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税收如何筹划,新个税法下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15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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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15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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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后一次性年终奖计算方法

两种方法都不对,将它们组合是正确的

因为在第一种方法中,扣减的快速计算更多,相应的税款少付;在第二种方法中,提高税率,并多缴纳相应的税款。

计算方法:首先将员工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然后根据商法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刚确定的申请税率-快速扣除

如何根据2019新的个税法,对工资薪金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有哪些手段可以有效合理避税?

因为我们现在使用年度计算预算预付款和年末结算计算方法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因此,此计算方法不再适合于将收入分配给某些月份。

好吧,那么您需要从6个特殊的额外扣除中计算。

要计划。

例如,如何与丈夫和妻子一起减少孩子的教育费用?谁会扣除?

然后,养老金领取者和您的兄弟姐妹开始商定由谁支付税款,然后由谁扣除。

新个人所得税政策,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如何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和一次性获得年度奖金等方法的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

为了合理解决个人全年收取的一次性奖金税的问题,经过研究,现将有关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1)。一年期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根据职工的年度经济利益和对职工的年度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估而支付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还包括年终加薪,年薪制和绩效工资法。

2.纳税人获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该奖金按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分开计算,并由扣缴义务人按照以下税收计算方法支付:

(1)首先将员工在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然后根据其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额。

如果在发放年终总奖金的月份中,雇员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成本扣除额,则应从“员工月薪收入与成本扣除额之差”对于余额,应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额。

(2)税款是根据适用税率和本条(a)中确定的针对个人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的快速扣除额计算的。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的月薪和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额,则适用公式为:

的应税金额=员工一个月的一年奖金x适用的税率-快速扣除

2.如果雇员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成本扣除额,则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月获得的雇员的每月一年奖金-雇员的每月薪金及薪金收入及成本扣除额差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3.在一个纳税年度,每个纳税人只能使用一次纳税计算方法。

24.对于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在年底获得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按照本通知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执行。

25.员工除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外,还获得各种奖金,例如半年度奖励,季度奖励,加班奖励,高级奖励和出勤奖励。根据税法,它们都与月薪和薪金收入结合在一起。提供个人所得税。

26.对于没有住所的个人,如果他们获得本通知第5条提到的各种姓名奖金,或者该个人在当月内没有在中国纳税的义务,或者该个人已经在中国工作了少于一个月的移民原因本月的税额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没有住所的个人的奖金征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

27.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生效。如果先前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则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个人的奖金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年薪后如何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企业经营者制度(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除。

目前,该文档继续有效。

在税收筹划中,应当如何筹划年终奖金,如何推广思维

合理地规划个人所得税的支付,减轻税收负担,增加税后可支配利润,增加个人财富已成为纳税人财富管理的重要环节。尤其是面对当前的个人税制改革,国家在规范高收入群体的利益的同时,如何合理地避税需要纳税人的科学规划。现在让我们分析几种有效的个人所得税计划方法,希望为您提供一些合理的逃避想法。

1.可变项目工资收入←→劳动报酬

在目前的税率结构下,由于适用的税率不同,相同数量的工资收入和劳动报酬收入将承担不同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两种收入之间的最大区别是,收入者是否与劳动力需求单位有雇佣关系。因此,纳税人可以通过处理这种关系来安排收入的性质,从而使收入处于最有利的税收地位,因此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通常,当应税收入较小时,适用于工资收入的税率低于适用于劳务收入的税率。您可以考虑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劳务收入转换为工资收入。如果两个收入都很高,则分别计算工资,薪金收入和劳务收入可以节省税收。但是,必须指出,收入性质的转变必须是真实和合法的。

2.可变性质-“工资”税金←→“奖金”税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实施个人所得税某些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一条规定: “双薪制”征税方法的实施应停止,这意味着“第十三个月薪”将与第十二个月薪一起计算。该起征点和适用的个人所得税只能计算一次。这样,必须增加个人所得税的支付额。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第13个月工资(年终奖金)时,公司可以与第12个月工资分开计算该税,这样个人就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支付额。

3.可变数量,根据税收负担阈值调整付款周期

中国税法规定了个人获得一年期奖金的以下个人所得税要求:一方面,获得一年期奖金的纳税人应按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分别征税。另一方面,在纳税年度中,每个纳税人只能采用一次纳税计算方法。由于个人所得税须按累进税率缴纳,因此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奖金的扣除额只能扣除一次,实际上仅相当于年度一次性奖金的十二分之一。 。超额累进税率适用。其他有些需缴纳全部累进税率。全部累进税率的税率将在税率的最高点急剧上升的现象将不可避免地反映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中。结果,当超过税率阈值时,纳税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高于奖金金额。此时,纳税人选择较低的一年期奖金,并将获得较高的税后收入。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随着中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政策的范围和作用也会增加。因此,了解有关工资的个人税收政策对于减轻企业大多数员工的个人税收负担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我们的公司财务人员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在个人所得税法允许的范围内,积极研究切实可行的节税方案,以帮助企业降低税收成本。特别是对于建筑公司,积极研究个人税收政策对企业和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