猛增。召回员工的工资是正常工资的5倍,并积极联系前员工开始工作。区政府为我的工厂开办了一家工厂。补贴。这项补贴需要增值税吗?

答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抵扣券确认期等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应与其销售有关。与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的收入或数量有直接联系的,应当按照规定计算并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在其他情况下获得的税收补贴收入不归为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增值税。地区政府向您的工厂发放的启动补贴与工厂销售商品或服务的收入或数量没有直接关系,因此您无需为此补贴计算和支付增值税。

《贵州日报》当代媒体记者朱梦一({}}编辑周婷

编辑许元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