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法 税收筹划案例,经济新常态如何更好的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31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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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31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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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的案例

发布中国税务网公司税务相关风险分析实验室专家陈平生的建议

我提出了两个计划供他参考。方案一: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名义购地,建厂,客户投资900万元;选项二:以自己的名义购置土地,建厂,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客户出资450万元。工厂建成后,将其租给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计划需要1000万元。我给了他以下收入估算。

选项1:1.固定资产(工厂)的折旧年限为20年,残值率为5%,可允许的折旧额根据税法计算:400×(1-5%) ÷20 = 19(万元))。

2.无形资产的年度摊销(土地使用权):150÷50 = 3(万元)。

3.年度应交财产税:(400 + 150)×(1-30%)×1.2%= 4.62(万元)。

总支出280,200元,利润总额为:500-28.12 = 471.88(万元),按33%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55.72万元。预计净利润:471.88-155.72 = 316.16(万元)。按照其90%的出资比例,扣除20%的``股利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分配后的年利润为:316.16×90%×(1-20%)= 227.64(万元) )。

方案2:以您自己的名义建造房屋并将其出租给公司。按照同一地区的年租金价格300元/㎡计算,年租金为5000×300 = 150(万元),并且公司没有折旧,摊销和税费。预计支付租金后的利润总额为350万元。按适用税率33%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为115.5万元,预计净利润为234.5万元。按照出资比例​​,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年分配利润为168.4万元。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则方案2少付企业所得税人民币422,200元,而股东少付“股利和奖金”(316.16-234.5)×20%= 16.33(万元)。

根据计划二计算,其年个人收入为168.84 + 110.25 = 279.09(万元),比计划一增加了514,500元。

随着佛山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工业用地的价格和工厂建筑物的租金一直在上涨。假设公司成立后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可以达到预期并保持稳定。适当提高租金价格会增加成本和支出,将抵消更多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并为客户带来更大的利益。另一方面,如果您以个人名义建造房屋,则房屋不涉及公司的运营,并且您无需承担运营风险。即使公司因业绩不佳而终止业务并将其厂房出租给外部,也可以保证将来稳定的租金收入。

设计者:佛山市立诚税务会计有限公司

专家评论

本文主要考虑以下两个关键方面:首先,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实现的利润转移到个人收入中,避免了对利润的双重征税。文章介绍说,如果公司建立自己的固定资产,每年可通过折旧和摊销产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将超过28万元,而通过租赁产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将达到150万元,这会降低公司的年度利润。超过120万元。同时,将企业减少的利润转换为个人租赁收入,该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将企业根据出资比例分配的税后利润转换为个人专用,扩大个人收入,从而增加个人实际收入。该方案符合税法的要求,简单易行,适用性强。这对中小企业个人投资者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但是,与第一选择相比,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的第二选择通常会增加营业税和房地产税负担。因此,在实施第二种选择时,必须考虑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增加总营业税和房地产税。必须少于减少的所得税。换句话说,房屋租金的租金支出应尽可能大。同时,由于存在相关关系,应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支付资产租金的价格。

税法:税收筹划的现实中的实际精典案例

在高科技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如果他们不能很好地处理税收问题,税收负担通常会过高。如何结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和经营特点,运用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一套可以充分享受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减轻企业整体税负的税收筹划方案,是每个高科技企业都必须注意的问题。

为鼓励外国投资者向中国引进先进技术和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 009号,国税发[1994] 151,国税函〔1996〕113号及其他文件规定:

1.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从高新技术企业或新技术企业的纳税年度起减十五元。被识别。企业所得税应按%的税率缴纳。经营期超过十年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经申请并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从第一,第二年免征所得税。利润开始的年份,第三个从第五年到第五年,所得税减半。外商投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纳税年度在该日期所属的年份之后,您可以享受适用的减免税期的剩余年份的减免税;在按照有关规定适用的免税期届满后,您将被视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新技术企业,不再享有以上减免税。

申请减免税时,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高新技术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

在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资企业,应享受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确定的位于沿海经济开放区(包括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的旧城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认定为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高科技企业无论是技术密集型还是知识密集型项目,还是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仍然可以按照沿海经济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开放。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以15%的减免税率征收。

被认定为高科技企业,同时也是产品出口商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税法的规定,对产品出口商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2.根据税法规定,在减免期后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可继续按规定税率的一半缴纳三年企业所得税。根据税法。但是,减半后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率不足10%的,按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已将税率降低15%的企业,可以按10%的税率纳税。

如果一家企业同时被认定为高科技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则该企业可以选择享受其中一种税收优惠政策,而不能同时享受这两种税收优惠政策。时间。

根据规定,所有符合以上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申请上述税收优惠时,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由当地税务机关审批。

如何合理进行税务筹划

现在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多样化和信息化的时代。所有国家的经济与市场需求密切相关。当前,中国的经济运行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从国际角度来看,世界经济增长不足,全球流动性大幅增加。尽管我国政府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经济发展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稳定性因素。因此,探索公司如何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税收筹划合理地避免税收对每个企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认为,我们应该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财税政策入手,探索如何善用国家政策,实现合理的避税和减轻企业的税负,使企业得以发展。迅速。一,如何正确理解合理避税的含义首先,无论是外部避税计划员还是内部避税计划员,都要收集相关信息,全面理解国家财税政策。这些材料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机关的网站或订阅相关机构发行的专业出版物来及时掌握和理解。合理避税,也称为节税或税收筹划,是指通过合法手段减少税收的经济行为,即通过非非法手段精心安排经营活动和金融活动,以符合税法的规定。越远越好有条件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它的特征是:合法性,先进性,目的(低税收负担和递延税收时间)和全面性(考虑总体税收负担并最大化资本收益)。它经常被误认为...

如何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第三种情况:预期对亏损采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选择分支机构形式,集体纳税可以利用其他分支机构或总部的利润来弥补损失。第四种情况:预计分行将对亏损采用优惠税率。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考虑分支机构转亏的能力。如果它可以在短期内扭转亏损,则应采用子公司的形式,否则应采用分支机构的形式。有密切关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下属公司的税率较低,则应成立子公司以享受较低的当地税率。

如果在海外设立了分支机构,则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并被视为在分支机构所在国家/地区的居民纳税人,通常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具有相同的全额纳税义务。但是,与东道国的分支公司相比,子公司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并且通常可以享受与东道国对其居民公司相同的税收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的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则子公司的累计利润也可以从递延税中受益。该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它被视为在其所在国家/地区的非居民纳税人,所产生的利润被合并并在总公司征税。但是,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国内外机构的损益相互弥补。因此,如果在经营期间发生分支机构经营亏损,则该分支机构的亏损不能用来抵消公司的利润。

III。使用折旧的税收筹划

折旧是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的一部分价值,以弥补固定资产的损失。折旧与企业的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水平以及应交所得税直接相关。多少。折旧具有减税作用。使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应付所得税也不同。因此,公司可以使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减少折旧期间有利于加速成本回收,并且可以在将来结转成本和费用,从而产生上一期间的会计利润。在稳定税率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支付等同于获得无息贷款。另外,当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减”的优惠政策,延长折旧期限,并在优惠期内尽可能多地安排后期利润时,也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减少企业税收负担。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是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采用不同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金额在数量上不一致,每个期间的成本也不同,从而影响每个期间的运营成本和利润。这种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第四,使用库存评估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库存是确定主营业务成本计算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产品成本,公司利润和所得税影响更大。《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人评估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先进先出法。

为库存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将导致期末的销售成本和库存成本不同,从而导致不同的公司利润,从而影响每个期的所得税金额。企业应根据不同的纳税期限,不同的损益情况选择不同的库存计价方法,以充分发挥成本的减税效果。例如,先进先出方法适用于价格通常呈下降趋势的市场,这可能会降低期末的库存价值,增加当期的销售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延迟纳税期。当企业普遍认为流动性紧张时,延误纳税无疑是从国家获得无息贷款,这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先进先出法会人为地增加利润并增加企业的税负,因此不宜采用。

五,使用收入确认的时间进行税收筹划

不同的销售方式选择对公司资金流入和公司收入的实现有不同的影响,税法中对不同销售方式的收入确认时间也有所不同。通过选择销售方式,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和合理分配收入年度,可以在业务活动中获得递延税项的税收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的销售方式和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直接付款销售方式,用于接收付款或获取付款凭证并交付发票。提货给买方确认收入的时间。第二种是收款或承兑或委托银行收款的方法。发货时间和收款程序完成的当天是确认收入的时间。第三种方法是信用销售或分期销售,合同中规定的收款日期为确认公司收入的日期。第四种是预付款或分期付款的销售方式,以交付货物为时间确认收入。第五,对于长期劳动合同或工程合同,收入的实现根据纳税年度的完成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

可以看出,在“交货”时确认了销售收入,如果交货获得了销售或获得了销售凭单,则销售机构会确认收入;否则,收入无法实现。因此,计划销售收入的关键是把握和调整交货时间。每种销售结算方法都有其确认收入的标准条件。企业可以通过控制收入确认的条件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

六。使用扣除标准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

费用是应税收入的递减因素。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列出当期费用,应减少应交所得税,并应合法地递延所得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将费用的税前扣除分为三类:第一,允许根据实际金额全额扣除的项目(包括合理的工资和薪金)由环境保护企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生态恢复专项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支付等。第二是三部分资金按比例扣除,包括公益捐赠支出,商业娱乐支出,广告业务推广支出和工会经费。企业必须控制这些支出的规模和比例,以使其保持在可抵扣的范围内。否则,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第三是允许额外扣除,包括企业的研发成本和企业为安置残疾人而支付的薪水。企业可以考虑适当增加此类支出的数额,以充分发挥其减税作用,减轻其税收负担。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完全抵扣所有扣除的费用,使企业可以合理地减少其利润,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些费用。税法中有比例限制的支出应尽可能不超过限制,限制范围内的部分应全部支出;税法中超出部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必须纳入利得税。因此,必须注意各种费用节税点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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