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税收为什么是再分配

提问时间:2020-03-1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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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1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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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 尽快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

国家研究视角

收入分配是人民生活的来源,也是改善人民生活和实现人民共同发展成果的最重要,最直接的方法。国内外的理论和实践表明,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在这一过程中,收入再分配的调节机制的作用至关重要。

收入的重新分配调整是优化收入分配模式的关键环节

所谓的再分配主要是指国家通过征税,财政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社会援助来调整初始分配结果的过程。根据国际经验,许多收入分配差距较小的发达国家在初次分配后的基尼系数较小。通常,通过调整再分配方法将基尼系数降低到合理范围。

尽管中共中央十分重视收入分配调整机制的不断完善,但从税收,社会保障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优化收入分配结构。但是,由于中国的收入分配格局是长期形成的,因此短期内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它。当前的收入分配差距仍然很大。2016年,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仍高达0.465,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贫富悬殊的0.4警告线。同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产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仍然很大。另外,收入两极分化问题仍然很严重,少数人占有更多财富的现象非常突出。

如果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非理性分配模式没有明显改变,人民将难以分享发展成果,这势必严重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明确要求,履行政府的再分配和监管职能,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不完善的再分配监管机制会影响监管的作用

重新分配调整机制是调整收入分配的关键环节。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种种因素,调整功能仍然比较有限。

其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分裂非常严重,影响了收入的公平调整。目前,各类社会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的确定在政策设计上比较复杂,不同群体之间(包括城乡,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待遇差距很大,再加上社会援助和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水平仍然很低,因此某些确实需要保护的低收入群体获得的保护水平甚至是系统保护的水平都较低。

第三,某些财务转移支付项目需要更高的支持条件。在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中,特别转移支付项目仍占比较高的比例,其中大多数项目需要地方资金,而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需要财政支持,财政资源有限,缺乏相应的支持资金。,但未获得相应的项目支持。

第四,公共服务水平的平均水平不高。尽管近年来,该国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总体而言,公共服务差距仍然很大。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务,例如教育,医疗和住房。它仍然很低,这不仅会直接影响家庭目前的收入,特别是教育等服务水平低下,还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收入能力和监管。

第五,相关系统的实施不规范,严重影响了监管。在合理的系统设计前提下,系统的实施中一些不合理的现象也会引起反向调整的问题。当然,部分原因是由于缺少相应的实现方法,但是大多数系统的不合理实现是寻租的结果。例如,在选择生活津贴的过程中,一些地区违反了社会援助帮助穷人的基本目标,并使用了生活津贴作为奖励和惩罚的手段,而没有准确地向真正需要他们的人提供生活津贴。享受系统保护的家庭并不是特别困难,但是不能保证某些真正困难的群体。

采取全面措施,以改善再分配调整机制

首先,不断完善税收制度的设计,增强其促进公平分配的功能。在逐步增加直接税比重的情况下,应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消费税等重要税种入手,完善有关制度的设计,促进建立“中低收入”制度。税收负担低的群体和税收负担高的高收入群体”的情况。具体来说,通过建立综合分类法相结合的税收模式,完善累进税率设计,扩大税收覆盖面等措施,增强个人所得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为了扩大税收范围,合理设计税率着力改革征收方式,加快消费税改革。改革和完善财产税制度。建议尽快对财产的各个方面征税,特别是财产保留和赠与继承。

其次,逐步促进各种安全系统的集成,并建立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安全系统。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目标定位机制完善,保险保障。合理确定社会保险资金的总体水平,逐步整合和规范各项保险费率,收费基数和相应的保险利益,建立合理合理的各类保险制度。人员的社会保障福利和正常调整机制要更加公平合理;完善筹资机制,建立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加强对中低收入者的支持;协调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了更好地发挥底部功能。

第三,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加强一般转移支付的监管功能。完善一般转移支付制度,重点提高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同时,清理,整合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消除特殊竞争领域,加大对一般转移支付的调整。按照支出责任与实际财务资源相一致的原则进行支出,减少支持地方财政的压力。

第四,我们将以包容性,基本保证,均等化和可持续性为目标,提高公共服务的共建和共享水平。首先,在财政资源允许的范围内,在不发达地区尽可能加强对基础公共服务的支持,例如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础医疗保健,公共文化和环境保护,以改善基础公共服务。均衡级别。其次,从包容性福利和保险的基本目标出发,科学合理地设定准入条件,以防止一些低收入群体享受基本的公共服务。第三是尽可能消除户籍,身份,财富状况等因素对居民平等享有基本社会公共服务权的影响。

第五,确保收入分配系统的标准化运作。首先,对于没有明确的实现方法或不合理的实现方法的系统,有必要根据系统需求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实现规则。其次,对于具有清晰实施方法的系统,应严格遵守规则,加强有关人员的监督和问责制,坚决杜绝用电寻租的问题,确保系统正确实施。第三,在整合公安,民政,社会保障,住房,银行,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财产和收入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建立收入和财产监测系统信息将被加速,为相关系统的实施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以提高系统实施的准确性。

(作者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的副研究员)

关于2017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企业名单公示

关于2017年度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企业名单的通知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根据《 2017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规则》(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53号),现在公布了申请2017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重新分配的企业名单。

的宣传期为2017年9月21日至27日。在宣传期间,如果您对企业资格申请表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方式)发送至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联系单位:外贸部农产品部

附件:2017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应用公司列表

申请人于2017年重新分配食糖进口关税配额

(非州加工贸易)

序列名称

1北京京日东大食品有限公司

2天津金园食品有限公司

3唐山广业新津食品有限公司

4文安金益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5中粮(唐山)糖业有限公司

6石家庄亚东聚氨酯有限公司

7丹东业丰食品有限公司

8丹东美bi食品有限公司

9丹东高荣食品有限公司

10丹东东日食品有限公司

11中粮糖业辽宁有限公司

12大连奎师食品有限公司

13大连凯福隆食品有限公司

14大连松井味iso有限公司

15大连建宁湾食品有限公司

16大成食品(大连)有限公司

17连云港味之素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18江苏汇祥食品有限公司

19宿迁市翔旺食品有限公司

20南京宏宝利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

21宁波市休克食品有限公司

22金杰食品(漳州)有限公司

23福建省简阳市武夷味精粉有限公司

24漳州白玉兰精制糖有限公司

25漳州盛业食品有限公司

26厦门国际贸易实业有限公司

27吉安新奇安科技有限公司

28烟台隆达食品有限公司

29莱阳山水食品有限公司

30山东丰隆食品有限公司

31烟台三川食品有限公司

32山东万里来食品有限公司

33山东中海食品有限公司

34乳山市恒宇食品有限公司

35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36山东三河微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37荣成市南光食品有限公司

38潍坊中和食品有限公司

39山东沪发食品有限公司

40烟台由美食品有限公司

41烟台恒鑫食品有限公司

42烟台佳宝食品有限公司

43和光食品(烟台)有限公司

44诸城市金美进出口有限公司

45潍坊升安食品有限公司

46烟台青庚鱼都食品有限公司

47烟台联磊食品有限公司

48莱阳绿华食品有限公司

49青岛农心食品有限公司

50青岛福德威食品有限公司

51青岛轻旅食品有限公司

52青岛正乐食品有限公司

53青岛宝泉花生制品有限公司

54青岛宏瑞特食品有限公司

55湖南海瑞食品有限公司

56远东综合食品厂(惠阳)有限公司。

57广东科威巧克力食品有限公司

58东莞市益智食品有限公司

59汕尾市亚泰隆食品有限公司

60惠州丰盛食品有限公司

61东莞糖厂有限公司

62深圳市润谷食品有限公司

63范范梅尔糖果(深圳)有限公司

64圣安娜面包店(深圳)有限公司。

65深圳美国运通糖果食品有限公司

附件:2017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节的公告

[发行单位]商务部

[发行编号] 2016年第53号

[发布日期] 2016-9-30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改委2003年第4号令),商务部制定了2017年食糖标准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条件和分配规则。如下:

一,关税总配额

2017年食糖的总进口关税配额为194.5万吨,其中70%为州贸易配额。

II。申请类型

(1)国有贸易企业;

(2)具有国家储备职能的中央企业;

(3)拥有2016年食糖关税配额并具有实际进口表现(不包括代理进口)的企业(以下称具有实际结果的申请人);

(四)2015年加工原糖600吨(含600吨)以上或糖年销售额超过4.5亿元(含4.5亿元)的制糖企业;

(V)以糖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III。申请人基本条件

(1)在2016年10月1日之前,他们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公布了年度报告;

(2014年至2016年)(两次)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在商业,海关,外汇,工商业,税收,质量检查,食品和药品监督,社会事务中违反信任的记录安全,环保和行业自律;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

(4)不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 2016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规则》。

四,申请材料

(1)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报告;

(2)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3)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2015年食糖生产和食糖销售的增值税支付凭证(由申请一般贸易配额的制造商提供);

(E)食品生产许可证(由申请一般贸易配额的制造商提供);

(6)2016年《糖进口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书》和带有海关盖章的进口申报表(由申请人提供并提供实绩)的副本;

(七)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由原糖加工企业提供)。

五,配额分配

(1)如果关税配额的总数满足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总数,则将根据申请人数进行分配;

(2)如果关税配额的总数不能满足合格申请人的申请总数,则根据申请人的进口表现,生产能力,销售和上年度其他有关商业标准进行作业。

六,申请截止日期

(1)商务部委托当地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商务部委托机构)接收企业的申请材料。申请人于2016年10月15日至31日向商业部委托的商务部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交了申请。可以从商务部的网站上下载《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的样本(见附件1)。

(二)商务部委托代理机构应于2016年11月20日之前将符合条件的书面申请材料发送至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厅),并将其上传至配额许可证管理平台。逾期将不再被接受。

7.商务部将在申请公司的网站上申请公开。在宣传期间,将接受报告。如果举报的申请公司确定申请材料不正确,其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VIII。商务部在2017年1月1日之前发布了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商务部委托该机构向获得配额的申请人颁发《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书》。

9.对于伪造,更改或交易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采取上述行动的关税配额持有人将在两年内不再接受农产品进口配额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6年9月30日

为什么说本次个税改革意义重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经济发展重心从注重效率向注重公平转变。这就要求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也应从分类征税转变为综合征征征税。视觉中国地图

经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最近已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征询公众意见。这是该法律自1980年实施以来的第七次重大改革。从草案的内容来看,有不止一项重大更改。

这三大亮点使这项改革成为1994年以来中国在个人所得税领域实施的最重大的改革,实现了从分类征税到综合征征征税的第一步,这将大大减少居民的税收收入。负担和从普惠制改革到固定点减轻负担的过渡,是中国个人所得税向现代税制过渡的良好开端。

I.重大改革

现阶段,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不能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良好作用

。为了发挥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综合症税收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经济发展的重心已从关注效率转向关注公平。这需要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也应从分类转换为征税

在现阶段,中国实行按类别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不同收入类别的税率也不同。这使得收入相同的人之间的税负差异很大。以作家为例,现阶段作家酬金的实际税率为14%,而同等收入的工人阶级则需要采用七级累进税率,这是不公平的。改革将工资所得税,劳动报酬收入,稿酬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相结合,并以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税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平问题。但是,中国的综合症税仍处于起步阶段,并不完全公平。仍有一定比例的所得税税率适用。随着未来个人所得税的进一步改革,预计在综合征税范围内将包括更多种类的收入,从而实现进一步的公平。

自1994年1月1日起,三项旧的个人所得税条例(适用于外国人的《个人所得税法》,《适用于中国居民的个人所得税调整暂行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调整税”(适用于中国居民)对《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进行了正式修订,并纳入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简化了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这是《个人所得税法》的新修正案,它将把征税所得和其他四项收入征入征税,这是1994年个人税制改革之后的第一步,是将个人所得税从分类改为收集到综合症收集。这是一项重大改革。

但必须指出,这项改革更像是全面征税的试点。未来,要按照累进税率对所有收入类别进行统一征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豁免应及时增加,但不应增加太多。

自2000年以来,中国进行了三项重要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所有这些改革都集中在增加免征工资性所得税(通常称为“起点”)上。1980年的薪金所得税免税额为800元。在2005年,2007年和2011年,这些税率分别调整为1600元,2000元和3500元。随着个人所得税免税额的不断调整,社会各界对提高个人所得税免税额的期望和呼声也越来越高。增加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已成为增强中国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果的最重要手段。因此,该草案建议现阶段将中国的免税额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

个人所得税免税额的增加将削弱税收的作用

。根据财政部的计算,免税额增加到5,000元后,个人纳税人在中国总就业中的比例从44%下降到15%。截至2017年底,城镇有4.25亿就业人口,这意味着纳税人将从1.87亿减少到约6400万。换句话说,中国只有4.62%的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的覆盖范围太窄,不利于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实际上,尽管中国多次提高了个人所得税免税额,但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并未得到增强和加强,反而有所减弱。因此,有学者指出,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来改善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与近年来增加个人所得税免税额的改革设计有关。这是因为增加豁免后高收入者的减税幅度要比低收入者的大得多,但它们有抢劫穷人和帮助富人的效果。

之所以设计免征个人所得税,是为了确保个人收入中用于基本生活支出的部分不受税收的影响,并且主要在公平收入分配中起到保护作用。尽管增加免税额可以减轻居民的平均税负,但不同收入类别所获得的减税收益并不相同。

由于适用的边际税率不同,免税额的增加将给高收入者带来比低收入者更高的税收减免收益,而原本低于津贴的最低收入者将不会获得任何增加减税收入

例如,免税额从3500元增加到5,000元。收入水平低于免税额的居民没有任何利益。最初采用3%税率的纳税人只能减少45元的税收。在此范围内,高收入人群原来的45%税率可降低675元。

作者认为,增加个人所得税免税额有利于公平收入分配或不公平收入分配,不能一概而论。有一个豁免级别,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再分配效果。当免税额小于该水平时,增加免税额将对改善居民的收入分配产生积极作用,反之亦然。也就是说,随着免税额的增加,中国的工资所得税的累进性不断提高,平均有效税率持续降低,收入再分配效应先呈U型分布然后呈U形分布下降(参见图1)。

图1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免除与再分配效果之间的关系

换一种说法,

仅当免税额小于特定值时,增加免税额才会增加收入重新分配的效果。当免税额大于此特定值时,增加免税额将减少税收的收入再分配。影响

。根据作者的估算,2018年的这一具体价值约为2200元。如果将个人所得税免税额提高到5,000元,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将降低约15%。因此,《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从单纯增加免税额改为适当增加免税额,并以特殊扣除额作为补充,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效果。

第三,增加特殊扣除额以减少定点负担

在这项改革之前,居民的税前扣除项目非常有限。因此,增加免税额已成为减轻居民税收负担的​​主要手段。该草案允许对儿童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赁支出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税前收入。这些特殊扣除是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必要支出,真实反映了可支配收入个人所得税的目标。

不应对名义收入较高的人征税个人所得税,而应对可支配收入较高的人征税。例如,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一线城市努力工作的年轻人不仅名义收入水平低,而且承担着大量的住房贷款,住房租赁和育儿费用。 。这些年轻人的可支配收入非常有限,但个人所得税负担沉重,这削弱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并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水平。换句话说,高额的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中不起作用。

这项个人所得税改革有望解决此问题。根据本草案公布的个人收税调整方案,小A如果没有特殊扣除的话,只会减轻负担1100元。如果允许小A完全扣除抵押贷款利息和子女的教育费用,小A只需要缴纳约190元的个人所得税,减税率超过2500元。即使小A的特殊扣除项目受到限制,最多也只能扣除5000元,那么小A只需要交纳700元左右的个人所得税,最多可减免2000元。

因此,免税与专项扣除相结合,可以使低收入者不用纳税,一些工资高,可支配收入较少的人也可以实现免税或少交税,达到定点减税的效果。这样,真正实现了向高收入者征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而且,特殊的扣除比GSP豁免更能增强人们的收益感。

第四,大多数人的税收负担将大大降低

草案发布后,许多人怀疑这项改革是否真的可以减少税收。这主要是因为这项改革将劳动报酬收入和工资收入综合起来,以七级累进税率统一征税。许多人担心合并后的合并税率会提高,这将使改革前后的税负大幅下降。

作者认为,尽管四种收入综合症税是按七级累进税率征收的,但这种税率感觉有所提高,但这是由于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和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津贴的增加,教育费用,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支出和其他特殊扣除。因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税收负担仍在下降,只有少数特殊群体的税收负担会增加。

表1改革前后模拟计算的个人所得税负担

上表显示了当特殊扣除额占综合收入的10%时,其他劳动收入在综合收入中所占比例的重要性。这项改革之后,税收负担才会增加。可以看出,对于低收入者,只有当其他劳动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很高时,他们的税收负担才有可能增加。但是,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税收负担增加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增加。

在计算中,作者假设特殊扣除额占总收入的比例为10%,这是一个非常保守的估计。随着这一比例的增加,纳税人增加税收负担的​​难度将进一步增加。因此,笔者认为

这项改革之后,纳税人的税负如何变化取决于其收入类别的比例和特别扣除额。对于收入类别更多的高收入人群,他们的税收负担可能会增加,但是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可能不会增加

张平:定量分析中国房地产税的纳税能力、税负分布及再分配效应_税率

因此,人均免税区实际上是对富人的青睐。({}} 3.人均免税额

在此基础上,我们正在考虑人均价值的免税,也就是说,无论您拥有多少房屋,房子在哪里,无论多大,均基于人均价值免税。我们可以根据当地30平方米的平均居住面积,根据一定的公式,计算当地人均的免税额,房地产的平均价格为1平方米。例如,上海的人均免税值为300万,三个人可以免税900万。即使只有一所房子,如果是3000万,也可以免除900万;如果是单独的三间套房,则也将免于900万套房。

这也是从经济效率的角度考虑的。如果是第一套减少量,您可以考虑一下。拥有多个套房的人肯定会用大房子代替小房子。例如,如果有三套80平方米,则可以替换三套。买卖别墅,这样第一座别墅就不会交付,这会扭曲许多市场行为。

4,将平均税率设为0.5%更为合适

下表比较了不同的应纳税指标:

这里我们将讨论主要指标之一-收入指标。例如,收入是房地产税的40倍,即40倍,这意味着家庭收入的2.5%用于支付房地产税。这样比较合理。为什么?因为当我们查看国外数据时,我们会发现不同国家/地区的房地产税率差异很大,尤其是在美国。不同地方的差异非常大,高处的差异为3%,低处的差异为0.3%。大。但是,请看另一个数据,即这些当地居民用于支付房地产税的收入多少。这也是一个意外发现。我们发现该比例相对较小,基本上为3%至5%。当然,每个家庭的平均情况都不同。平均而言,每个家庭有3-5%的收入要支付房地产税,因此,这大约是其支付能力的2.5%。

如果中国根据我们现在使用的数据征收房地产税(因为该数据也是几年前的数据,现在已经发生变化),我们认为平均而言0.5%的税率更为合适。在学习外国经验时,有必要结合当地国情。不能是他的1%或1%。它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如果您查看不同的区域,您会发现这些区域非常不同。

如果您以家庭收入的3%或2.5%缴纳房地产税,那么无论房子在哪里,每个地方的房地产税率如何?根据我们的计算结果,北京和上海的税率实际上较低,即北京和上海的税率仅为0.2%,而一些欠发达地区的税率较高。

如此看来,对我们来说似乎第一次是不公平的,因为北京和上海是如此发达。如果我们这么富有,为什么税率比我们低?如果再看一下税率,就会发现税率低的原因是北京和上海的人的收入是中西部地区的两到三倍,但是如果您看一下房价,北京和上海的房子价格是中西部地区的七到八倍。您会发现北京和上海的房地产税税率较低。您不应查看税率,而应查看房地产税额。每个家庭的房地产税金额也是中西部收入的两倍或三倍。

我们遵循的计算基于此设计。根据收入水平来衡量不同地方的不同税率。这样,北京和上海的房价就相对较高。实际上,税率较低,为千分之一。二:如果一套房子的价值为50,000元,则千分之二为10,000元,基本上在公差范围内。如果考虑扣除,则实际税率甚至更低。

高收入群体承担主要财产税负担

我们以这种方式设计房地产税,看看谁支付房地产税,或者谁在这个社会中处于不同收入水平,谁负担着房地产税的负担?

我们对社会中所有家庭的排名从低到高分别为0-25%,25%-50%,50-75%,75-100%,每个数据占该社会的四分之一一个家庭,家庭数量是相同的。无论采用哪种收集方法,我们都将其他方法以及那些未免除的方法也计算在内。实际上,它们基本上是相同的,即从税收负担分配的角度来看,高收入者承担着主要的税收份额。当然,这是指75-100%,其中四分之一要承担房地产税的60-70%。

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之间房地产税负担的分配

我们进一步区分了高收入人群,结果表明,最富有的1%人群将承担8.8%的房地产税。

第一套豁免,潜在的财产税收入可能最少

还计算出,在不同的免税方案下还能剩下多少房地产税?

如果使用第一套豁免,中国亿万个家庭中的每个家庭都将被豁免一套。还剩下多少税基?数据显示,如果免除第一套税,则几乎80%的潜在房地产税将消失,其余22%将消失!在这种情况下,税基很窄。如果要实现一定的财政效果,那么将对这22%征收较高的税率,税率越高,阻力就越大。

我们还研究了其他扣除方案,例如人均免税面积10平方米,30、50:就人均免税30平方米而言,实际上三分之二的税基是不见了,只有三分之一一税。人均价值豁免计划的结果与人均面积豁免类似。

从纳税能力和纳税意愿的角度来看,社会上的每个人都不应接受豁免。房地产税的最终设计是成为收益税。计算结果仅使用基尼系数图。看看哪种免税方案是好的:水平轴是收入从低到高的人群,垂直轴是房地产税的税额。这是20%的人所缴税额的百分比,它等于基尼系数。这条线越远,人群中的税收分配就越不公平,这意味着富人支付的钱更多。

可以看出,在不同的扣除方案中,人均值免税的再分配收益最大。从豁免政策的角度来看,豁免如何才能做到最好?一个是由于政策实施的困难,例如第一套救济措施,肯定会导致社会行为的扭曲,从社会福利和再分配的角度来看,人均价值救济措施是最好的。

如果财产税是为了提供公共服务,则应尽量避免

再看看税收意愿。关于税收,有句名言:生活中有两件事是无法避免的:死亡和税收。没有人喜欢纳税。如果我们的问卷询问验船师是否愿意支付房地产税,他一定会回答。如果他问是支付五千还是两千,那一定是两千。我们假设房地产税用于提供公共服务。这取决于我们目前为公共服务支付多少钱,例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花多少钱来模拟居民的财产税作为福利税。支付意愿。

的最终结果是要回答一个问题:如果人均价值的降低确实比其他两项要好,则降低多少?人均价值减少了300万,200万还是100万?计算这一点是为了获得理论上更好的观点。为什么?例如,如果人均减少额特别高,并且只有很少的人在付钱,那么就税收意愿而言,只有最富有的人在付钱,那些付钱的人就不会愿意。是否有社会可以接受的观点?尽可能广泛,同时在每个人的容忍范围内?

我们使用不同的税收意愿指标。原则是您要支付多少房地产税。如果该税额变为公共服务税,则将计算人均公共服务税。如果福利与家庭成员有关,则该家庭人口众多。,收益金额更大。在考虑了您对公共服务的偏爱之后,请查看您为此公共服务所花费的费用。

当然,这里有一个强有力的假设,即保证将财产税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如果真的可以将其用于居民,穷人将受益。在现实生活中,反对房地产税的人最大,最生气的人是穷人。这表明,至少从房地产税收设计的角度来看,有必要更好地向居民解释税收将如何运作。有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