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税收筹划,委托加工 消费税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19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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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19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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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委托税收筹划的优势有哪些

1.税收筹划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提高纳税人的经济利益

2.税收筹划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成本(节省税收的功能),还可以防止纳税人陷入税收法律陷阱:税收法律陷阱是税收法律漏洞的对称形式。

3.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业务管理和会计管理水平:资金,成本(费用)和利润是业务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个主要要素。税收筹划是为了实现资本和成本(成本),实现利润的最佳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4.税收筹划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纳税人税法中税基与税率之间的差异。

5.税收筹划有利于增加该国的税收总额:从长远来看,税收筹划不仅会减少该国的税收总额,甚至可能会增加该国的税收总额。 。

消费税委托加工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如何利用委托加工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计税依据:同类产品应税价格或销售价格的构成({}}实例({})A公司委托B公司使用不同的方法加工一批价值200万元的原材料,该产品的价格为1500万元。

半成品消费税率为30%,乙成品消费税率为50%,而税率则为25%。不同方法的税负如下:({}}选项1:加工成半成品A,回收并加工成B产品进行销售,加工费为150万,继续加工成B的成本为200万(())方案2:加工并销售为B产品,加工费320万(())选项3:自行加工和销售B产品,费用450

选项一

组成税价格(())(1)(200 + 150)/(1-30%)= 500(())(2)1500×50%= 750

由于消费税(())(1)500 * 30%= 150(())(2)1500×50%-150 = 600

税后利润(())(1500-200-150-200-750)×75%= 150应缴消费税

方案二

组成税价格(())(200 + 320)/(1-50%)= 1040

由于消费税({}} 1040×50%= 520个销售不征税

税后利润(())(1500-200-320-520)×75%= 345

第三个解决方案

组成税价格

1500

由于消费税(())1500×50%= 750

税后利润(())(1500-200-450-750)×75%= 75

第二个计划很好

主要是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与税务筹划,案例实训,求详细的解答过程,题目如下:

你好寿和子老让我回答您的问题,并赢得百度认识的人。

1.继续加工的税负税率:《消费税暂行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对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客户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可以按照规定扣除税款。因此,无论受托人征收并缴纳的消费税如何,都不会影响贵公司应缴纳的消费税:

应缴消费税= 500万* 20%+ 500 000 * 1 = 1500万元(白酒消费税率:20%加0.5元/ 500克),税负率:150万/ 5 000000 = 30%;

2.直销税负担率:《消费税暂行条例》第8条第3款规定:复合税计算方法的复合税计算价格计算公式:复合税计算价格=(材料成本+手续费)+委托加工数量×固定税率)÷(1-比例税率)。应税价格=(1000000 + 750000 + 500000 * 1)/0.8=2250 000 / 0.8 = 281.25万元;消费税的征缴= 282.55万元×20%= 56.25万元;税负率:562500/5000000 = 11.25%;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如果直接销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将不再缴纳消费税。

您已经了解到,两种产品加工方法的税负负担率的计算已完成。呵呵,全班斧头都笑了。

委托加工进行怎么进行税收筹划

[委托加工计划的原则]

尽管工业公司生产相同的产品,但如果委托他们加工,它们比自制的负税要轻。因此,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一些企业在自制产品和委托加工产品之间进行合理的计划。

例如,当一家企业根据合同为其他企业加工和定制产品时,该企业生产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首先以“出售给另一方”的名义转移到经常账户中。 ”。对于产品销售处理,购买者和购买者分别收取材料和加工费。一些公司在购买原材料时也以购买者的名义购买材料。同样,为了达到“降低税率,降低税率”的目的,一些委托加工企业采取了减少中间征税环节的方式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计划案例]

某卷烟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加工费为75万元。在将加工后的烟丝运回工厂A之后,工厂A继续加工成A类卷烟。加工费和分摊费共计95万元,这批卷烟的售价为700万元。烟草消费税率为30%,香烟消费税率为50%。

[规划计划]

选项1:收回了另一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后,企业继续将其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出售。

在这种情况下:工厂A向工厂B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又向受托方支付了消费税的征收和支付:消费税组成税价格=(100 10 75)÷(1- 30%)= 250(万元);应交消费税= 250 x 30%= 75(万元)

A工厂出售卷烟后应缴纳的消费税:700×50%-75 = 275(万元)

工厂A的税后利润(所得税率暂定为33%,下同):(700-100-75-75-95-275)×(1-33%)= 53.6 (万元)

选项2:托运的消费品回收后,将它们直接出售给外界。

如果工厂A委托工厂B将烟叶加工成A类卷烟,则烟叶的成本将保持不变,加工成本为160万元。加工完毕并运回工厂A后,工厂A的对外售价仍为700万元。

在工厂A向工厂B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它还向工厂B支付了征收和消费税:(100十160)÷(1-50%)×50%= 260(一万)元)

由于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直接出售给外部,因此工厂A出售时不必缴纳消费税。税后利润:(700-100-160-260)×(1-33%)= 120.6(万元)

方案3:如果生产商购买原材料并将其加工成应税消费品以供对外销售。

A工厂将自己购买的价值100万元人民币的烟叶加工成A级卷烟,加上成本和分摊费用总计175万元人民币,价格将为700万元人民币。应交消费税= 700 x 50%= 350(万元);税后利润=(700-100-175-350)x(1-33%)= 75 x 67%= 50.25(万元)

[方案的利弊]

比较选项1和选项2。在相同的加工材料成本和相同的最终售价的情况下,后者显然比前者更有利于企业,税后利润增加了67万元。即使在后者的情况下,工厂A向工厂B支付的加工费也大约为170万元人民币(75万元人民币+ 95万元人民币),后者的税后利润也要比前者更多。

通常,在后一种情况下所支付的处理费要比在前一种情况下所支付的处理费(已付给受托人的款项加上所产生的处理费)少。对于受托人而言,无论如何,消费税的征收和支付与利润无关,只有收取的手续费与其利润有关。

比较选项一,二和三。可以看出,在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处理方法的税后利润最少,税负最大。完整的委托加工方式(回收后不再进行加工和直接销售)比委托加工再自行加工销售的税收负担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