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入调节税 哪一年出台

提问时间:2020-03-0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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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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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史_中国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第五次修正案,个人所得税免税额从1600元增加到2008年3月1日2000美元。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修正案。随后,国务院发布了第600号令。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2011年9月1日生效,个人免税额调整为3500元。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会提高到多少?我们用历史数据来预测一下

作者|范志林

该提议在新闻媒体报道后迅速受到全国人民的欢迎。如果这项建议能够得到执行,无疑将减轻大多数工人阶级的负担。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提高多少?

今天上午(3月5日),总理在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作了政府报告,并回应了这一广大人民的高期望。

总理说:“有必要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对子女教育,重大疾病的医疗等特殊费用的扣除,合理减轻负担,并鼓励人们增加收入并通过劳动致富。”

总理的批准意味着该建议已获得通过,预计将于今年尽快实施。工人阶级的减少已经实现。剩下的问题是将提高税收起征点多少。元?

接下来,我们将使用税收起征点与平均工资之间的关系作为参考基础,并预测今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增加多少?

答案在6,000元至7,000元之间。作者倾向于认为可能是7,000元。想知道为什么,请参阅下面的推导过程!

一,税收起征点与平均月薪之间的关系

在国家统计局网站上,作者发现了2000年至2016年中国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平均年薪数据,除以12个月,得出了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平均月工资。中国的单位,然后减去日历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如下:

从图中可以看出,在2000年之后,中国每个税收起征点的增加基本上与“平均月薪/税收起征点”的结果有关,并具有以下两个规则:

1.当“每月平均薪金/税收门槛”高于1.5(通常在1.5和2.0之间)时,通常有必要提高税收门槛。

除了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外,中国迫切需要通过刺激消费来刺激国内需求。当“平均月薪/税收门槛”不超过1.5时,将提高税收门槛并减轻人们的税收负担。此外,其他国家在超过1.5后开始考虑调整。

例如,在2006年,2011年和现在的2018年,提高个人税起征点的计划全部在上一年的“每个税起征点的平均月薪”超过1.5时完成。

2.提高税收起征点的标准通常是使“平均月薪/税收起征点”恢复到接近1.0的水平。

从2006年,2008年和2011年三个税收增加点的历史来看,政策制定者似乎倾向于将“平均月工资/税收收集点”的比率恢复到1.0-1.2的水平。。

从主观意识的角度来看,该值也更合理,因为这意味着理论上城镇单位中一半的就业人员无法支付个人所得税。

如果我们考虑现实生活中的收入“八分之一现象”,那么这个比例实际上意味着大多数城镇单位的就业人员无法负担个人所得税。

当前个人税收累进税率表

第二,中国个人税收的观念转变

如果比较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和2000年以后个人所得税征税观念的差异,我们会发现税收征税目标已从“富裕阶层”变为“中产阶级”。高收入阶层。”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初,无疑是800元的起点。

因此,当时,除了在中国的外国高级职员和少数富有的中国人之外,很少有中国公民能够达到800元人民币的起征点。

但是,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整税暂行条例》,规定从1987年开始对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整税。的国家,减税标准将降低至400元。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提高多少?

在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规定与1980年制定的《个人税法》合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此修改等同于将中国公民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恢复为800元。当时,中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4780元,相当于每月398元。按照该标准计算,当时的“平均月薪/税收起点”之比约为0.5。

从那时起,我国在12年内一直维持800元人民币的起征点。直到2005年,“平均月薪/税金起点”达到1.9,大多数工薪阶层都需要承担。仅当提高个人所得税时,才提高个人税的起点。

自那时以来,中国每次都提高了税收起征点,并将当年的“平均月薪/税收起征点”的比率控制在1.0左右。

此外,对于税收起征点的几次提高,当时的领导人提出的理由“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根据这些历史规律,我们可以看到,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个人征税观念已经从负担“富人阶层”转变为负担“中上阶层”。 -收入阶层。”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提高多少?({}} III。2018年收税点调整预测

根据作者的预测,2018年中国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平均月薪应达到6600元,因此,如果将“平均月薪/税收门槛”的比率控制在1.0至1.2,然后这意味着每笔税的起征点应在5500元至6600元之间调整。

但是,考虑到过去两年中高级官员经常提到“减税和减费”这一事实,并且自2011年增加税收征收点以来已经有7年了,这一次提高了税收。阈值的大小应大于过去。

如果按照工商业联合会的建议将税收起征点提高到7,000元,那么今年的“平均月薪/税收起征点”将仅为0.94,不会大大偏离以前的范围。 1.0-1.2。因此,此调整的可能性将相对较高。

对于董明珠的提议,将税收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曹德旺的提议将税收起征点提高到30,000元,这有点太快了。单步走法可能会导致国民所得税收入急剧下降,这与过去的稳步推进思想不符。{}您需要知道3500元个人所得税的起点。三四线城市的许多普通员工无法达到这一目标,更不用说将其提高到7,000元的水平了。

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支付的主要力量是北京,深圳,广州,杭州等一线和二线城市的就业人口,占近50%。按照目前3500元的起点,这些城市几乎所有员工都需要支付税收。

但是,如果将起征点提高到7,000元,这些大城市的低收入人群和三,四线城市的中低收入人群将基本免税这满足了让``中高收入阶层""缴税的想法。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今年调整税收起征点的可能性较大,为7,000元,也比较合理。

个税起征点从月3500到年60000,哪些人将受益?

计算税。{@}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七次“大修”直接影响了13亿中国人的切身利益,终于揭开了谜底。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日审议。如果获得批准,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租户,上学的孩子,有房屋的患者,向银行抵押的“房屋奴隶”以及向房东支付的租金都将受益。

这是自1980年实施税法以来的第七次大修。草案公布后,立即受到受访的财务和税务专家的一致好评:该草案包含极高的含金量,这是对现行税法的重大改进。称其为地标并不夸张。许多人在同一天说,他们想多吃点东西庆祝并购买更多的鸡腿。在

草案通过之后,尤其是在宣布实施细节之后,人们相信,大量的金融和税务专家,在线V,知名和中介公司都将非常热心地参与此讨论减税几乎是普遍的。

为中低收入群体带来的好处

综合税收的基本扣除标准将从目前的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年60,000元(平均每月5,000元)。草案通过后,税额在35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的,以后就不用纳税了。

实际上,受益人的范围要大得多。当前的工资和薪金所得税税率为7%的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改革后,税率仍为7级,但部分税率水平已优化。

草案提议扩大3%,10%和20%的三级低税率,将3%税率的步骤提高一倍,并将当前税率从10%降低至3%;大幅增长10%百分比税率步骤,将当前税率的20%的收入和25%税率的当前税率降低到10%;现行税率的一部分从25%降低到20%;相应降低25%的税率较高税率的30%,35%和45%的步距不变。

税制改革后,由于低税区的扩大,采用低税率的纳税人数量将增加。将来,他们可以少交税,甚至不用交税。根据该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计算,获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收入的纳税人总体上减轻了税收负担,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明显下降。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战略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张斌分析说,这将带来真正的减税。无论提高扣除标准,增加特殊扣除额,还是扩大适用低税率的类别,都可以带来减税效果。全面税制实施后,收入高,收入多样化的人需要缴纳更多税种,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更有效地调节收入分配。

中国金融科学院院长刘尚喜表示,这将有助于减轻个人负担,增加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并对扩大内需甚至稳定经济增长产生积极影响。

征费期从每月更改为每年

根据草案,提议将个人税从以前的每月征收改为年度征收。对于固定就业的工人阶级,这种变化影响不大,但对于收入不稳定且没有固定工作的人,例如自由职业者。

参照现行的个人税收征收标准,如果每年征收,可免征个人年收入42,000(月平均价格3500元)。但是,如果按月征收,则当月收入高于3500元时,即使年收入仍为42,000元,也必须在收入超过3500元的月份缴纳税款。

与过去相比,征税期已逐月更改。张斌认为,这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制度变化,可以使税收负担的​​分配更加公平。

是全面税收改革的关键一步

中国实行了全面的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度。综合和分类,这种晦涩的专业陈述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律学会金融与税法研究协会理事长刘建文分析并实施分类所得税,该所得税根据收入类型扣除。有些人的收入相对简单,无论是工资还是服务。有些人既有工资,也有服务,手稿和特许权使用费。对于具有多个收入的人,由于每个人都有扣除额,所以很明显,具有多个收入的人在税收方面比具有单个收入的人更优惠。收入较高的人可能缴纳的税额较少,收入较低的地方缴纳的税额可能更多。税收情况。完善的税收制度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草案建议将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手稿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四种劳动收入类型纳入综合症税的范围,并将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税收分类仍适用于营业收入,利息,股息,股息,房地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附带收入和其他收入。

根据草案,在将来的税收计算中,您可以享受特殊的额外扣除,例如孩子的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在国外,许多国家都采用了类似的方法。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减轻家庭负担。

所谓的“特殊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税总额时,除了基本扣除费用和特殊扣除(例如“三险一金”)外,还可以进行其他扣除的项目。

张斌说,有孩子的人(需要抚养)和没有孩子的人,患病的人和没有患病的人的收入相同,但家庭负担绝对不同。考虑到不同家庭负担的差异,特殊扣除额的增加不再是一种万能的,有针对性的减少个人家庭税收负担的​​方式,税收负担将更加平衡,合理,公平,合理。更能够照顾特定群体,给生活带来更大压力。

草稿考虑到了收入多样化的实际情况,并且更接近并符合社会期望。综合症征管的实施可以更好地填补高收入者避税的漏洞。刘尚喜在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的同时,认为这有利于培养中等收入群体。

纳税申报单将变得复杂

税收改革,减税绝对是一件好事。但是,参考美国和欧洲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每年都要缴税,尤其是减税,这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许多有钱人需要转介专业中介来处理。根据美国国税局(IRS)的数据,在美国税制相对完善的美国,2016年完成纳税申报平均需要13个小时和210美元。

税制改革之后,至少在早期阶段,税务机关面临的税收征管工作将变得极为复杂。只是特殊扣除带来的信息量是一个天文数字。该国的人口接近14亿,几乎每个人都参与社会保障。每个家庭都有孩子上学,而吃谷物和谷物的人不会生病。此外,还必须汇总抵押贷款,租金和与税务局无关的其他信息。一起确定真实性。

数亿个人的信息及其家庭收入和财产需要仔细验证。这不比管理公安机关的户口登记容易。幸运的是,现在有了诸如“大数据”和“云服务”之类的技术手段。税务局可以使用信息技术来打击偷税漏税和确保社会公平。

为了填补税收漏洞,该税法修正案草案还首次添加了反避税条款。税务机关有权对避税行为进行合理的调整,如个人不按照独立交易的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以及不正当的商业安排以获得不当的税收优惠。改革后,更多的自然人将向税务机关纳税,这有利于社会公平。

税:

自1980年以来,为了适应国家振兴和对外开放的政策,中国相继制定了《个人所得税法》,《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个人收入调整税暂行条例。

1993年10月,在对原来的三项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合并的基础上,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发布了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律。国务院发布了实施《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规定。

此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于1999年8月,2005年10月,6月和2007年12月以及2011年6月对税法进行了五次修订。800元/月逐渐增加到3500元/月。

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工资的基本扣除标准为3500元/月。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是800元;如果超过4000元,则应扣除20%的费用。通过

草案后,上述综合收入的基本费用减免标准将提高到每年60,000元(平均每月5,000元)。

进一步阅读:计划将起点提高到每年6万元。税法第七修正案。人们如何受益?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记者韩洁,陈飞,于琼园,沉震)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受到严格监管的个人所得税法欢迎自7月7日以来的第七项修正案它于1980年推出。。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距上次修订法律已有7年了。从披露草案的内容来看,新一轮的税制改革涉及范围广泛,亮点众多,可以说是最大的改革。自1994年以来。业界认为最有利的改革是现有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根本性改革。

这次修订的意义是什么?它将如何影响人民的收入?新华社记者对权威人士进行了深入的解读。

计划的起点是每年6万元人民币,但税收实际上并不那么简单

税法修正案旨在将综合收入的基本收入扣除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0,000元/年)。计算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费用6万元,依法确定的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这传达了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一个重要变化:将来交税绝不仅仅是看每年6万元的起点,而是要减去“三险一金”的特殊扣除。黄金”,个人扣除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费用以及特殊的额外扣除(如儿童教育)以及税率调整,导致减税比以往更多。{毫无疑问,“综合收入无疑是这项改革的关键词。改革之后,原先分别计算的税收和薪金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将被合并并征收。在此基础上,扣除各种扣除额。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战略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这种做法借鉴国际经验,标志着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向全面税制迈出的重要的第一步。。

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工资的基本扣除标准为每月3500元,如果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可以减少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一次。费用是800元;如果超过4000元,则应扣除20%的费用。草案将上述综合收入的基本扣除标准提高到每年6万元,或每月5000元。

财政部长刘Kun说,该标准综合考虑了居民消费支出的增长等多种因素,反映了一定的远见。发言人说:「根据这项准则,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的计算方法,获得工资和薪金等综合收入的纳税人普遍减轻了税负,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有所下降。显着。”

此外,该草案还将按月计算调整每月应纳税收入。这一变化也值得关注。

张斌认为,纳税人在改革后获得综合收益后需要办理清算和偿还的,应当自行向税务机关报告,特别是当年收入不均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年度清算清缴。年实际收入确定税率等级,并申请退税。还可以解决年终奖金税负较高的问题,使税收负担更加公平合理。({}}扩大低税率,对于月收入低于20,000的人,减税幅度超过50%

中国目前的工资和所得税税率是7级的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改革后,虽然仍是7级税率,但对部分税率水平进行了优化和调整。根据一系列减少应纳税额的措施,它已向纳税人发出了进一步降低税收的信号。({}}刘坤说,该草案计划将低税率的3%,10%和20%的水平扩大,将3%税率的水平提高一倍,并将目前的税率降低10%至3%。; 10%税率的规模已大大扩大。收入的20%的当前税率和部分税率的25%的当前税率已降低到10%。税率的25%的当前税率已降至20%。降低25%税率的步骤,而提高30%,35%和45%税率的步骤将保持不变。

考虑到基本成本降低标准的提高和税率结构的优化,记者的粗略计算发现,不同群体的税收负担有所不同:

记者以月收入10,000元,20,000元和50,000元为例,考虑了“三险一金”扣除(假设“三险一金”扣除2,000元)。簿记:

根据现行税法,每月收入10,000元的人应缴纳345元的税;改革税款90元,减少70%以上。

根据现行税制,月收入2万元者,需缴纳税费2620元;改革税金1190元,减少50%以上。

如果我们添加接下来要引入的特殊额外抵扣,税收负担将继续下降。月收入一万元的,可以免征,也可以少交一些税。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还调整了企业所有收入水平的税率步长,其中最高35%税率步长的下限从100,000元提高到500,000元。

“这意味着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等将从中受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福谈到调整本轮税率时,认为中等收入以下人群将成为个人税收改革的重点是减税群体。通常,收入较低的纳税人减税较大,而收入较高的纳税人减税较小。({})添加五种特殊的额外扣除来减轻人们的后顾之忧

将来计算税项可享受儿童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特殊额外抵扣。许多人对修订草案的这一规定感到兴奋。重要的是要知道,国外许多国家都采取了类似的做法,这一次中国也加快了与国际标准的融合。

所谓的“特别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税时,除了基本扣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特殊扣除外,还可以进行其他扣除的项目。在我国实行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初期,特殊的附加扣除主要包括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上述五项。

这是中国首次将特殊额外扣除的概念引入个人税制。“特殊的额外扣除考虑到个人负担的差异,这更符合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则,有利于公平征税。”刘坤说。

张斌说,许多国外国家在征收个人税时实行了特殊的附加扣除,以使个人税能更好地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并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在中国首次实行的五种扣除方式中,人民无疑将从扣除子女的教育和医疗费用中受益最大,税收负担将更加均衡,合理,公平,他们将能够照料对生活压力更大的特定人群。

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监管,增加反避税条款以堵塞漏洞({}}本税收修正草案的主要亮点是增加了反避税法规,该法规提供了避税措施,例如个人不按照独立交易的原则转让财产,在海外避税场所避税,以及不适当的业务安排以获得不当的税收优惠。税务机关合理调整税收的权力。

“要求税务机关进行税收调整,并需要征收附加税,他们应依法征收附加税并增加利息。”刘Kun在解释中指出。

据报道,草案中还包括更多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这项修正案增加了反避税内容,其目的是使纳税人更加依法履行其税收义务,对社会更加公平。”李万福建议,下一步应该是在业务层面上加强社会各方面的合作。不只是税务部门。所有部门都提供信息支持,各方共同努力填补税收漏洞,并使纳税更加公开透明。

补充阅读:新华日报

口述历史:我们亲历主体税种的重大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亿万人民泼墨,绘制了宏伟的发展历程。作为税收最有影响力的方面之一,留下了哪些令人难忘的图画,重要的经验和启示?国家税务总局退休干部局的退休干部将向您介绍新中国税收的发展情况。

参与增值税改革

付桂华,现年66岁,是国家税务总局原营业税管理部助理检查员。

1953年,我出生在丹东,与朝鲜隔江相望。在新中国的阳光下,我从一个长发的女孩成长为一名共产党员。 1979年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从事税务工作。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开始尝试增值税改革。当时,我们对产品的每个产销环节都征收全额税,这不利于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

为了推动增值税改革,在1980年初,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选择了​​广西柳州的机械和农机工业作为国家增值税改革的试点,并派人到当地进行研究和计算,我很幸运成为其中的一员。会员。

我们乘火车去了柳州两天两夜。当时,为了尽快开始工作,我买了赶上的车票,因为我们年轻,我们就坐在柳州站。我下车时几乎把它放在平台上,因为过去两天我无法进食或睡觉,而当我跪在平台上时,我就呕吐了。但是那时,我们的年轻人很高兴,因为我觉得刚大学毕业后,我就能参加国家的税制改革工作,我的心充满自豪。

我们的主要工作是指导公司填写数据,计算和汇总并最终编写报告。每个企业必须填写一年的产品销售和税收,以及购买工业原材料(例如,机械行业购买的钢材,电力消耗等),并计算分配给每个企业的原材料产品。确定扣除额并设定合理的增值税率。我们在柳州住了两个月,从三月到五月,柳州酷热难耐。当时没有空调。我们住的旅馆只有一个吊扇。由于空气湿度高,水印从旅馆的墙壁流出。当时,更不用说计算机了。没有计算器。我只能用算盘。同性恋者基本上是赤膊地用肩膀上的毛巾擦汗。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柳州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成功,为今后全国增值税改革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在1980年代中期,国家计划取消投票并调整纺织品价格。国家物价局需要衡量纺织品价格调整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作为财政部税务总局的一名工作人员,我被调任到项目团队。我主要测量了价格调整后对税收的影响。我将需要在几天内提交报告,以计算每个省每种纺织品的税率变化发生了。工作开始后,物价局给了我大量的国家数据。我设计了表单,填充了数据,然后清除了数据。我住的旅馆房间是我的办公室,几个人住在一个​​房间里。我把书桌拖到床上,坐在床上工作。我半夜躺下睡觉,有时候我什至没有洗脸。那时,饮食成为一个问题。如果必须赶上开放时间,我不敢离开办公桌,因为担心数据会被破坏,这将使我失去全部精力。另外,至少要花半个小时才能吃饱,我实在不忍心耽搁。所以我请同屋的同志帮我把泡菜和泡菜带回来。当我完成后,我可以咬一口。这样,我几天没离开房子,终于成功完成了工作。

过去,我珍惜所有这些艰难的日子。每当我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时,我都不会畏缩,但我有勇气承担责任并在困难中前进。

经验丰富的所得税改革

伊云鹤,现年79岁,曾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处监察员。

1960年代,学校毕业后,我被国家指派在内蒙古包头的一家大型军工企业工作。1985年下半年,我被调到当时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开始了我人生的又一个时期。

在1980年代中期,中国的改革开放得到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得到发展,各种经济所有制共同发展。共存的分配系统。这就要求充分发挥税收监管和分配的作用。在此期间,所得税作为主要税种已经进行了重大改革,我也参与其中。

首先是制定个人所得税法规。1986年初,我被调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集体企业所得税司,并参与了《个人所得税调节税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为了找出这种税收的来源,并了解基层税务机关和社会的建议,我去了上海,浙江和江苏进行调查。由于任务紧迫,从国家税务总局内部讨论到财政部批准仅用了半年时间。

尽管个人收入调整税的引入比较顺利,但在实际征收和管理中遇到了太多问题。为此,我们与多个部门共同发布了一份文件,要求加强个人收入调整税的预扣和支付,这在当时起着相当大的作用。每年,我们还定期组织税务局交流工作经验,讨论改进措施,并提出“消除征收差距”的目标,即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城市都必须消除其管辖权(市),县和乡镇(镇)。当不实施实名制税收制度且个人信息难以掌握时,这些措施更适用。

自19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私营经济的发展,为私营经济制定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工作已提上日程。

这项工作属于我工作的集体公司所得税办公室。在赶往江苏,浙江和福建等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地区的同时,我们也正在草拟民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上述法规的草稿完成了,起草,提交,审查和发布工作也就完成了。条例颁布后不到半年发布了实施细则。随着时间的推移,相继制定并颁布了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和民营企业会计制度。

私营经济的发展在增加就业,扩大出口,为国家赚取外汇以及贡献财政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整个过程中能够参与制定私人经济所得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对我来说是难得的机会,也是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好机会。

税收研究的繁忙时期

尤克洁,现年85岁,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局长。

我来自江苏无锡。1953年,他去了苏联莫斯科金融学院学习。 1957年回国后,他被分配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从事营业税和海上石油税的工作。1988年国家税务总局成立后,我担任地方税务局局长。 1996年退休后,我在中国税务学会工作。我直接参与了1958年,1973年和1994年的税收改革。我参与了统一的工商税收法规(草案)和工商税收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并主持了第一份起草工作。土地增值税草案和其他几项有关地方税收的暂行规定。

1957年,我去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参加与企业有关的税收工作。盐税最初由轻工业部征收,后来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最初由轻工业部负责征收工作的于强同志也移交给了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后来,这两项任务由我们承担。我已经在不同地方看到了土壤盐,海盐,井盐和板盐的税收。当时,山东省寿光县还不是一个蔬菜基地,那里的所有盐都是晒干的,海滩都是盐滩,井水都是咸的。很少有人进来。

在改革开放初期,人们进行了激烈的辩论。那时,我们发现沿海有油田,但是我们没有技术,也没有人才。我们没有开发以及如何开发它。石油部门非常有争议。有人认为,寻找外国人来发展是对国家的背叛,这相当于向外国人提供资源,但是没有外国人就无法发展。后来,决定对外开放,来自美国,英国,日本和伊朗的公司来了。198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国家海洋石油税收局,后来改名为财政部海洋石油税收局,我去那里工作。

海洋石油税收局是一个副部门级单位。最初,它是在财政部的领导下进行的。部门负责人亲自组织了局的系统的建立。在上海,天津,湛江和广州设立了四个分支机构。成立了收款处。在早期阶段,我们的工作主要是与外国投资者接触,讨论如何发展和如何分配。主要问题是如何纳税。后来,通过“分裂石油”的方法确定了该石油是按比例开采并提供给外国的,其余包括税收在内属于我们。几年后,我们对矿区的使用收取了费用。

在开征新税的过程中,我们当地税务部门的同志们做了很多研究,包括土地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前夕,国务院领导人在北戴河举行会议。我在北京负责起草一些有关地方税收的临时法规。

我从事税收工作已有几十年了。我一直记得党员的地位,也记得我最初的意图和使命。我与总局和来自世界各地的同事们不断进行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着手开展业务,为祖国的税收事业做出了贡献。适度的力量。

服务管理的初衷并未改变

苏小路,现年73岁,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收司助理检查员。

自1978年底中国实施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涉外(国际)税收管理也得到了不断完善。坚持依法征税,遵循国际惯例,为改革开放服务,一直是涉外(国际)税收管理的基本原则。从单独的涉外税收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到统一税收制度下的国际税收管理,尽管所管理税收的种类和内容在不断变化,但上述基本原则并未改变,最初的意图是管理服务没有改变。

1979年底,为了适应改革开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外国税收办公室,其职责是协调和处理中国的涉外税收事务。统一的方式。当时,财政部整个国家税务总局只有69人,而我们部门的人员较少。1980年代初,我从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系统搬到办公室,在那里工作直到2007年退休。27年来,我一直在涉外(国际)税务方面的工作。

回顾涉外(国际)税收的发展,我认为有几件事情更为重要。

首先,建立税收法律和税收原则。

改革开放后,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如何解决税收问题?这是一个紧迫的问题。当时,国有企业采用了上缴利润的形式。对于外国投资者,国家决定采取税收形式参与外国企业的利润分配。由于采用了税收,因此必须具有法律依据。从一开始,涉外税收就一直坚持法定税收原则。如果有法律,则征税,并且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征税。这在促进中国税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78年改革开放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0年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解决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个人的税收问题。1981年颁布的《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解决了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所得税征收问题。后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外国公司进入中国,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在税收待遇,税率水平,减税和免税方面存在差距。同时,国内要求统一税率和统一税收优惠的呼声也在增长。为解决这些问题,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上述两项公司所得税法合并,制定并实施了外资企业和外国公司所得税法。

参与这些法律和相关工作后,我深深感到,在改革开放和吸引外资的过程中,无论情况如何变化,合法税收的原则都无法改变。

其次,中国借鉴经济合作与发展示范组织(OECD)和联合国(UN)税收协定的原则,起草了中国税收协定范本草案。

改革开放之初,税收协定对中国来说是新事物。以前,中国仅在协定和协议(例如国际运输协议和国际航空运输协议)中包括税收规定。没有单独的税收协定。

改革开放后,税收协定在避免或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

要为中国起草税收协定范本草案,我们必须借鉴成熟的国际经验。经合组织模板于1960年代形成,主要适用于发达国家。联合国模板也已于1970年代提供,主要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从1980年到1983年,我们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并起草了中国税收协定的模型草案,以促进税收减免和税收协定谈判中间接投资收益的宽恕。1981年,中日两国首次就税收协定进行了谈判,取得了成功并积累了经验。1983年,中日两国签署了第一份外国税收协定。

第三,涉外(国际)税收管理体系不断得到完善和完善,开创了许多先例,并为税收征管提供了经验和参考。例如,在检查了美国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纳税申报表之后,在设计与外国相关的纳税申报表时,我们添加了“誓言”的内容并实施了宣誓制度。再例如,我们研究制定了涉外税务检查程序,审计程序和反避税规定,并颁发了涉外税务检查证书。再例如,在1990年代初期,首先研究了先进的计算机方法在涉外税收的税收收集和管理中的应用,并开发了反避税信息软件以及税收和管理软件。

第四,借助国际组织的合作平台,国际税收管理合作,交流,相互学习和共同治理的水平不断提高。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上海合作组织等合作平台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帮助下,积极参与了国际税收改革,促进实施和促进改革成果。

税收的征收与管理

王秀,现年72岁,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司长。

口述历史:我们亲历主体税种的重大改革_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亿万人民泼墨,绘制了宏伟的发展历程。作为税收最有影响力的方面之一,留下了哪些令人难忘的图画,重要的经验和启示?国家税务总局退休干部局的退休干部将向您介绍新中国税收的发展情况。

参与增值税改革

付桂华,现年66岁,是国家税务总局原营业税管理部助理检查员。

1953年,我出生在丹东,与朝鲜隔江相望。在新中国的阳光下,我从一个长发的女孩成长为一名共产党员。 1979年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从事税务工作。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开始尝试增值税改革。当时,我们对产品的每个产销环节都征收全额税,这不利于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

为了推动增值税改革,在1980年初,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选择了​​广西柳州的机械和农机工业作为国家增值税改革的试点,并派人到当地进行研究和计算,我很幸运成为其中的一员。会员。

我们乘火车去了柳州两天两夜。当时,为了尽快开始工作,我买了赶上的车票,因为我们年轻,我们就坐在柳州站。我下车时几乎把它放在平台上,因为过去两天我无法进食或睡觉,而当我跪在平台上时,我就呕吐了。但是那时,我们的年轻人很高兴,因为我觉得刚大学毕业后,我就能参加国家的税制改革工作,我的心充满自豪。

我们的主要工作是指导公司填写数据,计算和汇总并最终编写报告。每个企业必须填写一年的产品销售和税收,以及购买工业原材料(例如,机械行业购买的钢材,电力消耗等),并计算分配给每个企业的原材料产品。确定扣除额并设定合理的增值税率。我们在柳州住了两个月,从三月到五月,柳州酷热难耐。当时没有空调。我们住的旅馆只有一个吊扇。由于空气湿度高,水印从旅馆的墙壁流出。当时,更不用说计算机了。没有计算器。我只能用算盘。同性恋者基本上是赤膊地用肩膀上的毛巾擦汗。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柳州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成功,为今后全国增值税改革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在1980年代中期,国家计划取消投票并调整纺织品价格。国家物价局需要衡量纺织品价格调整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作为财政部税务总局的一名工作人员,我被调任到项目团队。我主要测量了价格调整后对税收的影响。我将需要在几天内提交报告,以计算每个省每种纺织品的税率变化发生了。工作开始后,物价局给了我大量的国家数据。我设计了表单,填充了数据,然后清除了数据。我住的旅馆房间是我的办公室,几个人住在一个​​房间里。我把书桌拖到床上,坐在床上工作。我半夜躺下睡觉,有时候我什至没有洗脸。那时,饮食成为一个问题。如果必须赶上开放时间,我不敢离开办公桌,因为担心数据会被破坏,这将使我失去全部精力。另外,至少要花半个小时才能吃饱,我实在不忍心耽搁。所以我请同屋的同志帮我把泡菜和泡菜带回来。当我完成后,我可以咬一口。这样,我几天没离开房子,终于成功完成了工作。

过去,我珍惜所有这些艰难的日子。每当我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时,我都不会畏缩,但我有勇气承担责任并在困难中前进。

经验丰富的所得税改革

伊云鹤,现年79岁,曾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处监察员。

1960年代,学校毕业后,我被国家指派在内蒙古包头的一家大型军工企业工作。1985年下半年,我被调到当时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开始了我人生的又一个时期。

在1980年代中期,中国的改革开放得到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得到发展,各种经济所有制共同发展。共存的分配系统。这就要求充分发挥税收监管和分配的作用。在此期间,所得税作为主要税种已经进行了重大改革,我也参与其中。

首先是制定个人所得税法规。1986年初,我被调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集体企业所得税司,并参与了《个人所得税调节税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为了找出这种税收的来源,并了解基层税务机关和社会的建议,我去了上海,浙江和江苏进行调查。由于任务紧迫,从国家税务总局内部讨论到财政部批准仅用了半年时间。

尽管个人收入调整税的引入比较顺利,但在实际征收和管理中遇到了太多问题。为此,我们与多个部门共同发布了一份文件,要求加强个人收入调整税的预扣和支付,这在当时起着相当大的作用。每年,我们还定期组织税务局交流工作经验,讨论改进措施,并提出“消除征收差距”的目标,即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城市都必须消除其管辖权(市),县和乡镇(镇)。当不实施实名制税收制度且个人信息难以掌握时,这些措施更适用。

自19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私营经济的发展,为私营经济制定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工作已提上日程。

这项工作属于我工作的集体公司所得税办公室。在赶往江苏,浙江和福建等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地区的同时,我们也正在草拟民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上述法规的草稿完成了,起草,提交,审查和发布工作也就完成了。条例颁布后不到半年发布了实施细则。随着时间的推移,相继制定并颁布了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和民营企业会计制度。

私营经济的发展在增加就业,扩大出口,为国家赚取外汇以及贡献财政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整个过程中能够参与制定私人经济所得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对我来说是难得的机会,也是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好机会。

税收研究的繁忙时期

尤克洁,现年85岁,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局长。

我来自江苏无锡。1953年,他去了苏联莫斯科金融学院学习。 1957年回国后,他被分配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从事营业税和海上石油税的工作。1988年国家税务总局成立后,我担任地方税务局局长。 1996年退休后,我在中国税务学会工作。我直接参与了1958年,1973年和1994年的税收改革。我参与了统一的工商税收法规(草案)和工商税收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并主持了第一份起草工作。土地增值税草案和其他几项有关地方税收的暂行规定。

1957年,我去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参加与企业有关的税收工作。盐税最初由轻工业部征收,后来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最初由轻工业部负责征收工作的于强同志也移交给了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后来,这两项任务由我们承担。我已经在不同地方看到了土壤盐,海盐,井盐和板盐的税收。当时,山东省寿光县还不是一个蔬菜基地,那里的所有盐都是晒干的,海滩都是盐滩,井水都是咸的。很少有人进来。

在改革开放初期,人们进行了激烈的辩论。那时,我们发现沿海有油田,但是我们没有技术,也没有人才。我们没有开发以及如何开发它。石油部门非常有争议。有人认为,寻找外国人来发展是对国家的背叛,这相当于向外国人提供资源,但是没有外国人就无法发展。后来,决定对外开放,来自美国,英国,日本和伊朗的公司来了。198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国家海洋石油税收局,后来改名为财政部海洋石油税收局,我去那里工作。

海洋石油税收局是一个副部门级单位。最初,它是在财政部的领导下进行的。部门负责人亲自组织了局的系统的建立。在上海,天津,湛江和广州设立了四个分支机构。成立了收款处。在早期阶段,我们的工作主要是与外国投资者接触,讨论如何发展和如何分配。主要问题是如何纳税。后来,通过“分裂石油”的方法确定了该石油是按比例开采并提供给外国的,其余包括税收在内属于我们。几年后,我们对矿区的使用收取了费用。

在开征新税的过程中,我们当地税务部门的同志们做了很多研究,包括土地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前夕,国务院领导人在北戴河举行会议。我在北京负责起草一些有关地方税收的临时法规。

我从事税收工作已有几十年了。我一直记得党员的地位,也记得我最初的意图和使命。我与总局和来自世界各地的同事们不断进行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着手开展业务,为祖国的税收事业做出了贡献。适度的力量。

服务管理的初衷并未改变

苏小路,现年73岁,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收司助理检查员。

自1978年底中国实施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涉外(国际)税收管理也得到了不断完善。坚持依法征税,遵循国际惯例,为改革开放服务,一直是涉外(国际)税收管理的基本原则。从单独的涉外税收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到统一税收制度下的国际税收管理,尽管所管理税收的种类和内容在不断变化,但上述基本原则并未改变,最初的意图是管理服务没有改变。

1979年底,为了适应改革开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外国税收办公室,其职责是协调和处理中国的涉外税收事务。统一的方式。当时,财政部整个国家税务总局只有69人,而我们部门的人员较少。1980年代初,我从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系统搬到办公室,在那里工作直到2007年退休。27年来,我一直在涉外(国际)税务方面的工作。

回顾涉外(国际)税收的发展,我认为有几件事情更为重要。

首先,建立税收法律和税收原则。

改革开放后,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如何解决税收问题?这是一个紧迫的问题。当时,国有企业采用了上缴利润的形式。对于外国投资者,国家决定采取税收形式参与外国企业的利润分配。由于采用了税收,因此必须具有法律依据。从一开始,涉外税收就一直坚持法定税收原则。如果有法律,则征税,并且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征税。这在促进中国税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78年改革开放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0年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解决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个人的税收问题。1981年颁布的《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解决了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所得税征收问题。后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外国公司进入中国,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在税收待遇,税率水平,减税和免税方面存在差距。同时,国内要求统一税率和统一税收优惠的呼声也在增长。为解决这些问题,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上述两项公司所得税法合并,制定并实施了外资企业和外国公司所得税法。

参与这些法律和相关工作后,我深深感到,在改革开放和吸引外资的过程中,无论情况如何变化,合法税收的原则都无法改变。

其次,中国借鉴经济合作与发展示范组织(OECD)和联合国(UN)税收协定的原则,起草了中国税收协定范本草案。

改革开放之初,税收协定对中国来说是新事物。以前,中国仅在协定和协议(例如国际运输协议和国际航空运输协议)中包括税收规定。没有单独的税收协定。

改革开放后,税收协定在避免或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

要为中国起草税收协定范本草案,我们必须借鉴成熟的国际经验。经合组织模板于1960年代形成,主要适用于发达国家。联合国模板也已于1970年代提供,主要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从1980年到1983年,我们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并起草了中国税收协定的模型草案,以促进税收减免和税收协定谈判中间接投资收益的宽恕。1981年,中日两国首次就税收协定进行了谈判,取得了成功并积累了经验。1983年,中日两国签署了第一份外国税收协定。

第三,涉外(国际)税收管理体系不断得到完善和完善,开创了许多先例,并为税收征管提供了经验和参考。例如,在检查了美国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纳税申报表之后,在设计与外国相关的纳税申报表时,我们添加了“誓言”的内容并实施了宣誓制度。再例如,我们研究制定了涉外税务检查程序,审计程序和反避税规定,并颁发了涉外税务检查证书。再例如,在1990年代初期,首先研究了先进的计算机方法在涉外税收的税收收集和管理中的应用,并开发了反避税信息软件以及税收和管理软件。

第四,借助国际组织的合作平台,国际税收管理合作,交流,相互学习和共同治理的水平不断提高。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合作机制,上海合作组织等合作平台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帮助下,积极参与了国际税收改革,促进实施和促进改革成果。

税收的征收与管理

王秀,现年72岁,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司长。

1968年,我从北京来到山西省大同市。1972年的一天,从公社招募了两个人。他们来自大同市财政局。尽管当时财政局的工作机制尚不清楚,但我还是先签约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我被分配到更远的寇泉第三税务局。在此之前,大同市税务局没有女同性恋者下乡收税。我们是第一个下乡的女性税务管理人员。这样,在有经验的税务干部的领导下,我们不仅可以到企业去查收,还可以到农村去收卖种子,蚕豆的促营业税。凭借不断的现场工作经验,我成为了该局业务的骨干。我还负责关键税收来源大同水泥厂的征收和管理。

之后,我从口泉支行转到大同市局税务管理科。当时,税收征管仍在税收管理部门。1987年,我从大同调到财政部税收征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