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 税收筹划,设备安装公司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30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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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30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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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怎么进行税务筹划?

项目税收筹划方法:

第一种方法,注意建立分支机构以分担相关税收压力。

第二种方法是更改​​项目的类型。

第三种方法是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何进行公司的税收筹划

你好!

税收筹划是一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减少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企业税收筹划是“双向选择”,不仅要求企业依法纳税和履行税收义务,还要求税务机关严格“依法纳税”。企业税收筹划对减轻税收负担,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实现零税收相关风险,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以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选择投资区域和行业

其次,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进行税收筹划

III。使用折旧的税收筹划

第四,使用库存评估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五,使用收入确认的时间进行税收筹划

六。使用扣除标准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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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公司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设备租赁公司应该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示例4:企业A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在2013年10月,如果要接受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则有四种选择:一种是接受企业B(一般纳税人)对于提供的运输服务,取得了专用增值税发票,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31,000元(含税)。特种税收发票,总价税额为3万元;三是接受小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取得普通发票,总价税金为2.9万元;第四是接受铁路运输部门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时,可获得普通发票30000元。城镇建设税率为7%,教育附加费率为3%。请为此做计划。

规划思想:由于运输业在该国实施了“税制改革”,因此不再需要以前基于运输费用结算文件计算进项税的方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改变国家交通运输业和某些现代服务业营业税税率的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 37号)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抵扣政策:①取消了基于运输费用金额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规定的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的政策; ②试点纳税人接受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并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的税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在取消上述财税[2011] 111号政策后,除了获得铁路运输成本清算凭证(因为仅2013年8月1日以后的运输行业中的铁路运输未实施“营业税”),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税额统一扣除。

接受运输服务的企业应考虑运输服务价格和可抵扣进项税两个因素。对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这将减轻增值税负担),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将相应减少。这样,我们可以比较不同方案下的净现金流量或现金流出量的大小,最终选择净现金流量最大或现金流出最小的方案。

方案1:接受B企业(一般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的价格为31,000元(含税)。那么企业A的现金流出量= 31 000-31 000÷(1 + 11%)×11%×(1 + 7%+ 3%)= 27 620.721(元)。

方案2:接受C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并获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总价和税金为30,000元。那么企业A的现金流出= 30 000-30 000÷(1 + 3%)×3%×(1 + 7%+ 3%)= 29 038.835(元)。

方案3:接受丁氏​​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获得普通发票,总价和税金为29000元。则公司A的现金流出= 29000元。

方案4:接受铁路运输部门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并获得3万元的普通发票。企业A的现金流出= 30 000-30 000×7%×(1 + 7%+ 3%)= 27690(元)。

由此可见,方案1的现金流出比方案2少了14,811.14万元(29 038.835-27 620.721),方案1的现金流出为13792.79万元(29 000- 27 620.721)小于选项3。方案1的现金流出比方案4少692,790元人民币(27 690-27 620.721),因此应选择方案1。

规划和审查:选择一种接收运输服务的方法时,您不仅必须考虑价格和税收因素,而且还必须考虑另一方提供的运输服务的质量,信誉和时间消耗。

25.“税制改革”后征收点的税收筹划

范例5:自雇的工商业家庭李先生是“税制改革”试点小规模纳税人,2013年10月获得咨询服务收入20,601元(含税)。000元。请对此进行计划(假设不考虑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规划思路:在涉及阈值的情况下,如果销售收入刚刚达到或超过阈值,则应将收入减少到阈值以下以享受免税待遇。

方案1:将每月的含税销售收入保持在20,601元的水平。不含税的销售收入= 20601÷(1 + 3%)= 20 000.97(元),超过当地增值税起征点2万元,则李应缴增值税= 20 000.97×3%= 600.03(元),税后收入= 20 601-600.03 = 20 000.97(元)。

方案2:将每月的含税销售收入减少到20599元。不含税销售收入= 20599÷(1 + 3%)= 19999.03(元),不超过地方增值税20,000元的起征点。因此,免征增值税,税后收入= 20599元。

由此可见,方案二所付的增值税额要比方案一少600.03元(600.03-0),并获得598.03元(20 599-20 000.97)的收入。因此,应选择方案二。

计划审查:起征点的税收筹划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刚刚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情况,因此其实际应用空间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