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各年节税额

提问时间:2020-03-05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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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5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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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2016年年度报告

桂发祥:2016年年度报告

财税[2018]54号文件6大热点问题分析

简介: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减免设备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54号(以下简称54号文)),向纳税人提供了一揽子政策。但是,在实际实施中,一些公司对该政策有误解。因此,小编选择了纳税人普遍关心的5个问题来回答问题。

财水[2018] 54号文件中的6个热点问题分析

1.如何准确理解用于设备和设备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逻辑主线?

54号文件规定:“如果公司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新设备,则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时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费用,并且不再按年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参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106号)并执行其他有关规定。”

就税收优惠的类型而言,上述一次性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政策应为递延所得税,而不是税收减免。对于企业而言,可以使用两种保守的会计方法来计算会计利润,也可以使用一次性扣除或加速折旧来改善现金流量。这相当于国家提供了无息贷款。尽管总税负没有改变,但税负已由轻到重,公司的纳税时间点也向后移,特别是对于某些技术型企业而言,这可以使他们的税收成本和销售收入更多匹配。由于这类企业产品从研发到上市的周期较长,因此研发活动与实际成果之间仍然存在一定距离。在资产税或加速折旧之前使用一次性扣除可以延迟当前的税收负担,这将在以后的版本中提供。再次征收税收资金。就政府而言,尽管该地区的税收总额在一定时期内没有变化,但前后的税收总额却增加了,这等同于延迟税收的实现。因此,上述优惠政策等同于政府失去了税收“时间价值”的一部分,以换取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和支持企业的发展。

2.如何确定固定资产的税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企业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期望。摊销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均基于历史成本。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发生的实际支出。

在企业持有各种资产的期间,资产的价值可能会增加或减少。除了可以确定损益的国务院财税部门的规定外,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可能无法调整。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8条规定,固定资产应按以下方式征税:

(1)固定资产的购买应按购买价以及与将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直接相关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征税;

(2)自建固定资产根据完工和结算之前发生的支出征税;

(3)对于以租赁融资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规定的总付款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如果租赁合同未约定总价款,则该资产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是根据税额计算的。

3.购买的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否应包括税价?

这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如果企业购置的资产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则购入资产的计税依据为不含税价格;如果购买的资产不能从进项税中抵扣,则相关的计税依据为含税价格。例如,一家企业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所购买的固定资产用于诸如不能扣除的简单税额计算等项目。此时,如果获得一般增值税发票,则总价和税项应包括在固定资产成本中;这是一张特殊发票,应作为进项税转移。此时,未扣减的增值税也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企业取得用于一般税目的的固定资产并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项发票中,此时应将所获得的固定资产的价格和税款分开,并在固定资产成本中包括税后价格。

4.新购买的设备和机械是否必须是新的?

首先,从购买之日起,2018年1月1日之后购买的是新购买的固定资产;第二,从购买者那里,纳税人购买的固定资产可以是新生产的,也可以是卖方已经使用过,但是从买方的角度来看,这些固定资产是新购买的,

5.公司必须享受这项优惠政策吗?

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主要目的是追求生产经营中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并经常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实现收益的最佳途径。例如,当公司处于准备期或处于亏损状态时,该公司将增加在亏损期间一次性扣除或加速折旧后预期弥补的亏损额。如果五年后仍是亏损,则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弥补亏损的期限。根据规定,这部分企业的损失不能用以后年度的利润弥补;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生产和经营情况,考虑是否选择遵守该优惠政策。

6.为了加速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否需要与会计处理中的税收处理保持一致?

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如果公司根据税法实施一次性扣除或加速折旧,则可以按规定全额扣除税前折旧额。换句话说,企业是否在会计处理中采用加速折旧不影响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当企业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时,企业无需同时采用相同的会计和税收处理方法。结果,在一次性扣除公司所得税前的固定资产后,仍采用直线法对会计账簿进行折旧,相应的税项差异将面临复杂而长期的后续管理。如果为了简化计算而不得不使会计和税法处理保持一致,则将不符合会计中资产的定义和会计分期的要求,这将严重影响财务报表的质量。

答疑|关于资产折旧税前扣除,这6个问题值得一看~

资产折旧和摊销是企业所得税前税前扣除的一个热门问题,通常涉及加速折旧和税收差异等问题。最近,小编总结了资产折旧之前折旧的常见问题,总结了6个典型问题,来看看〜

问题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折旧所有固定资产;除已完全折旧且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核算的土地外。那么,我们公司能否在未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未使用的机器和设备的折旧?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1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以下固定资产不能扣除:

(1)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赁的固定资产;

(3)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D)已完全折旧并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E)与业务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Vi)单独记录为固定资产的土地的估值;

(7)无法计算折旧扣除额的其他固定资产。

此问题是税收差异问题。根据税法未投入使用的机器和设备的折旧不能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问题2

我的公司为自产商誉应计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可以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吗?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成本。以下无形资产不得从摊销费用中扣除:

(1)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扣除其自行开发支出的无形资产;

(B)自制的善意;

(3)与业务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无法从摊销费用中扣除的其他无形资产。

因此,企业产生的商誉摊销成本不能在税前扣除。

问题三

2019年7月1日,我们的公司与A公司签署了生产设备经营租赁协议。协议租赁期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1日,租赁费为100,000元(不含税)。)一次性向A公司付款,A公司向我们公司开具了完整的增值税发票。那么,如何扣除我公司税前固定资产的租金?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47条,应扣除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赁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赁固定资产所发生的租赁费用,按照租赁期限平均摊销;

2.通过融资租赁租赁固定资产而产生的租赁费用应按照构成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价值的规定从折旧费用中扣除。

因此,企业应在租赁期的12个月内平均扣除10万元的租金支出。

问题4

在2019年7月,我们公司使用以下方法获取固定资产:

1.为使资产达到预定用途而将一台机械设备外包,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12万元,以及其他开支10,000元;

2.自建厂房,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30万元,竣工结算后发生的其他支出为20000元。

那么,如何确定我们公司获得的上述固定资产税基?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58条,固定资产是根据下列方法在税收的基础上确定的:

(1)固定资产的购买应按购买价以及与将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直接相关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征税;

(2)自建固定资产根据完工和结算之前发生的支出征税;

(3)对于以租赁融资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规定的总付款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如果租赁合同未约定总价款,则该资产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以税为基础;

(4)获利的固定资产应以类似固定资产的重置全额为基础征税;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获得的固定资产,是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所支付的相关税费计算的;

(6)除《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第(1)和(2)款中规定的用于重建固定资产的支出外,税基还应根据在此期间发生的重建支出计算重建过程。

因此,所购机械设备的税基为13万元;自建工厂的税基为30万元。

问题5

我们的公司是一家制造企业。该公司拥有房屋,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和电子设备等资产。您想咨询资产折旧最低年限的税法吗?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固定资产折旧的最短期限如下:

(1)20年的房屋,建筑物;

(2)飞机,火车,轮船,机械,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的保修期为10年;

(3)与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的使用期限为5年;

(4)4年,适用于飞机,火车和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五台)电子设备使用了3年。

根据第64条,计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的最短年限如下:

(1)林业生产性生物资产,期限为10年;

(2)牲畜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为期3年。

根据第67条,允许以直线法计算的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可以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作为无形资产的投资或转让,如果有关法律或合同规定了使用寿命,则可以按照约定或约定的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27号),第7条第8条规定:

企业购买的满足固定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软件可以按照固定或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其折旧或摊销期限可以适当缩短至最少2年(包括)。

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生产设备的折旧年限可适当缩短至最少3年(含3年)。

问题6

为满足环保需求,我们公司于2019年7月购买并实际使用了一种特殊的环保设备。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税额为13一万元。那么,公司所得税对我公司购买和使用环保设备有何好处?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100条,企业购买并实际使用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环境所得税优惠清单”,“环境所得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税收减免清单”和对于《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工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从专用设备投资中扣除10%的投资。该企业当年应纳税额;如果免税,则可以在接下来的5个纳税年度结转至抵免额。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规定的企业,应实际购买和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购买,转让上述专用设备的企业,在五年内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弥补已扣除的企业所得税。

因此,公司可以从该年度的企业应纳税额中扣除人民币100,000元(100x10%)。

2018每个财务人员必须要懂的:新出的财税政策

一,州和土地税的合并

对商务的影响:

1.不需要两端都运行。例如,如果一家建筑公司在项目现场提前缴纳税款,如果涉及到纳税申报,那么合并后可能有必要再次去当地税务局,为企业节省大量时间。

2.采取统一的收集和管理手段以减少纠纷。一些公司增值税是国家税,而公司所得税是地方税。一些公司增值税和公司所得税属于国税,土地税和国税局的管理有所不同,合并将有助于减少纠纷。

II。财税[2018] 32号:增值税改革三大措施

1.降低税率,将17%和11%的税率分别降低1个百分点;

2.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年应税销售标准统一为500万元。今年,一般纳税人可以改用小规模纳税人。

3.剩余的税收抵免,包括先进制造业在内的18个行业,进项税收抵免将一次性退还。

3.如何退回我的积分?

[2018] 70号,将纳税人名单和退税额报告给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以备2018年8月31日前备案,并在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结束。

第四,小规模可以发行特殊票:

住宿,建筑,保证服务

2018.2新增:行业,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服务

注1:有特殊条件的自发行特殊票,即月销售额超过30,000元(季节性超过90,000元)。循环扣减的原理是,上游税收扣除下游,上游税收扣除,下游不能扣除。

注2:如果我们需要一张特殊的票而又没有超过限额,该怎么办?当前的结论是,仍然有必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理开发。

注3:如果我出售购得的房地产并需要发行特殊增值税票怎么办?当前结论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代理。

注4:七个主要行业可以发行自行发行的票证。它不是强制性的,但可以选择自行发行。选择开具特殊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除了出售其获得的房地产外,还有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五,财税[2018] 77号:针对小微企业的最新标准

2018年至2020年的标准是:

(1)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的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

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收入减至应税收入的50%,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0%)。从2018.1.1计算

六,财税[2018] 54号:500万元资产的一次性费用

1.时间节点。适用期限为2018年至2020年。不适用于2017年的结算和清算。2018年之前购买的固定资产仍将按照以前的政策执行。

2.新购买商品。不包括将在2018年继续持有的先前购买的固定资产。

3.设备和电器的范围。“本通知中所指的设备和器具是指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即动产!用于商业用途的一般固定资产,豪华轿车,轮船等均在扣除范围之内。

4.无需记录即可解决。

5.实施审计收集的企业可以享受这项优惠政策,他们可以在2018年提前申请企业所得税时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6.企业可以选择使用或放弃优惠政策。

问:我公司于2018年1月购买了汽车,并获得当月开具的发票,价值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已抵扣进项税),是一次性税前。扣除吗??

答案:您可以扣除一次,

问:我公司于2017年12月购买了机械设备。由于安装,调试,验收等原因无法获得发票,我于2018年5月获得了增值税发票。我可以申请一张吗?时间扣政策?

答案:购买机器和设备的发票日期为2018年5月,并且可以应用一次性扣除政策。

问:2018年5月,我公司从二手设备市场购买了一套设备,价格为200万元,税金为32万元。可以将此设备应用于一次性扣除政策吗?

答案:适用,只要是新购买的,它可能不是全新的设备,而是二手设备。

会计专业增补:500万移动资产的示例:

示例:企业是一般纳税人。 2019年购买了500万元的设备(不含税价500万元,获得了8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票)。

会计:折旧是根据直线法计提的,折旧期限为5年,并且残值假定为0。税法:2019年一次性扣除。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单位:万元)(())1.2019年的采购设备

借:固定资产-设备500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应抵扣进项税)80

贷款:银行存款580

2.折旧的计提

借款:管理费等。100(500÷5年)

贷款:累计折旧100

税法:税项调整

在2019年,税法允许500万美元完全抵销利润,并且税法支付的税款减少。

在2020年及以后,税法不会出现折旧,而税法会确认更多的利润。税法要求企业缴纳更多税款。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9年应税收入应减少400万元(500-100)

借款:所得税费用100(400×25%)

贷款:递延所得税负债100

2020年及以后:

借款:递延所得税负债25

贷款:所得税费用25

VII。 SAT公告2018年第28号:发票不再是唯一的减税证明!

示例:另一方失去联系并且未开具发票

购买原材料,还付款,在开具发票之前,另一方“丢失”,税务机关确定这是异常家庭。

在使用以下信息确认支出的真实性之后,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必需1.卖方应提供证明材料,例如异常的商户;

要求2.合同或协议(如果没有合同,则可以由双方确认的检查订单代替);

要求3.非现金付款的付款凭证;

也可能有4.货物运输的证明数据(或快递清单等);

也可能有5张内部凭证,用于货物进出仓库;

也可能有6。企业会计记录和其他信息

示例:另一方尚未注册税款或尚未到达收款点

方法1: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

方法2:将收据和内部凭证的收据用作税前扣除凭证。

相关信息,例如收款人姓名,个人名称和ID号,支出项目以及收到的金额。

简单的说:

如果另一方应支付增值税,则必须获取发票;

如果对方不需要支付增值税,也可以使用发票以外的外部文件扣除。

提醒:1.不要成为常规2.金额不能太大(不超过500元人民币)。

八,财税[2018] 38号:关于继续实施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出售由动画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发和生产的动画软件

1.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在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税负中超过3%的部分将受到征费政策的约束。并退款。

2.从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按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税负中超过3%的部分将受到即时退款政策的约束。

3.出口动画软件免征增值税。

IX。财税〔2018〕50号:印花税变动

截至2018年5月1日:

1.对于以五十分之一的比率扣除的基金账簿贴花,印花税减半,

2.其他每本贴花5元人民币的书籍免征印花税。

财税[2018] 47号: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1.自2018年5月1日起,生产,销售,批发和零售抗癌药物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3%的税率计算和支付增值税(VAT)简单方法(36个月内无变化)

2.自2018年5月1日起,进口抗癌药物的进口增值税将减少3%。抗癌药的销售应单独核算。没有单独的会计处理,本通知第1条规定的简化收款政策将不适用。

财税十一号[2018] 51号:关于员工教育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企业为员工进行的教育费用,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8%,并应税前支出;

超出部分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

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12.税务委员会公告[2018] 3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汽车和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

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和零部件的进口关税。

车辆:135个税号,税率25%,税率降至15%,4个税号,税率20%,税率降至15%

组成部分:将79个税号的8%,10%,15%,20%和25%的税率降低为6%。

13.国务院第693号命令:环境税征费

自2018年1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是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四:财税[2018] 58号: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税收政策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大学:从职位中的科技成果转化所得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以减少50%,成为“工资收入”每月收取科技人员费用,并依法纳税。该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生效

15.财政部第172号公告: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型号清单”的新能源车,其车辆购置税免税政策继续有效。

15.交通运输部2017年第66号公告

政策要点自2018年1月1日起,通过ETC卡或用户卡支付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用于发行通行费的电子通行费,而不再发行纸质车票。

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

截至2018年1月1日,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并根据法规应用简化的税率计算方法,或选择应用税率计算方法来实施一次性备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