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税收筹划,药品生产企业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14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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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14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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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题: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

一些小型企业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当增值税率高于一定百分比时,采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比普通纳税人的比例更有利。但是,与学校的权宜之计相比,增值税的规划空间更为权宜,那就是不先开账单,将收入拖到下一年,然后再确定一般纳税人,并使用少量税率。7537

(一道100分)两道税收筹划题目

粮食和酒类的第一固定税率为每斤0.5元,按20%的比例税率。此问题未给出每斤0.5元的固定税率(一斤= 500克)。

的计算过程:

1.在规划之前,没有分销部门,酿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增值税应缴的销项税为:

2.计划后,成立分销部门,酿酒厂应按以下方式缴纳消费税:

(将酿酒厂和分销部门作为一个整体)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为:

企业分立中的税收筹划问题,举一个实际公司的例子

企业分离是一种法律行为,其中企业将其部分或全部业务分离,并依法将其分为两个或多个新企业。

要么是原始企业的解散,或者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新企业的成立,要么是原始企业剥离了一些子公司,部门,产品生产线,资产等,从而形成了一个或多个新公司,原始企业仍然合法存在。简而言之,企业本质上并没有消失,但是与原始企业相比发生了新的变化。

正是企业的这种实质性存在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企业分离是公司产权重组的重要类型。企业分离的原因很多。提高管理效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都是企业分离的原因。获得税收优惠也是企业分离的原因。

[情况1]

假设制药厂A经营避孕药具和器具以及其他药品。制药厂打算撤回避孕药和器具的免税产品,并成立另一个制药厂。分离前。医药公司A的年应税收入为人民币120,000元(适用税率为33%)。

应付所得税:12×33%= 3.96(万元)

分割后,如果暂时不考虑规模经济的影响,则两家公司A和B的年度应税收入总和仍为12万元,其中企业A和B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5,000元。 B企业25,000元:

企业A的适用税率为27%:

应付所得税金额= 9.5×27%= 2.565(万元)

企业B的适用税率为18%:

应付所得税= 2.5×18%= 0.45(万元)

企业A和B的总税负为3015万元人民币(25.65 x 0.45),比上一季度减少了9450元人民币。

可以看出,税收筹划在企业分离中的作用不容忽视。

扩展:

税收政策分析

(一)在财税[2009] 5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待遇和工商待遇难以统一规定:分立企业和分立企业不改变其原实质性业务活动,并且拆分股东仍获得拆分股权下。一般而言,如果公司是分开的,但股东不是分开的,则可以进行特殊的税收待遇。相反,如果公司的分离股东也被分离,则适用于一般税收处理。

(2)关于弥补损失的问题,国家有关财税文件规定,不应将单独企业的损失结转以弥补彼此的损失。是企业分立的一般税收待遇的损失弥补,企业未超过法定赔偿期限。分配是根据分割后的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进行的,由离散企业进行特殊税收处理以继续弥补。

(3)税收优惠政策的继承问题如果企业仍未享受税收优惠,则存续企业可以计算存续企业之前的收入与分拆后存续企业的资产之比。但是,资产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和口径。

(四)非股权支付相关事项的特殊税收处理股权支付部分有明确的规定,而非股权支付部分的相关规定为: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税金基础差异是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乘以非股权支付的结果。但实际上,该文档存在疑问:公式中的资产是哪种净资产;在计算非股权支付中资产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在计算税基时如何进行分配调整?您要包括负债吗?这些还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